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發佈單位(人):

活動主旨:2008 年 4A 自由創意獎 學生獎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8年03月13日~2008年03月19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2008 年 4A 自由創意獎 學生獎

主辦單位:自由時報
      台北市廣告業經營人協會(4A)

宗旨:鼓勵國內學子對創意的支持與努力

報名資格:凡就讀國內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學生皆可報名,不限科系

獎項
◎高中組:最佳學生平面廣告獎(含高中/高職)
◎大專組:最佳學生平面廣告獎(含大專院校/研究所)
◎最佳學生電視廣告獎

給獎方式
◎各類獎項由評審選出金、銀、銅獎及佳作
◎金、銀、銅獎將於頒獎典禮各獲贈獎學金、獎座壹座、獎狀。金獎獎學金新台幣 5 萬元,銀獎 3 萬元,銅獎 2 萬元。佳作作品頒發獎狀
◎金銀銅獎之指導老師亦同時於頒獎典禮獲贈獎座及獎狀、佳作之指導老師將獲頒獎狀

收件日期
◎專人送件報名:2008 年 3 月 17 日至 3 月 19 日 上午 10:00 ~ 下午 17:00
◎郵寄送件報名:2008 年 3 月 13 日至 3 月 17 日 (以郵戳為憑,為免遺失,建議以掛號寄送)

收件地點
自由時報總社(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399 號 1 樓)
Tel:(02) 2656-2828(分機:8580)
收件連絡人:活動企畫組 張小姐

報名規定
◎限依照主辦單位指定主題製作平面或電視廣告作品,其他主題之作品恕不受理
◎每一件作品(系列稿以一件作品論)需附上 1 張報名表,送件時請一併送交收件單位,並取回收件證明
◎報名表需影印一份,張貼於裱板背後,或附於光碟片盒內一起裝入信封
◎各項作品於送件時,請取得各相關著作權握有者之認可,並同意於得獎後無條件刊登在 4A 發行的「4A 自由創意獎得獎作品專輯」,或在相關媒體(網站)刊載、播放,或公開展覽、或學術研究報告中所採用。得獎作品將上傳至新聞局「國家影音產業資訊平台」。

平面廣告作品
◎一律以設計稿參賽,作品尺寸以全十( 24 公分高 X 35 公分寬)、或全二十( 52 公分高 X 35 公分寬)為指定尺寸
◎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
◎作品應裱於厚卡紙上,卡紙底色限白色或黑色,卡紙尺寸長寬均須比作品多出五公分
◎系列作品務請說明,並視為一件作品評選,請按順序在卡紙背面自行以膠帶由左至右連接
◎作品及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任何記號
◎每件作品均請附上圖檔,一件作品存一片光碟(CD-ROM),系列作品燒錄於同一張光碟片中,與報名表一起黏貼於裱板背面。每片光碟上請標明作品之「創作者名」及「篇名」
◎每件作品圖檔需製作成 PC 格式,圖檔規格為:.tif、解析度 300dpi、800x600 pixel 值

電視廣告作品
◎形式:不限影片、動畫
◎影片類作品:以 VCD、DVD 光碟送件,作品長度以 30 秒為指定規格,電腦檔請繳交 PC 可開啟的規格
◎動畫類作品:繳交 720x480 NTSC 標準格式,須為一般電腦通用之格式,作品長度以 30 秒為指定規格,VCD、DVD 光碟送件皆可
◎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
◎單件作品每件各錄在一片光碟,系列作品同錄在一片光碟,每支影片間並請間隔一秒鐘
◎影片開頭及結束請各留十秒鐘黑畫面,影片中請勿播出製作單位相關資料
◎得獎作品將不會退件
◎未得獎作品,如需退件,請於報名時告知收件單位,會後主辦單位會通知參賽者自取、或由參賽者付費由專人送回

報名費
◎單件作品新台幣 200 元整,系列作品( 2 至 3 件)新台幣 300 元整
◎【郵寄報名者】請匯款繳費,交件時需同時附上匯款收據影本。【現場交件】以現金繳費。
◎戶名:「台北市廣告業經營人協會」
 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士林分行(代號:1285)
 帳號:668530004895

展覽及出版
◎所有得獎作品將會公開展覽
◎各項作品於送件時,請取得各相關著作權握有者之認可,並同意於得獎後無條件刊登在 4A 發行的「4A 自由創意獎得獎作品專輯」,或在相關媒體(網站)刊載、播放,或公開展覽、或學術研究報告中所採用。得獎作品將上傳至新聞局「國家影音產業資訊平台」。


相關資訊:http://www.4alibertyawards.com.tw/4Aweb/Rul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