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期藝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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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企業=產業加值-----一個互惠的成功模式

撰文/山君

十月二十九日,由文建會指導,BENQ明碁友達基金會主辦、台中市雕塑協會承辦、全球華人藝術網協辦的「2010國際雕塑營」,於新竹北埔麻布山林園區圓滿落幕。活動中,記者兩次到訪園區,與會藝術家均表示:「這是一次很成功、很體貼藝術家的活動!」策展人邱泰洋表示,本次雕塑營充滿活力與創新精神,成功因素包括明碁友達的全力支持,以及藝術團隊全權主導活動的辦理,因此能夠完全切合藝術家的需求,達到「藝企合作」共好的最大效益。

藝企合作逐漸風行

在台灣,企業贊助藝術、與藝術團體合作,已經有漸漸增加的趨勢,雖然目前由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藝企網」以「支持藝術團隊或個人為主」、「支持長期性/延續性藝術文化活動」為搜尋標的,只能查出39筆企業資料,但是從實際民間藝術活動的贊助名單中搜索查核,便知道「漏網之魚」遠遠大過國藝會登錄的名單。即使有些企業成立基金會,實際執行項目仍只限於將資源進行內部分配,並未擴及企業以外的團體,但是近年來成功的口碑越來越多,國泰、富邦、台新、忠泰乃至於明碁友達,皆在其列。企業經由固定支持藝術家、藝術團體、藝術活動,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提昇企業文化與認同感,豐富員工教育及溝通能力,並在無形之中活化企業創造力,建立品牌精神。不僅民眾表示樂觀其成,這樣的方針也符合政府鼓勵企業透過文化加值的政策。
(此處可參考政府文創法中對企業獎助藝術的多項優惠:http://www.cca.gov.tw/law.do?method=list&categoryId=12)

藝企合作有哪些好處?

藝企合作除了能替企業加值、加分,對藝術家、藝術團體而言,也有包括金錢與組織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幫助。公家資源所提供的贊助從來就不足夠,而且還有歷年減少的趨勢,今年文建會甚至把文化中心自營化納入發展重點之一,所以藝術家和團體尋求私人贊助的需求與壓力是越來越大。樂觀的一面說,這可以正向推動藝術團體的組織能力以提高爭取贊助的機會(方能與較知名的藝術團體並駕齊驅),同時吸引更多觀眾,強化自身的財政、管理與互動性、拓寬知名度以爭取更高層級的機會。但是,如何保持原創力,不隨市場喜好而隨波逐流、最終喪失價值,則是藝術團體必須努力的。

對一般民眾來說,藝企合作對地方或對社會風氣也有許多正面的幫助,除了前述的文化提升,藝術團體透過企業支援所帶來的觀光、建設,激發當地未來的成長,所吸引來的投資,都是潛力無窮而值得期待的。以麻布山林為例,透過藝術活動、藝術設置,不僅造福自己的員工,也能因地處北埔老街與峨嵋觀光區旁,產生繁榮地方經濟、豐富地方多元文化的共伴效應。記者到訪雕塑營時,就遇見不少該企業員工特地排休、攜家人一同前往參觀作品,並至附近老街消費。

藝企合作的成功基因

回過頭來看,藝企合作的成功基因至少有哪些,使企業免於消費藝術家、假藉基金會活動行資源整合的嫌疑?何謂藝術團體全權主導?此次國際雕塑營又產生了什麼不同的效應?本刊試提供幾個簡要的觀察項目:

一,適當的空間、充分的自由
與會藝術家表示,麻布山林本身就規劃成一個自然秀麗的園區,而藝術家、藝術品的進駐,更增添了人與空間的對話氛圍。活動中,除了基金會董事長李焜耀親自到場主持、陪同,並派專員負責園內藝術家各種起居與材料的需求,表現最大誠意,在實際了解藝術家工作情形後,他更決定提高活動預算,補助助手費用,一切以鼓勵藝術家做最大發揮為前提。策展人邱泰洋也指出,在此之外,所有的活動規劃、講座內容、行政事務,盡交藝術團體全權負責,因為「藝術家最清楚藝術家要什麼」。

二,資源配合,雙方互惠
雕塑營將結束的時候,該基金會人員表示將結合企業資源,提供藝術家媒合服務,將創作好的作品引介到各廠區適當地點,落實公共藝術對作品、空間的需求,同時提供藝術家另一筆收入。簡單的說,企業需要藝術家與作品替企業和廠區加分,藝術家則需要企業的實質贊助與平台,結合雙方有形與無形的資源相配合,達到互惠的結果,並且執行有效,會是藝企合作模式得以延續的重要原因。

三,微型駐村,強化藝術交流
雕塑營不同於一般贊助活動之處,還在於成功群聚起有潛力的創作者,在此互相激盪創意、交流創作理念,彼此觀摩,具有藝術駐村的微型。但相比起官方的駐村或類似活動,無論題材、資金、發揮空間,民間企業減去了繁瑣的流程,還可以給的更多。閉幕式前一天,台中市雕塑協會召集相關藝術家(包含參與雕塑營的國外藝術家、由大陸來訪的學者),開了一場圓桌會議,會中即建議雕塑協會將「雕塑營」納入工作重點,不僅紓解政府公共藝術預算爭奪不休的問題,也希望能在制式的官方流程之外,另闢一個更簡化、自由的創作發表機制。

藝術與企業聯手,不僅帶給企業無形的文化加值,也帶給藝術家與團體更多組織的刺激和資源的供應。在政府現有文創獎勵政策的推動下,類似的合作應該會越來越多,我們期望此後這樣的合作模式能緊抓住藝術文化的本質,透過真正的尊重和有效的發表機制、生產管道,使文化界與產業界共謀其利,而不是將「藝企聯手」的美意,扭變為企業或基金會用過即丟的包裝紙、污水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