『藝術』的價值曾及何時?以斤論兩!以規格、尺寸計價?
藝術的價值應該不在作品本身的大小,而是在作品本身質量,
繪畫技法的體現與構圖的完整度,
整體的質量做價值做為評估價標準,
才是合理的價位?
不應該以斤論兩,那藝術的價值蕩然無存。
藝術市場常年來的弊病卻一直延續至今!
筆者想跟藝術同好談論的是,明知道這種錯誤又不合理的計價方式為什麼!?
沒有人去質疑『它』?還一直延用?
試問:畫一個小孩放風箏長約十尺長與畫萬里長城十尺長,同價值=合理嗎?
再問?為什麼藝術品的價值不是以市場機制產生而是畫廊或藝術家私下訂定!
非常不公平也不合理?
對熱愛藝術的藏家是一種傷害,一種不合理、不公平的交易,
難怪!這些年來一些行家都不再上畫廊買畫,改上拍賣市場買作品,
便宜又公平,至少是公開競標,以作品質量及完整度依個人的鑑賞能力及市場機制做為出價的標準是最公平的收藏方式。
所以奉勸喜歡藝術的朋友,買藝術品不要只秤重量也要看質量,
買到的作品才是物美價廉的傳家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