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當然也投資在其他不同團體,只是他讓民眾感覺是大小眼,就一個三億的文創基金,跟王偉忠有關的「華星娛樂」二二○○萬,「南方島電影」三五○○萬,「魔法胡同娛樂公司」一八○○萬,「華星娛樂」八○○萬,總共就八千三百萬,已經佔了三分之一了。
文創產業的發展
應該是全民的
文創產業的發展應該是全民的,不是菁英的事,我們不否認王偉忠的才能,但文創是一種集體創作集體合作的產業,應該把機會留給大家,之前在大陸流行一句話,「唐朝在日本,明朝在韓國,民國在臺灣」,臺灣是大陸的一個指標,然曾幾何時,風水輪流轉,現在我們的產業不只要依附在他們之下,連創作的水準都漸漸被取代。
王偉忠說影視娛樂是文化的一環,既然是文化的一環,就希望以他的才能,指導出一些好的作品出來,大陸這幾年有幾部電影非常熱賣,像「讓子彈飛」、「失戀33天」、「人在囧途」叫好又叫座,幾部電視劇像「步步驚心」、「後宮甄環傳」都是收視率很高的連續劇,我們也希望有可以讓人引以為傲的東西出來。
「拿人手短、吃人嘴軟」,拿了這麼多錢,總要有個交代,過去「夢想家」兩個晚上燒掉兩億,已經讓民眾對文建會大失所望,現在文化部才可以取而代之,成為主導國家文化的重要機關,如果文化部的想法不變,或者因循文建會的思維,那文化部空有其權,實與文建會一樣,那文化部的升格,只是美其名罷了。「花漾」的餘波盪漾至今未了,但也凸顯出文創投資的問題。
2010年二月,立院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簡稱文創法),其中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國家發展基金應提撥一定比例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到五月時,國發基金便編列100億元在文建會的「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裏。
文建會之後就訂定「文化創意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辦理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等法規,這個法規是以「共同投資」及「委託評管」兩種方式,用國發基金及民間力量,共同發展臺灣文創產業。
但文建會所核發的十二家創投公司,又引起沸沸揚揚的聲音,面對這連串的問題,不禁想到一個廣告詞,「我準備好了。」這個危險的口號,讓臺灣民眾深受其害,現在文化部剛啟動,不禁也想問龍部長「您準備好了嗎?」,但請老實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