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發佈單位(人):
財團法人新光三越文教基金會
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9號
活動主旨:2016 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9號7樓(收件地址)
活動日期:2015年09月10日~2015年11月30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5張照片敘述一則影像故事

我們在尋找能引起共鳴、感動人心的照片

【2016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徵件募集中

 

「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邁入第10屆了,這些年來吸引許多國內外攝影愛好者共同參與!本活動別於以單張照片決勝負之競賽方式,拍攝主題由參賽者自訂,繳交五張一組之系列作品。不僅考驗攝影技巧,更考驗創作者對於主題的挑選及完整概念的傳達~

活動於2015/9/10至11/30進行徵件,邀請您一同用「5 張照片敘述一則影像故事」!得獎者除可獲得現金及獎品,還能參與全台巡迴展出,讓您的故事引起更多人的共鳴與迴響!


 

一、  徵件日期:2015/09/10(四)至2015/11/30(一)

二、  參賽資格:不分年齡、國籍,不需報名費,凡攝影愛好者皆可參賽。

三、  競賽方式說明:

1. 拍攝主題:參賽者自訂,依自訂主題繳交一組五張之系列作品。

2. 使用媒材:任何拍攝照片之器材(數位相機、傳統相機、手機等)皆可。

3. 作品繳交規格:

    (1) 報名表:請確實填寫,並以A4紙列印。

    (2) 照片:不拘彩色或黑白照片。輸出尺寸可為8x10吋、8x12吋或A4。若作品為正方形則以紙張短邊的長度為主;作品是否留白邊由參 
賽者自行決定,不影響評選結果。

    (3) 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以A4紙列印後請親筆簽名或蓋章。 ※ 20歲以下需請法定代理人簽章

    (4) 光碟:請將以下參賽資料燒入至光碟中

        .參賽作品電子檔:單張3000x3600pixels或800萬畫素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

        .報名表電子檔

    (5) 作品標籤:請確實填寫,並依序黏貼於每張作品背面右上角及光碟正面。以避免因未標示清楚造成系列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之問題。

4. 繳件方式:
請將上述之 (1)報名表紙本、(2)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簽名/用印正本(3)參賽作品照片、(4)光碟,一同放入信封袋內以下方式(擇一)繳件

      .臨櫃繳件:請親臨全台新光三越百貨公司一樓服務台(各分店資訊查詢

      .郵寄繳件:台北市110信義區松高路19號7樓,請在信封上註明「2016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活動小組收」(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

※參賽作品請以保護作品之完整性為前提自行包裝。包材不拘,惟整體包裝不得大於30×40cm,請避免因黏貼或包裝尺寸過大造成作品毀損之情形。

5. 得獎名單公布:主辦單位將於2015年12月31日前公佈於「新光三越文教基金會」官方網站,並主動聯絡得獎者相關事宜。

 

四、  評選標準:依參賽作品之攝影品質(50%)、創意(25%)、構圖(25%)進行評選。

 

五、  獎勵辦法:

首獎╱1名
新台幣6萬元整
LYTRO Illum光場相機、LYTRO專用閃燈乙組

貳獎╱1名
新台幣3萬元整
Manfrotto MT055CXPRO3新055系列碳纖維三節腳架
Manfrotto MHXPRO-BHQ6 XPRO系列球型雲台 (TOP LOCK)
Manfrotto MB PL-3N1-35-3N1旗艦級3合1雙肩背包35乙組

參獎╱1名
新台幣1萬元整
MacBook Air 13吋 乙台

評審特別獎╱2名
Optoma NuForce Primo 8 旗艦級入耳式耳機乙組

優選╱2名
Fotopro TC-PRO2 頂極碳纖維腳架乙組

佳作╱3名
SUNPOWER S600 High CRI機頂閃光燈乙組

入選╱20名
STC CPL-M 環形偏光鏡 67mm乙組

※以上各獎次之得獎者均可「參與2016北、中、南巡迴展覽」,並獲得「2016國際攝影聯展紀念冊乙本」、「獎狀乙只」以及「國際攝影名師邀請展展覽門票6張」。(實際獎品以主辦單位提供為準)

六、  同意條款

  1. 凡參與比賽者,即代表同意遵守參賽規則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處理、使用其所有個人資料。
  2. 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拍攝,須以本人之真實身份資料投稿,禁止匿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之所有著作權,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
  3. 每位參賽者不限參賽作品組數;若重複得獎則由主辦單位擇優錄取。一組作品一份報名表,可將多組參賽照片及報名資料置於同一信封袋,多組資料可燒錄至同一片光碟。
  4. 如參賽作品於送達至主辦單位前有任何損害,恕不由主辦單位負責。
  5. 無論得獎與否,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還(包含規格不符者),敬請見諒。需保留作品原件者請先行預留作品或斟酌參賽。
  6. 參賽作品距完成日不得超過三年,且必須未曾公開發表展示(發佈於個人網站、部落格、Facebook不在此限),亦未獲得任何獎項(惟經主辦單位認定係屬於非競賽性質者,不在此限)。
  7. 參賽者必須尊重主辦單位邀請之評審委員的評審結果,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填寫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其參賽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不實或違反參賽規則之情事,經查證屬實,同意主辦單位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含獎金、獎品、獎狀等)須立即返還之,且願自負全部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
  9. 得獎者需攜帶個人身分證(外籍人士請攜帶護照與居留證)至主辦單位之指定地點領獎,相關領獎事宜將於得獎名單公佈後另行通知。
  10.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以上,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 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所得稅。
  11. 凡參賽即視為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及補充本參賽辦法、細則及獎項說明內容之權利。

 

七、  活動聯絡窗口

2016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活動小組
聯絡電話:0800-008-80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AM10:00-12:00;PM02:00-06:00
e-mail:culture@skm.com.tw

➔更多參賽辦法詳情:http://goo.gl/Im2jvA 
➔歷年得獎作品回顧:http://goo.gl/pILq6g
➔Epson輸出9折優惠:http://goo.gl/hwKQHc

 

● 主辦:財團法人新光三越文教基金會、新光三越
● 協力:正成集團、EPSON、Fotopro、LYTRO、miggo、Manfrotto、NU FORCE、Optoma、Shopping Design、STC、Sunpower、Yung Lien、法雅客、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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