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一個藝術家為職業謀生,是身為藝術家需要思考的與面對的最大問題,藝術作品無法無限量產,需要時間的醖釀例如表演藝術創作者一件作品平均花費一年的時間,排練時期花費時間是無法有收入,只能在展演時期有微薄門票的收入,時間與金錢無法得到相對的比例,也因為無法解決當前的這個問題,許多優秀的藝術家選擇拋棄這未來無法預測的職業。然而當下定決心走向藝術這條道路時相對也必須面臨更多的挑戰。策劃表演藝術展演,每一次的展演背後所帶來的經費預算並非一般人所想像幾萬元就可以解決的,一場展演規劃少則費時一年,動則百萬製作費用,而政府對新銳團體補助僅數萬元至20-30萬不等,燈光設計、舞臺設計往往就無法負荷,在加上排練場地租用、人員訓練費用、器材購入、服裝設計....等,這都讓一位新銳表演藝術工作者身心俱疲。
往往前一兩年拼命到處教課演說,所存的一分一毛都為來經營自己小小的團隊,實現自己小小的夢想,但是時間一久在強壯的人也無法負荷這樣龐大的開銷,很多極盡理想的新銳藝術家即將準備在夢想的舞臺閃亮,卻這樣的曇花一現消失得無影無蹤。
第二、每一位藝術家從醖釀期間到發展成熟都需要經歷一段長時間尋找自我風格與建立獨特性,最後再豎立團隊特有文化,從學生時期參與學校展演訓練自我技巧,畢業後繼續深造讓自己在專業上吸取更多歷練。
藝術家都想要在自己的舞臺上發光發熱讓展演可以達到完美,而時下對藝術價值的看法往往難與作品或當事人的名氣截然劃分,為了夢想中的完美到處籌措經費邀請贊助商,偶而僅僅數千元的小額贊助,但往往都不盡理想,贊助商支持一項展演活動,其看重的不外乎是,名氣所凝聚的高人氣,為企業達到宣傳的效果,至於其中的藝術價值則不甚聞問,這使得新銳藝術家即使他的作品具有很高的質量,市場上仍舊無法出頭。
第三、文化政策應軟硬兼顧。近年文創園區於全臺各地紛紛成立之時,如此多的展演場地,卻未曾對作為新銳的表演藝術團體開啟大門,表演團體若想前進文創園區除了場地租金,另一項就是場地布置的龐大花費,目前的文創園區大部分都是由舊倉庫所改建而來,其中內容就有如空殼一般,需要什麼設備必須自己搭建,這些種種的花費無非對表演藝術團體來說是一項更大的負荷,呈現軟硬體無法無法相配的窘境,進而削弱了國家提倡文化多元的價值與可能性。
有些表演藝術工作者在家庭的反對聲浪中作罷;卻仍有一些為了實現夢想而仍堅持的朋友,希望有一天環境會改變,作者的朋友目前已二八年華依然為喜愛的舞臺努力著堅持著
圖片來源 /圖1 取自:http://www.tyccc.gov.tw/artactivities/allacts/upt.asp?pageno=39uid=&con=0&cid=&key=&dateA=&dateB=&p0=2161。
圖2、圖3、圖4 攝影: 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