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由於經濟蓬勃發展,民眾的休閒時間大幅增加,進而促進文化的繁榮。而在這兩個條件的交互穿插下,相對培養出大眾對投資理財與享受精緻生活的觀念,並隨著兩條件的影響力愈趨高漲而越來越被重視。
對社會大眾而言,最常見的理財方式包含投資股票、基金、債券、黃金、房地產、保險等,其中最能滿足上述兩個條件的方式,莫過於藝術品投資。該方式不僅能藉由投資藝術品的保值性而獲利,也能在收藏之餘享受提高文化素養的品味。
藝術拍賣市場是由三個不可或缺的要素組成,包含拍賣公司(業者)、畫廊(中介者)和收藏家(消費者),這些缺一不可的條件在拍賣機制下構成臺灣日漸興起的拍賣熱潮。
最有效率的買賣方式
所謂的藝術市場,是藝術品創作與流通的過程總和。當中無法脫離藝術家對作品的追求與實踐,也離不開投資者精準的收集眼光,更離不開評論家對藝術品的精闢評價。其中,拍賣作為藝術市場中的仲介機制,更是提供有買賣需求,但在一般市場無法交易成功的雙方一個接觸而成交的機會。
洪芳芷(1999):「拍賣在一般經濟制度下可分為下列兩大功能。第一,是透過拍埋能定義和解決許多價值與價格模糊不清的情況。藉由競標的方式,使對該項商品評價最佳、出價最高的消費者如願獲得商品,解決商品的價值定位與擁有權。第二,運用拍賣機制可達成買賣雙方互動關係。標定價格的交易型態是由賣方訂出一明確價位,買方認同該價格在合理範圍,才構成交易行為。但拍賣機制是運用買賣雙方的互動方式完成交易,使交易能達到需求供給的最佳狀況。」
商機無限‧人才短缺
蘇富比曾於1992年在臺灣舉辦第一次國際拍賣會,鼓勵臺灣拍賣市場跨出國際化的第一步。當時,首拍的內容以二十世紀前後臺灣前輩畫家的作品為主,共計82件拍品僅有5件未成交,成交率高達93.5%,同時創下8625.65萬元的成交金額紀錄。(參閱《臺灣美術年鑑》)
看似成功落幕的首拍,卻發生兩段插曲:一是主辦方公布拍賣目錄後,即有五幅作品被稱為偽作,在舉證說明後,撤拍了其中兩幅具爭議的作品。分別為李石樵《紅衣少女》與廖繼春《風景》。充分顯現臺灣缺乏藝術品鑑定人才與公信機制的問題;一是蘇富比基於職業原則與國際慣例,並未提供賣方名單給國稅單位,造成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辦理的事件。該事件則是顯示臺灣稅制對藝術市場的不平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