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期藝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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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280億-打造文創六大產業

撰文/梁婷育 / 整理報導

  引頸期盼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五月十四日終於出爐了,行政院擬從今年起至2013年以280億台幣投入文化創意產業市場,盼以此解決產業發展之困境。

  「文創方案」提出「二大主軸」、「五大策略」和「六大旗艦產業」。「二大主軸」分別為「環境整備」及「旗艦計畫」。「環境整備」包含「五大策略」,其為:資金挹注、產業研發輔導、市場流通及開拓、人才培育媒合及產業集聚效應等。並將這五大策略應用於「六大產業」之中,包括電視、電影、流行音樂、數位內容、設計及工藝產業等。

政院砸錢作莊 激勵民間投資
  「文創方案」中,政府對文創發展的資金挹注,最受外界關注。資金來源不足、缺乏投資的鼓勵措施,向來是文創推動上的難處。為此,行政院打算以兩百億的國發基金成立創投,專注文化創意產業的投資。此外亦有融資、創業優惠貸款、購票減免、人才培育支出減免及獎助等方案。
購票減免早在多年前,就由表演藝術團體提出,畢竟票房收入才是真正的盈益,但「文創方案」的出爐就已延宕多年,而購票減免項目又與《文創法》息息相關,目前《文創法》仍在草案階段,看來欲實際落實購票減免或人才培育支出減免還需再等待多年光景。

專業輔導 開發國際市場
  有鑑於台灣過去在發展科技產業時,以資策會等單位扮演輔導和媒合的角色,成效顯著。因此文建會計畫將成立類似資策會的財團法人機構,在資金上提供五百萬以下的創投資金及小額補助,同時從事人才培育、資源媒合等。
台灣推動文創產業自2003年起即階段性的依序推展,至今各扶植產業皆有不錯的成果,但為何社會大眾仍不理解文創的面貌呢?可見文創計劃在資訊傳播上出現極大的問題,有一種埋頭苦做卻四處惹人叨唸的情形。此次「文創方案」終於看見公部門對於資訊平台、產業媒合做出具體規劃,衷心期待文創多年成果可以在官方強力支援下,於此次有突破性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