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二午後,灰色的天濛濛的,國立台灣美術館外幾個學生拿著相機取景在拍攝,我聽見一位掌鏡的同學對已擺好pose的模特兒說:「我認為你的手抬高一點,會更好?」我看見模特兒皺起眉頭,回頭看了看選取的背景,最後還是抬高手,擺出攝影同學想要的樣子。我走到攝影師後頭,試圖觀察他眼中所看到「更好」的景色。
離開廣場,進入館內,我隨意逛了幾個展覽,一邊欣賞一邊有所疑惑。「是湊巧、是有意或無意,怎麼此次國美館展覽的作品中存在著眾多抽象派藝術作品呢?」抽象派的產生眾說紛紜,也沒一定的定義可言,大致而言,抽象派的作家在創作作品時表現出來的,往往強烈表達了作家個人的主觀意念和想法。有別於寫實派一看便能知曉作品想傳達的創作方式和表現方法,抽象畫作除非作者於創作發表後附帶一提其創作意念和想法,一般群眾和欣賞者的確是很難進入創作者作品想傳達的理念中。
如同我看完「現代眼畫會27年展」後只有一個想法,那就是:「為何有一半以上的抽象作品在做展示?是因為潮流的關係,是因為藝術市場的帶領,抑或純粹因「現代眼畫會」長期培育的創作家多半是採抽象的創作理念呢?
站在一幅幅抽象作品前面,我讀出的是創作家利用沒有特定意涵的符號、線條,甚至點的概念,企圖表達現代社會裡,各種事件對人們內心衝擊所產生的茫然感、不確定感。用抽象方式去表達,去創作,或許是作品和看的人內心交流最容易的方式,因為,什麼人都可以用自己的觀點去下定義,解釋他所看見的作品。
現代社會追求速食化,人跟人之間彷彿存著一道牆,你想什麼,就連最親密的枕邊人都不見得清楚知道。但自己追求些什麼,想要些什麼,自己難道就非常確定嗎?我想,藝術作品之所以多元,之所以寬廣,之所以擁有多種解釋的方式,而你我卻不會去說:「你錯了」。在於,藝術創作者能透過這種對於生活的細微感觸加諸於抽象藝術中,他們讓欣賞者自己去體會,自己去下定義,看到什麼就是什麼,可能是茫然的、也可能是有希望的。藝術本身是創作者和欣賞者自行理解的東西,有著無限的想像和可能。
走出國美館,循著國美館拍照的學生早已散去,我想起了惠施和莊子著名的「濠梁之辯」,想到兩人為了河裡的魚是否快樂而展開爭辯,但從現在的角度來看,魚快不快樂,只要你認為他快樂他就是快樂的;你認為他不快樂那麼他就是不快樂,一切都取決於人主觀的心。因此,很多事情存在著,有客觀、有主觀,但唯有你自己去體會才算數。
抽象派藝術的產生,看似是對寫實派藝術的反動,但在我看來,卻代表藝術作品富有更多不凡不同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