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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人):
宜蘭縣文化局
活動主旨:2006第二屆蘭陽文學獎徵選開始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6年05月1日~2006年05月1日
主題類別:其他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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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2006年「第二屆蘭陽文學獎」徵選活動開始了!

宜蘭縣政府為闡揚蘭陽人文特色,鼓勵文學創作風氣,特舉辦蘭陽文學獎徵選活動,活動每兩年舉辦一次,民國93年開辦第一屆,徵選散文、小說、傳統詩等項目,今年(95年)辦理第二屆主要徵選項目包括:散文、童話、新詩、歌仔戲劇本等四項,本次活動特別將國內各項文學獎較少舉辦之歌仔戲劇本列為徵選項目,主要為了延續歌仔戲之傳統藝術,鼓勵歌仔戲劇本創作,讓宜蘭歌仔戲發展原鄉的美譽繼續流傳下去!

本屆活動收件期間自95年5月1日至95年5月31日止。應徵的項目分為散文、童話、新詩、歌仔戲劇本等四項,參選作品須能表現蘭陽風土民情特色之文學作品(歌仔戲劇本除外),且未曾發表(含演出)出版、未曾獲獎之作品為限,其中散文總字數四千字以內;新詩不限字數以五十行至七十行為主;童話總字數為四千字以內;歌仔戲劇本以能演出一百二十分鐘至一百五十分鐘為原則,需結構完整,應附劇情大綱(約1000字)及人物表,在創作理念表中應註明劇本為改編或自創,若為改編自他人作品者,應註明原著作名稱及著作權人,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權之疑慮者,應提示原著作者同意之證明文件。作品不需註明曲調名稱,但唱詞部份需適合以台語唱唸。各類別錄取前三名各一名,佳作三名,散文、新詩、童話第一名獎金新台幣肆萬元,第二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第三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各贈獎座乙座,佳作三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各贈獎狀乙紙;歌仔戲劇本第一名獎金新台幣捌萬元,第二名獎金新台幣陸萬元,第三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各贈獎座乙座,佳作三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各贈獎狀乙紙。

有意參加徵選者,請至宜蘭縣文化局服務台索取簡章或直接下載相關資料,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03-9322440轉207羅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