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同時期的台灣,並不真正知道遠方有一場如此渺小又巨大的文化革命,這個時期台灣的文藝青年們從電台中,聽到的都是排行榜音樂,駐台的美軍是他們一個認識世界的重要窗口,美國大兵們帶來搖滾唱片,帶來美國「滾石雜誌」、「生活雜誌」等,台灣一直到七零年代初期才知道有胡士托,並且在瞭解後深受震撼,從這些嬉皮青年的身上看到反體制、反權威的姿態,也逐漸瞭解搖滾樂可以是憤怒的,是反戰並關注人權的。
自此,台灣青年開始對嬉皮文化著迷,不論是服裝造型或是生活態度,雖然當時台灣警方會在街上逮捕長髮青年或其他奇裝異服者,但這些都不減他們對嬉皮文化的崇拜及景仰。
直到九零年代中期,台灣南方和北方甚至開始舉行一些搖滾音樂節的活動,像臺北的「野台開唱」和南方墾丁的「春天的吶喊」。「春吶」就像是一個迷你版的胡士托,在那裡,人們不只是聽音樂,而是牽著情人的手,一起躺在草地上,在沙灘上破爛的舞臺旁,有著年輕人自己擺的各種攤位,從手工工藝品到幫人剪髮,樂迷和樂團沒有界線,是一個共同的社群,台灣彷彿也有像胡士托這樣一個微型的反文化烏托邦。
但我反而認為,嬉皮文化對台灣的影響其實不全是正面的,台灣人雖注重社經議題,但隨著音樂節的規模越來越巨大,它也越來越商業。「春吶」不再是搖滾的吶喊,而轉變陽光少年與辣妹的集散地,幾乎蓋掉了它原本的意義,許多商業組織開始在附近舉辦了更盛大光鮮的音樂party,在更大的商業贊助和官方支援下,很快地每年都可以輕鬆吸引二三十萬人,許多人來這不是為了音樂,而只是來享受陽光、沙灘、啤酒,和辣妹,那就更別說是為了什麼相異於主流的反叛態度,許多專業的搖滾客不喜歡海洋音樂節,寧願去收費的「野台開唱」,因為那裡才是真正的搖滾樂園。
在台灣,音樂節成為專業的搖滾競技場,結合創意市集的青年樂園,或是地方政府和商業體制賺取政績或金錢的機器,已經很難再是任何反文化、反主流的地標,這應該算是嬉皮文化對我們最殘酷的影響,我們看到音樂節同時更高亢與更沈默,看到其如何從搖滾青年的反文化基地,逐漸節慶化、商業化、消費化,但似乎卻越來越難看到不同的態度,搖滾青年們心中的烏托邦夢想,早已慢慢被消磨殆盡。
在差了四十年後的今天,我想我們都還在努力的探尋屬於這個時代的嬉皮風格,以及屬於我們的青年文化,雖然大多時候,我們會覺得社會讓我們很失望,但大多時候我們卻還是選擇沉默,只有在偶爾,我們才會聽見在華麗巨大音箱背後,有一些新的噪音與不滿。記得前一陣子都更案文林苑事件炒得沸沸揚揚之際,在事發現場就有許多青年聚集,一起發聲,用音樂或用表演去傳達他們的想法,其中有一組地下樂團「罷黜者」,主唱是我的國小同學,他就跟我說:「現在社會的年輕人很少會主動發聲,但他覺得這樣的自己很酷。」
的確,我也覺得這樣的他很帥氣,因為如果是我,或許也會覺得都更拆的又不是我家的房子,為什麼我要關注這類議題,用這樣事不關己的態度,掩蓋我對這件事情的關注,突然覺得,自己是不是太冷漠了一點?如果少用臉書一點,對公眾的事務能夠多一點關心,是不是社會上,就不會在形容我們是「失落的一代」了呢?
記得上學期曾修過一堂電影與文化政治經濟學的課,上完一學期之後,我才意識到這個社會上,有多少議題是我們不曾注意過的,是我們應該關心,但我們卻因為受到主流文化的宰制而不曾反思過的,也許一時之間我們還無法完全轉變成一個積極參與社會發展的角色,但我相信未來我們能用不同的視角去關注社會,並且期待有一天,台灣的青年們能找回和美國六零年代嬉皮青年一樣的生活態度和社會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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