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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許明霖 |
發佈時間:2017-06-20 15:05 | 瀏覽人數:2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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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河在的環境治理
葛兆光在《宅茲中國》裡以「國破山河在」形容一個古老中國亙古不變的彊域概念,來到資本與工業侵擾的二十一世紀,彊域與視角的反思已成顯學,杜甫所擔憂的國破已成歷史的灰燼,面對環境的種種極端變化與後續因應,早已凌駕於國與國的政治競逐,而今重要的問題應是,我們所賴以生存的山河是否還在?又該如何存在?這個二十一世紀跨國族的難題,更往往是區域治理中持不同立場人們核心的交戰所在。在亞太地區即將凌駕歐美成為全球最富的現在,面臨環境議題應放棄開發的資本立場,發展派與環境派的拉扯非獨獨存在於現下。Greg Thomas之著作《Art and Ecology in Ninet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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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朱曼華 |
發佈時間:2017-06-18 02:00 | 瀏覽人數:25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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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Paul Smith品牌與英國倫敦設計博物館聯手策劃的Paul Smith世界巡迴特展:HELLO MY NAME IS PAUL SMITH,在聯合報數位文創等單位的促成之下,已於本周末在台北華山1914 文創園區隆重登場。主辦單位早在數月前便已透過邀請Paul Smith本人來台小旅行,並於各大數位媒體強力放送相關影片的方式進行宣傳,但直到開展前使出殺手鐧,加碼舉辦買預售票抽Paul Smith設計款檯燈的活動,票房似乎依舊未見明顯起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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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徐偉峰 |
發佈時間:2016-09-26 02:42 | 瀏覽人數:2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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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哪些行為屬於著作權的侵害
一、著作權所保護的標的必須具有原創性,但其實原創性的標準並不高,並不要求必須達到專業水準或人人讚歎的地步,所以不僅是專業的藝術家,學生、上班族或是Soho族,只要是自己創作出來非抄襲他人的作品,都可享有著作權的保護。著作權法所稱的「著作」,包括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共分為十一類,它們都受到著作權的保護,包括:語文著作,音樂著作,戲劇、舞蹈著作、美術著作、攝影著作、圖形著作、視聽著作、錄音著作、建築著作、電腦程式著作及表演等。
然而在資訊流通跟重製技術的方便進步,任何人的作品都有可能遇到自己的辛苦創作,在未經同意的情形下而遭他人利用。如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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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徐偉峰 |
發佈時間:2016-09-26 02:24 | 瀏覽人數:8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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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網際網路的發展一日千里,不管是透桌上電腦、平板或手機上網,幾乎已經成為全民運動。網友透過便利的部落格或是社群網站(FB、噗浪、推特、微博)服務,發表自己的創作、照片或分享其他的網路內容,也得以輕鬆大量閱覽他人的照片文章或轉貼的資訊、新聞等等,非常便捷,也容易與其他網友互動。但是,層出不窮的網著作權爭議,也經常讓網友困惑。本文以下先簡單說明幾個網友與網路著作權有關的概念,並針對廣大網友普遍使用的「FB」的特殊規範,提醒讀者注意,以避免不小心就踩到著作權的陷阱喔!
案例:小美在FB成立一個粉絲專頁,從事網拍服飾工作,由於身材面容姣好,就以自己當模特兒穿上各式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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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徐偉峰 |
發佈時間:2016-09-26 02:19 | 瀏覽人數:2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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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近年來由於人文藝術氣息漸漸受到重視,都市美學也成為美化市容的重要元素,人們走到戶外或公共空間,不僅公共藝術大行其道,隨處可見有名或無名藝術家各式各樣藝術作品,有雕塑、畫作或現代裝置藝術,連建築物也注入不少藝術元素,各種美輪美奐具有美術風格的大樓也如雨後春筍般出現。民眾走在大街上,常不自覺就拿起手機或相機對這些美麗的事物拍照或攝影,或是合照後上傳臉書打卡來為自己曾見聞過的美麗事物留下紀錄或註解,但是這樣的行為是否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需要得到著作權人的同意嗎?本文擬以日常生活常見情形加以分析,期使一般民眾對著作權有更進一步的瞭解。
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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