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鼎故居
台北市中正區泰安街2巷3號
2017年「KT故居青少年彩繪比賽」簡章(7月29日修訂版)
一、比賽宗旨:
鼓勵國內青少年來李國鼎故居觀察老屋之美,進而認識老屋與文物,體察曾長居於此的李國鼎資政平實家居與當年竭力繁榮台灣之痕跡,將感想透由繪畫創意躍然紙上。
二、創作主題:(擇一或結合均可)
1.故居老屋之美。
2.我對李國鼎資政的”fu”。
3.李國鼎與現代化台灣。
三、參加組別
1.彩繪:國中美術班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
2.著色:國小低年級組。
四、報名:
1.畫紙:
(1)彩繪:可自備畫紙(四開54公分× 39公分),或請至李國鼎故居報名及領取專用圖紙。
(2)著色:可自李國鼎故居網站下載著色圖稿(以A3印出),或至李國鼎故居報名及領取專用著色圖紙。
2.畫具媒材及創作形式:用具一律自備,採用任何描繪工具、材料皆可。限平面創作,非剪貼,必須是本人作品,每人限一幅。但7月29日前已繳件者可領取畫紙再繪一幅送件參加評選。
3.作品收件:
(1)時間:2017年11月25日前親送或郵遞至李國鼎故居。
(2)地點:10054台北市中正區泰安街2巷3號李國鼎故居。
(3)採郵遞者請於寄件外封袋註明:2017年KT故居青少年彩繪比賽作品。
(4)參賽作品不需裝裱或加框。
(5)國中及國小高年級美術班同學應報名美術班組別。
(6)自備畫紙或自行下載著色稿者,繳件時必須附上報名表(如附件),方能確認參賽者。
五、評選:
1.初選:收件截止後即評選出各組「入選」作品,展示於李國鼎故居新館及Facebook紛絲網頁進行公開票選及按「讚」。
2.決選:
(1)入選作品中由評審老師專業選出各組「優選」五名及「佳作」十名;「優選」前三名給予名次。
(2)現場及網路公開票選選出各組「人氣王」一名(票選期間計算網路按「讚」名次及現場得票名次為分數,相加後除以2,以得分最低者為人氣王;同分者由現場名次較前者得之)。
3.頒獎:
(1)時間地點:2017年12月23日(週六)下午在李國鼎故居新館舉行。
(2)獎勵:
※國中組:
優選第一名 獎學金3,000元、獎牌乙面
優選第二名 獎學金2,000元、獎牌乙面
優選第三名 獎學金1,000元、獎牌乙面
優選2名 每名獎學金600元及獎牌乙面
佳作10名 每名獎狀乙紙及精美紀念品乙份
人氣王1名 獎學金2,000元、獎狀乙紙
※彩繪國小組:
優選第一名 獎學金2,000元、獎牌乙面
優選第二名 獎學金1,000元、獎牌乙面
優選第三名 獎學金600元、獎牌乙面
優選2名 每名獎學金300元及獎牌乙面
佳作10名 每名獎狀乙紙及精美紀念品乙份
人氣王1名 獎學金1,000元、獎狀乙紙
※著色國小組:
優選第一名 獎學金1,000元、獎牌乙面
優選第二名 獎學金800元、獎牌乙面
優選第三名 獎學金500元、獎牌乙面
優選2名 每名獎學金200元及獎牌乙面
佳作10名 每名獎狀乙紙及精美紀念品乙份
人氣王1名 獎學金800元、獎狀乙紙
(3)除上述獎勵外,主辦單位製作得獎作品專輯,贈送得獎者及得獎者指導老師與學校。
(4)得獎作品將複製成海報或相關形式於李國鼎故居公開展覽,並註明得獎者姓名及學校名稱。
六、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均不予退還。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2.主辦單位對入選作品有保管、展覽、攝影、出版等權利。
3.參賽作品獲獎後,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發表、改作、編輯等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權利。但主辦單位於使用時原則上於適當處註明原繪圖者姓名。
4.禁止參賽作品抄襲或剽竊他人之作品,經發現者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追回獲獎相關權利及通知學校。比賽後發現得獎缺額不續遞補。
5.為辦理本次比賽,爰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參賽者,報名領取畫紙即視為同意主辦單位因辦理本次活動業務所需蒐集處理及運用參賽者必要之個人資料(例如: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方式等)。主辦單位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商業行為。
6.得獎者若不能出席頒獎典禮,請於一個月內持本人戶口名簿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身分證明文件前來故居領取,逾期視為棄權。
7.主辦單位將依所得稅法規定,開立年度扣繳憑單予本次比賽活動得獎者。
8.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