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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人):
TIVAC台灣國際視覺藝術中心
活動主旨:第二屆TIVAC365傳統攝影獎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1970年01月1日~1970年01月1日
主題類別:其他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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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第二屆TIVAC365傳統攝影獎』徵件
 
主辦單位:TIVAC台灣國際視覺藝術中心
活動地點:TIVAC台灣國際視覺藝術中心-臺北市遼寧街45巷29號1樓
活動時間:95/12/15~95/12/31收件
收費:500元

 

「TIVAC365傳統攝影獎」是由TIVAC台灣國際視覺藝術中心所舉辦,今年邁入第二屆,相信大家對這個獎項一定感到很好奇。

為什麼要舉辦「TIVAC365傳統攝影獎」?
這是源自執行長全會華先生多年的想法,長期以來一直有不少從事攝影創作的朋友想到TIVAC展覽,眼看著這些朋友,有時因經費短缺,而未能在適當的時機或空間發表作品,為之惋惜且故暗自許下心願,希望有朝一日,凡是在TIVAC展出的作者,不需要再為籌措展覽經費而煩憂;而今並非TIVAC已經完全能夠承擔這一切的費用,儘管經濟壓力十分沉重,即使是一小步,也要為了督促自己完成心願而繼續努力,於是「TIVAC 365傳統攝影獎」就這樣誕生了。

「TIVAC365傳統攝影獎」是為了要與數位攝影抗衡嗎?
TIVAC我們支持傳統攝影,但從未反對數位攝影,我們欣賞數位化呈像的特色與便捷。由於TIVAC當年以舉辦傳統攝影展覽起家,為落實支持傳統攝影,由TIVAC主辦以365天不間斷的全年支持,不能單靠口號,而要持之以恆,因此藉由比賽與展覽,鼓勵有心從事傳統攝影的創作者,這雖只是支持傳統攝影的方式之一,確有深遠的傳承與意義。且由於全球數位化,輕巧便捷的器材改變消費習慣、即時性改變創作習慣、網路的普及改變欣賞習慣,這處處顯示數位化的強勢,也處處顯現傳統攝影日漸式微,雖不至消逝,但應努力推廣與延續,培養以肉眼欣賞傳統作品無可取代的質感,提昇傳統攝影的文化層次;並透過比賽與展覽,激勵重視傳統攝影的朋友。
 

 

TIVAC平時的經營就已經很辛苦了,哪裡還有經費可以辦比賽?
確實是沒有經費,這是一個獲得全體同仁認同卻不知經費在哪裡的活動,台幣36,500元對大企業來說是九牛一毛,對TIVAC可是一筆不小的負擔,更何況收入還時常掛零的紀錄下,怎麼可能一下子拿出這麼多錢,這正當大夥傷腦筋的時候,全執行長提供一個出乎意料的正解:「每天一百元,存一年剛好36,500元,沒收入的時候,從零用金提撥。」於是「TIVAC 365傳統攝影獎」就此可以開跑了!

「TIVAC365傳統攝影獎」有什麼特色?
一.首先參賽者須具籌畫展覽的構想與意願,以主題性的作品參賽,參賽作品即為得獎後展出之作品。
二.作品完成均以傳統相機拍攝與傳統手工放大,參展作品限為20~30幅系列作品,每件送審作品尺寸為8'×10',實際展出時作品尺寸不限。
三.一人獨得: 

1. 「第一屆TIVAC 365傳統攝影獎」可獲得TIVAC免費提供得獎作品之壹檔展覽,展出日期於民國96年2月3日至2月14日。
2. 獎金新台幣叁萬陸仟伍佰元整
3. 紀念獎狀乙紙

四.報名費新台幣$500元(含參賽獎<我支持傳統攝影>T恤乙件)
五.收件自95年12月15日~ 12月31日止(截止日以郵戳為憑),96年1月初由TIVAC公佈得獎名單
六.詳盡參賽內容請參閱簡章,歡迎自行下載列印複製。
 

 

主辦單位:
TIVAC台灣國際視覺藝術中心
地址:台北市遼寧街45巷29號1樓
聯絡電話(02)2773-3347。

 

第二屆  TIVAC 365傳統攝影獎參賽辦法

資格:凡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人士。

作品:1. 題材不限,須以傳統底片與相紙放大之系列作品。

2. 曾在各公立美術館及博物館展出之作品,不得參賽。

要項:TIVAC 365傳統攝影獎」得獎者之得獎作品須在本中心展出,如不能展覽者,本中心有權取消所得全部獎項。

收件注意事項:

()作品張數限為2030張系列作品,作品背後請依序編號,每件送審作品尺寸為8''×10'' ,實際展出時作品尺寸不限。

()不接受立體作品,作品不得裝裱,以實際展出之材質為準

()不接受使用數位相機,電腦處理及數位輸出之作品參賽。

()將作品及參賽表連同參加費或匯款收據影本,於截止日前郵寄或親送至主辦單位:「台灣國際視覺藝術中心」

10492台北市遼寧街45291樓。

()連絡電話:(02)2773-3347;傳真:(02)2773-8779  E-mail: tivac@ms28.hinet.net
  
收件日期:951215~1231日(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收件時間:星期二 ~ 星期日15 : 00 ~ 18 : 00

()參賽費新台幣$500元,款項請匯入以下帳號: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中崙分行012-5907,戶名:台灣國際視覺藝術社,帳號:590-102-016-396

()   獎:凡報名參賽者,贈送<我支持傳統攝影>T恤乙件(請參閱退件事項)

退    件:須於評審公佈起日至民國9531日前辦理取退件及領取參賽獎<我支持傳統攝影>T恤乙件,請由本人親自至本中心辦理,或委由委託人憑委託書辦理,如逾期將不受理上述事宜。

評  審

一、      日期:民國961月初

二、      地點:台灣國際視覺藝術中心 / 台北市遼寧街45291樓,電話:(02) 2773-3347

三、      公佈:評審結果將在民國961月初由TIVAC公佈


得獎名額:只設壹名

得獎獎項:1. 第二屆TIVAC 365傳統攝影獎」可獲得TIVAC免費提供得獎作品之壹檔展覽

2. 獎金新台幣叁萬陸仟伍佰元整

3. 紀念獎狀乙紙

    獎: 962 3第二屆TIVAC 365傳統攝影獎」展覽開幕當天頒發所有獎項。

展出日期:「第二屆TIVAC 365傳統攝影獎」,於民國9523日至214日展出

展出地點:台灣國際視覺藝術中心-台北市遼寧街45291樓,電話:(02) 2773-3347

 

附  則:

一、送件作品請自行包裝妥當,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當負保管之責,惟遇有人力不可抗拒之情事使作品遭受損害時,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二、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侵害著作權及其他違法情事者,一律取消獲獎資格。已獲獎項主辦單位保有追訴索回全部獎項之權利。

三、得獎作品由得獎者與主辦單位挑選5幅作品(依實際展出作品尺寸),供主辦單位典藏,作為日後研究、展覽及出版等用途。

四、      主辦單位對所有獲獎作品有重製權(研究、出版、展覽、宣傳),不另給酬。

五、凡參加本比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以政府公告之相關法令為依據。

六、獲獎者須與主辦單位另簽展覽合約,並同意得獎展出之作品由主辦單位代理經紀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