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市場需求,專業藝術經理人證照的取得將成為未來趨勢
有鑒於藝術經理人在未來文化產業發展中易趨重要,文化部於2000年公佈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中即針對臺灣文化事業明確地提出未來發展方向。在第一章第 11 條提到:「為培育文化創意事業人才,政府應充分開發、運用文化創意人力資源,整合各種教學與研究資源,鼓勵文化創意產 業進行產官學合作研究及人才培訓。政府得協助……文化創意事業充實文化創意人才,並鼓勵其建置文化創意產業相關發展設施,開設相關課程……。」第12條之4也針對市場需求提出需「健全經紀人制度」,針對藝文產業產業發展於第16條之6提及:「提升經營管理能力」,第16條之8亦指出:「培訓專業人才及招攬國際人才」也成為文化產業未來發展的當務之急。
專業的藝術經理人為須身兼創意文化、商業管理與組織統和等多重的能力,為複合式的職務面向,臺灣藝術市場上目前常見的藝術經紀人,多身居於傳統畫廊之間擔任藝術品買賣事務,過去也時有畫廊的老闆兼任藝術經紀之責,其專業能力皆是經由實務經營及豐厚人脈關係的累積,來取得買賣雙方信任進而達成交易。但也因為藝術交易市場面臨少數經紀人的把持,以及資訊的不公開化,致使市場流通緩慢,且如遇劣質的經紀人員,在資訊不易得知的情形下更容易造成藝術創作者與投資者極大的損失。因此未來如欲投身於藝術市場,要如何在藝術市場上取投資者與藝術者在專業的信任,也將成為每一位藝術經理人所要面臨的最大的課題。
目前在經融、保險或證券機構,專業經紀人皆需通過嚴格的訓練與考試獲取專業證照,讓投資者安心地將自己的資產交到經紀人手中;相對而言,專業的藝術經理人也可透過學科與實務上專業的學習,通過測試取得專業資格。相較於過去以往經紀人以「個人經驗摸索」的自學方式,全球華人藝術網公司將建構初一系列完整的經理人培訓課程,內容從基礎藝術經理人概述、藝術課程教授、市場經營操作、網路平臺與公關媒體行銷、藝術投資等課程,將為甫入藝術經理產業的有志者一一詳述,讓學習者更有系統、有邏輯性的接觸藝術市場產業,肩負起藝術經理人專業性培育的重任。開拓藝術市場的永續經營的方向。
非藝術學家也可成為專業藝術經理人
藝術經理人即如站在藝術家與買家兩者中間的角色,一方面需擔負起藝術家經營的要務,一方面也需為購買者推薦可配合的藝術家。簡要地說,專業的藝術經理人與現在所常見的專業的房仲與股票經理人雷同,除需在專業領域上具備熱誠,願意自我進修藝術相關知識之外,更重要的是專業經理人亦需具有市場經營的視界與觀念,為不同特質的購買者提供適切的投資建議,有洞見的市場動態,並為買賣雙方創造一個良好溝通環境、舒暢溝通管道,締結滿意的作品銷售價格。
根據目前臺灣專業藝術經理人發展上觀察,專業的藝術經理人除卻需發掘不同藝術創作者的長處,且以更長遠的角度來培植創作者的未來價值。一方面藝術經理人需較藝術創作者更瞭解藝術市場的狀況,才能適時地提醒創作者市場走向,並建議創作者未來進修以及作品調整的方向,提高未來創作作品價值。另一方面藝術經理也必須為藝術創作者找尋更多行銷與曝光機會,提高作品在市場上的能見度及創作者的知名度。對此,大部份藝術經理人會透過畫廊、國內外藝術博覽會、國內外拍賣會、藝術中心、博物館、文化局、藝文咖啡館等地方為藝術家策展,增加作品在潛在買者與收藏者面前的曝光度;另外也會輔以其他的行銷手法,如部落格、Facebook、個人網頁經營、異業合作或商品產出等方式,加深大眾對於藝術作品的印象。
藝術經理人除了要有絕佳的藝術鑑賞眼光外,藝術經理人亦是擔任藝術家包裝、行銷推廣等公關行銷者的角色;為藝術家安排有效的行銷推展規劃,拓展文化開發活動、成為買賣雙方的協商溝通者,提供咨詢服務,有時也必須擔任培植教育者的角色,建議年輕一代的創作者參與國內外專業鑑賞,專業創作進修課程,以及進行媒體公關訓練,是以長期國內藝術培植經營的心態來為藝術文化事業鋪路。而兼具商業管理與組織的概念的藝術經理人專業概念,對於過去從事經融保險經理、房仲代理、公關經紀也皆可輕鬆跨足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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甫進入藝術投資人必定對於藝術交易、通路、以及如何挑選適合的作品深感疑慮。回溯以往藝術交易的過程,投資者多是透過值得信賴畫進行交易,但每一家畫廊皆各自有習慣合作的藝術創作者,且培植新人前期即必需投入較長的時間與心力進行觀察,投資者才能針對畫廊的特質、畫廊經營者的優劣以及創作者未來發展性進行判斷,也才能夠安心付出投資成本。其優點是,若找到可值得信任的合作者,未來可與固定的畫廊與藝術家進行長時間買賣的配合;其缺點是,若遇上不實的短線炒作者,則很容易出現藝術品交易價格與市場實際價格上的落差,致使高價買進的作品無法脫手的窘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