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藝術品交易市場在2011年市場成交量達到48億美元,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大藝術市場,這當中的市場銷售額泰半來自於拍賣市場,集中在中國主要兩大城市:香港與北京。雖然在2012年市場成交量下降了約20%,但中國藝術品交易市場的熱絡,的確引來世界各國知名集團、拍賣公司與藝廊在中國藝術市場爭相投資與設點。2011年底大陸國務院發布的「2012年關稅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其中明確規定藝術品進口與奢侈品同屬一類,且2012年起,將手繪畫、各種材料製的雕塑品進口關稅稅率由12%調降至6%。 但實質上, 進口藝術品仍需繳納17%的增值稅;如交易產生,還需繳納12%的消費稅,再加上6%的進口關稅,藝術品進口的綜合稅率實則超過了30%,但相反的,如果是中國在地藝術家,如有買賣產生並輸出其他國,相反的不需要負擔如此多的藝術品稅收,這是中國政府變相地在保護中國當地的藝術家與抑制拍賣市場的方式。
香港,與中國相比是一個自由市場的地區,香港政府一直以來積極的推動藝術品產業的發展,首先為了鼓勵外國企業進駐香港,在稅制方面,香港政府只收取公司淨收入的16.5%的資本利得稅,也無進出口關稅,也無增值稅,這對國外的拍賣公司與藝廊,甚至是收藏家是相當誘人的,如Art Basel所屬的MCH集團買下香港藝術博覽會六成的股權,也讓世界各地的藝術品更容易進入中國市場。
反觀臺灣對於藝術拍賣市場稅制的不禮遇,雖然臺灣近年來拍賣市場愈來愈發蓬勃:2012年的臺北國際藝術博覽會(Art Taipei 2012) 拍出近11億的作品,2012年羅芙奧秋季拍賣高達10億6200萬臺幣、中誠國際藝術2012年秋季拍賣也高達13億5千萬臺幣左右,但這些拍賣數據總額僅只有中國的三百分之一,但在二十年前的臺灣,是被世界各國認定為亞洲發展藝術市場的潛力國家,90年代初期,佳士德與蘇富比兩大拍賣公司先後在臺灣設點,但因臺灣稅制的不友善,導致這兩家拍賣公司在2000年移地至香港。
臺灣的購買藝術的稅金是併入個人所得稅裡,而自由經濟的香港則是採分離課稅,「分離課稅」簡單來說,如同發票中獎兩百萬元,得獎者拿到的獎金是扣除20%稅金後的總額,且此中獎金額並不會納入個人所得稅中,因臺灣個人所得稅是採累進稅率,當你賺越多相對的是要繳納愈多的稅金,累進稅率最高可達40%,而基本所得額申報以一戶為單位,如600萬元以下者,不必申報繳納最低稅負,但在藝術拍賣市場中,一幅拍賣作品動輒幾百萬臺幣,加總下來稅金則相當驚人的。所以,近年來,許多藝廊或是賣家會將作品送去香港的拍賣市場中,再由藏家從香港經由拍賣購買回來,完全不經由臺灣的交易市場,為的是規避臺灣高額的所得稅率,這些藏家,在臺灣大多適用40%的所得稅率,如此一來,臺灣政府完全收不到藝術拍賣市場的所得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