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期藝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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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X獨立策展人

撰文/編輯部

國立台灣美術館策展經驗談

  近年來相當有份量的新興職業「策展人」,以學人之姿作為跨國學術團隊的召集人,向公眾和學術界提出的開創性的言語。過去《藝術電子雜誌》一再的提出全球化的現象,看來這也對官辦美術館或博物館的策展方式產生了影響。以國立台灣美術館為例,也在2004年開始委由王俊傑策展《漫遊者─國際數位藝術大展》 ,今年則由吳梓寧、簡上閔帶來探討「科技藝術」如何影響人類意識與身體狀態的《急凍醫世界》。

  我們如此側重獨立策展人當然是其來有自,首要因素是獨立策展人能夠為館方在短時間之內開闢了一個新的專門領域。平日館內全職人員即身兼要職,這讓他們無法全心盡力為新領域投入研究,這時候可以選擇在特殊領域有才能的專家為其策劃展覽,透過獨立策展人的豐富資源,展覽規模往往經常超出館方的營運能力之外。

  獨立策展人除了需要擁有敏銳的藝術感悟力、宏觀的社會洞察力,還需要很強的執行能力。基本包括:確立主題、籌集資金、尋找藝術家、運輸、布展、邀請媒體,設計圖錄等。當然與館方合作時,活動經費等部份事宜是由館方代勞。但聘用獨立策展人的原因,根據筆者採訪國立台灣美術館助理研究員林曉瑜,其指出相當重要的觀點,她認為「策展人」與一般展覽規劃不同的是,「策展人」需要做到『論述』這一層功夫。一個展覽的形成都有其中心思想,它可能是藝術家的意志,或是由策展人預先規劃出的概念,「策展人」必須貫徹它並且為其找出學術立場,說明這現象並非一時的“展覽”而已,它很可能是未來的預兆。

  但是如果承辦單位長期仰賴獨立策展人,很可能致使策展人在展覽結束後裝著滿滿的展覽資源離去,包括藝術家名冊、來賓名單,但承辦方卻沒有因該展覽累積任何經驗。林曉瑜指出,有經驗的展覽人甚至擁有策展團隊,像是2004年時王俊傑便帶領【在地實驗─媒體實驗室】共同策展,全程不假他人,館方在籌辦過程中參與甚少,但是今年我們決定自己來擔任策展團隊,讓策展人先與藝術家溝通展覽概念,確認參與後,國美館這裡也與藝術家簽定合約,後續並接手作品運輸、展示規劃等事宜,雖然擔負的責任變多了,但是唯有實際參與我們才能真正獲得籌辦展覽的意義。

  而究竟該如何踏入「策展人」的領域呢?以下一則英國泰特利物浦美術館(TATE Liverpool)招聘助理策展人的廣告說明了相關細節,提供與您參考:該項職務的前提條件是,申請人需要具備至少一年的博物館(美術館)、畫廊或展覽經驗。您需要提交相關學歷證明您關於20世紀及當代藝術的扎實學識,美術史是理想的學歷。您也需要具備強大的溝通以及IT技巧。另外,您需要有效率地安排工作,以及在壓力中做出自信的決定,並在時間期限內完成工作。

  有賴網路資源的共享,發表平台不再掌握在少數人的手上,過去闡釋者的權力結構被淡化了,造就今日「獨立策展人」的出現,未來藝術的定義將更加的多元,我們也將持續為藝術尋找更多的聲音,與關心藝術的您一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