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5日,文建會在文化部成立之前便發表了101年度的施政計劃。雖然不知這份以文建會名義發表的計畫,未來是否會在文化部運作下有所變動,但既然這份計畫被保留在目前文化部的網站上,並且未更動名稱,代表計畫仍具一定效力。
文化只有硬體嗎?
年度施政目標中有一段特別引起我注意:「為建構國家、縣市、鄉鎮、社區脈絡相連完整的文化生活圈,積極充實國家及地方文化設施,包括中央文化設施之『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臺灣戲劇藝術中心興建計畫』、『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興建計畫』,以及補助地方之『苗北藝文中心演藝廳暨彰化藝術中心興建計畫』、『臺中大都會歌劇院興建計畫』、『屏東縣演藝廳興建計畫』,以提升人民的文化生活水準,創造多元文化空間,提供民眾就近參與藝文活動的機會。」
這多項興建案聽來令人振奮,可以預見未來表演藝術能夠在更多更專業的空間發表。但我不禁同時想到,這些目前承載著夢想(無論是表演或觀光等效益)、誕生自國際競圖和展現政府支持藝文之魄力(鉅額經費)的大型表演場所固然需要關注,但若說要推動龍應台部長所提出「從村落出發,從國際回來」的理念,各縣市現存的文化中心或藝術館如何在未來持續發展,亦將是一項不可忽略的課題,畢竟縣市文化中心可謂連結村落與地方最直接的據點。
各縣市文化中心的興建始於民國六十八年政府所推動的「十二項建設」,自1980年陸續完工,由於時代背景影響,縣市文化中心至少在外觀建築上並不具有新興表演場地的話題性(國際競圖)與設計原創(競圖獲勝者的原創概念),就此點,文化中心已然在吸引外來旅客上略遜一籌。然而,文化中心主要針對的也並非外來旅客,而是在地居民。
我相信,部分居民的生活已和文化中心的藝文演出或展覽有著緊密的依存關係,只是,各縣市文化中心若能夠在硬體或軟體上,建立出屬於自己的特色,便可以培養在地人的認同感,吸引到演藝團隊對該空間的忠誠度,甚至讓外來旅客欲將文化中心列入旅遊景點之一,最終擴大藝文需求。
因為從事表演藝術工作,我自學生時代至今(2002–2012)剛好有一些機會到過不少文化中心演出(幾乎全台,但不包含新建的地方美學館或婦幼館等,主要是以文化中心為名的場館)。我自己的觀察是:我們不能抹煞近年地方政府體認到加強「軟實力」的重要,像是文化中心的音樂廳音響效果、觀眾座椅、中心大廳等硬體設施都越來越完善,但文化中心如果僅停留在修繕、排定例行展演等工作,藝文需求實無法被消極的公家單位運作所擴增。
基於歷史因素,藝文需求在臺灣並非如歐美早已走入生活,反之,目前還處於需要被創造、提醒的階段,而我認為,強化居民對地方文化中心的認同感,會是喚醒這種需求一個有效的方式。
這也是為何我會認為要建立文化中心各自的特色,產生與其他縣市類似場地的不可替代性,如此便能以地域方式擴大藝文人口,達到如龍部長所言「建立以村落為核心的文化主體性,這樣文化資源投入後,才可能出現『繁星滿天』的新願景」。
文化需要的是特色 不是政治與硬體
至於如何建立各文化中心之特色,我覺得可行性實在是太多了,可以在地既有民風特色為主,亦可以該城市、市鎮未來計畫發展的產業、觀光或是人文精神為內涵,例如像是桃園市文化局演藝廳大廳內,便有好幾座大型現代雕塑散置於各角落,如果這些有意思的現代雕塑,能成為走進音樂廳前的焦點或主體,文化局內部本身就可以成為一個現代雕塑美術館,而不再僅僅是文化局內的某一層、某一間正在舉辦的展覽而已。
又或者如擁有極佳音響的新竹市文化中心音樂廳,場館旁坐落了「玻璃工藝博物館」,如果這些美麗的玻璃藝術能夠不只是展示在工藝館中,而能夠被運用在音樂廳的外部建築,甚至內部結構,它就會造就一個無可取代的美學亮點。我想,類似的發想還有許多,若文化中心本身人力有限,也可與學界或業界合作,我個人真的非常期待這些已經二十多歲的文化中心,能夠在一窩蜂求新求變的新建表演空間吸引媒體與民眾目光之際,懂得彰顯它們無可取代的地方連結與歷史價值,而不是只有政治與硬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