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人):
台灣藝術教育學會
台灣藝術教育學會
活動主旨:2007年海峽兩岸少年兒童『揮灑快樂童年,畫我家鄉名勝古蹟』水墨畫比賽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7年09月1日~2007年09月30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活動內容:
主辦單位: | 台灣藝術教育學會 |
承辦單位: | 台灣藝術教育學會 |
報名截止: | 2007-09-30 |
相關網址: | http://www.insea-secretariat.org/file/200708/20080801.doc |
轉貼內容: | 2007年海峽兩岸少年兒童『揮灑快樂童年,畫我家鄉名勝古蹟』水墨畫比賽簡章 一、活動宗旨:舉辦海峽兩岸少年兒童『揮灑快樂童年,畫我家鄉名勝古蹟』“水墨畫比賽,以發揚中 華傳統文化,促進海峽兩岸少年兒童情感交流。進一步推廣並鼓勵水墨畫的延續,表現現代少年兒童的生活體驗,通過瞭解、觀察和描繪海峽兩岸大地上的名勝古跡,加深對家鄉歷史文化的理解,激發更寬廣的藝術表現領域及創作空間,同時,也為海峽兩岸少年兒童提供相互觀摩學習的機會。 二、總策劃:臺灣藝術教育學會、中國少年兒童造型藝術學會 三、組織委員會成員 :盧宇舜、龍念南、關蘭、齊兵、劉茜、吳以晴、何琳、陳成球、楊力舟、 楊松壽、楊景芝、郭掌從、簡志雄、蒯美瑛、路海燕(按照姓名筆劃排列) 四、主辦單位:臺灣藝術教育學會、中國少年兒童造型藝術學會、中國美協少兒藝委會、 中國美術館公共教育部、上海海上山藝術中心、香港現代水墨畫協會 五、承辦單位: 新創美美術教育學苑 六、協辦單位:兩岸時報社、寶馬知識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七、贊助單位:研華文教基金會、上海海上山文教基金會、神腦科技文教基金會、台灣中油公司 八、參加對象:15周歲以下少年兒童 (國民中、小學、幼稚園學生)。 九、活動方式: (一)主題:『揮灑快樂童年,畫我家鄉名勝古蹟』----以水墨畫創作呈現。 1. 關懷生活環境,凡有關家鄉名勝古跡之風貌、風情、風俗及相關生活經驗。 2. 快樂的童年情景、生活點滴。 3. 表現傳統或地方音樂、民謠、兒歌、舞蹈及戲曲之美。 4.民族文化采風集錦。 (二)媒材:使用宣紙或棉紙以毛筆作畫,以水墨畫平面創作呈現,黑白、彩色均可。 (三)組別:A.組:幼稚園學生 B.組:小學1-3年級學生 C組:小學4-6年級學生 D組 :國民中學學生 (四)紙張規格:分下列幾種尺寸-- 1.小正方45X 45CM 2.大正方60X 60CM: 3.橫小長條90X 90CM 4. 直小長條30X 90CM 5.橫長方60X 40CM 6橫大長條120X 40CM 7.直長方40X 60CM 8.直大長條40X 120CM 「注意事項」 1.每人限參加一件,作品不必裝裱,作品必需自行創作,如有臨摹抄襲或他人代筆,均不予評選,如已獲獎,經查明後通知學校處理並追回獎項。 2.參賽作品概不退件,得獎作品使用權歸屬主辦單位,以配合本活動做文宣推廣。 (五)收件時間:2007年8月20日至9月30日(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六)收件地點及聯絡人員,電話: 1.台灣初賽: (1).新創美美術教育學苑 蒯老師收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36號5樓。電話:(02)2368-1900 (2).台南市師美學會總幹事周老師收台南市東區崇德21街6號 郵遞區號70173電話: 06-2693220 2.海峽兩岸總決賽: 上海海上山文教基金會,地址:上海市虹中路361號,電話:86-21-51570612。 (七)收件方式:個人送達或郵寄。團體送件,需詳細填妥團體送件名冊(送件表與團體名冊格式如 後附表)。 (八)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藝術家與藝術教育專家組成評審小組,就主題構思、創意美感、 媒材技法與心智發展等項目,公開審慎評審之。 1.台灣初賽: 由台灣各地收件作品,集中於台北評審。 2.海峽兩岸總決賽: 由初賽選出作品,送至上海參加總決賽。 (九)、獎勵: 1.台灣初賽: (1).優選獎: 頒贈獎狀與獎品並推薦參加海峽兩岸總決賽。 (2).入選獎: 頒贈獎狀。 2.海峽兩岸總決賽: (1).一等獎:每組2名,共8名,每名獎金美金200元,獎牌乙面及獎品乙份。 (2).二等獎:每組3名,共12名,每名頒贈獎金美金100元,獎牌乙面及獎品乙份。 (3).三等獎:每組5名,共20名,每名頒贈獎金美金50元,獎牌乙面及獎品乙份。 (4).佳作獎:每組15名,共60名,每名頒贈獎狀、獎品乙份。 (5).入選獎:若干名,致贈獎狀。以上獎額由主辦單位視收件數及作品水準,酌予調整) (6) 獲一等獎的少年兒童將受邀前往上海參加頒獎典禮,費用由主辦單位全額資助。 (7). 獲二、三等獎的少年兒童和指導教師,亦歡迎參加兩岸少年兒童水墨畫觀摩和交流活動,將視經費狀況與參加意願予以補助。(有關經費及細節將另行通知) 十、印製專輯:獲獎作品將由大會印製成專輯發行。 十一、頒獎: 預定2007年11月於上海,有關詳情容後公佈。 十二展覽: 1.主要展出地點:臺北、上海、香港 2.巡迴展:澳門及大陸各大城市如北京、深圳、成都、昆明------等 十二、評審結果:2007年11月前公佈於各有關媒體與網站並寄通知函給得獎者。 十三、簡章下載網址: 1.新創美美術教育學苑 http://f36155731.myweb.hinet.net 2.研華文教基金會 www.advantech.org.tw 3.神腦科技文教基金會 http://www.town-all.org.tw/foundation.asp 十四、附表: 請詳填送件表兩份: 【表一】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表二】浮貼於【表一】上方(得獎時由主辦單位抄錄用) 【表三】團體送件名冊 十五、其他: 本簡章未盡事宜,如有修改另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