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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人):
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
活動主旨:2008 台灣工藝競賽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10月4日~2010年10月4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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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2008 台灣工藝競賽

2008 台灣工藝競賽 簡章
一、宗  旨:
鼓勵工藝創作,促進全民參與工藝活動,展現傳統工藝技藝及鼓勵創新,讓工
藝之美融入生活,進而提昇生活文化,促進工藝文化產業發展。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
四、贊助單位:財團法人新光三越文教基金會
五、參賽分組:
(一)傳統工藝組:揉合我國文化、工藝精神及傳統技術,發揮創作美學。
(二)創新設計組:創新的工藝設計,表現工藝可用、可觀賞的多元性。
六、競賽主題:
(一)傳統工藝組:不設定競賽主題。
(二)創新設計組:
2008年起每兩年訂定不同競賽主題,供參賽者創作參與競賽,2008年及
2009年題目訂為「辦公空間藝術化」。
辦公空間中現存的辦公家具與文具用品等,大多強調空間的利用性與實
用性,顯得制式、呆板而又缺乏活潑的用色與原創性。有鑑於此,今年首
推「辦公空間藝術化」主題,希望以辦公室的美化為出發,藉由創作者之
靈感與技藝,突破刻板印象,賦予辦公環境新的線條、意象與觀感。除可
稍減現代人繁重的工作壓力,也希望由辦公空間作為引領工藝生活化之起
始「點」,再由其它生活空間的工藝應用而延伸為「線」,使民眾對工藝
的使用產生深刻印象,最後擴展為全「面」性的生活工藝,讓工藝落實、
應用於生活中,達到工藝生活化、生活工藝化之目的。
七、評選基準:
(一)傳統工藝組
. 文化特色:蘊含我國民族文化,特有宗教習俗、生活傳統等事物之特
色。
2. 巧工技藝:包括作工之難度與細緻精巧,表現出特殊、完美的技術。
. 造型美感:包括造形、創意、紋飾、色彩、材質等美感表現。
(二)創新設計組
. 創新性:包括設計理念、造形、用途、材料與技術等的創新。
2. 功能性:包括使用目的的適當實用功能、耐用性與使用便利性等。
. 美感性:包括造形、色彩上的美感、手工質感、並富含地方文化上的
認同感等。
. 市場性:包括量產的可能性、經濟性及符合消費者之需求等。
八、參加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共同創作之團體。
2. 作品須為作者親自創作,且未獲得公開徵件之競賽獎勵者。
九、作品限制:
. 作品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2. 未完成之半成品,不堪移動、搬運,及容易破碎、變質、變形,不耐久存
者,不宜參加。作品如因製作不良而損壞,將無法進行審查,本所亦不負賠
償責任。
. 參賽作品之長、寬、高以不逾 20* 0* 80公分為限,但編織品則不在此
限;單件重量以不超過八十公斤為原則。家具可縮小比例製作,但應說明比
例。精細作品建議加設墊座,並以壓克力罩裝妥固定。
. 參賽作品請以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並加入填充物防護,外箱請貼組裝完
成照片,如無完整包裝箱,不予收件。
. 參賽作品如非一人設計、製作,需註名所有參與人員姓名;作品中如有配件
是購買而得、非作者親自製作,亦須詳加註名。
十、獎勵項目:
獎 項名額獎金(新台幣) 備  註
一等獎2 0萬元、獎座乙座兩組各 名
二等獎2 0萬元、獎座乙座兩組各 名
三等獎2 0萬元、獎座乙座兩組各 名
佳 作20 萬元、獎狀乙只兩組各 0名
特別獎項:
獎 項名額獎金(新台幣) 備  註
新光三越特別獎 0萬元、獎座乙座傳統組 名
■特別獎獎項名稱以獎金提供者為名,得獎作品並由提供者永久典藏。
■三等獎(含)以上及特別獎作品,將由提供獎金單位永久收藏。
■獎金依法需預扣 %所得稅,典藏作品之稅金另依法預扣。
■「佳作」(含)以上之各項得獎者,將舉行頒獎典禮、公開表揚。
■以上獎勵得視參賽作品水準,由評審委員會酌予增減或從缺。
十一、報名手續:
(一)第一階段-書面報名:
. 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2008年6月 0日止,郵戳為憑。
2. 以通訊方式報名:備妥報名表件後以掛號寄至:「國立台灣工藝研究
所 台北展示中心」,註明參加「台灣工藝競賽」。地址: 00台北市
南海路20號 0樓。
. 報名應繳資料:
( ) 詳填設計者或公司行號資料表【附表 】及作品資料表【附表2】
等相關資料、彩色相片或輸出圖片,請自取不同作品角度拍攝(非
幻燈片,務必清晰,請專業攝影尤佳)。
(2) 每人或團體報名最多兩件,如分送兩組參加,仍合併計算;同一
件作品,不得同時分送兩組參加。
( ) 一份報名表限填一件作品,不足可影印。
( ) 書面報名資料審查後概不退件,送件前請自行備分留存。
(二)第二階段—實物送件:
. 送件時間:2008年7月初(以通知送件公文所定日期為準)
2. 初選通過,接獲主辦單位公文通知者,請將實物作品及複審送件資料
表【附表 】、收據聯【附表 】於指定時間內送至指定地點,並請自
行將標示牌【附件 、6】黏貼於包裝上方,以利登記及運送。
. 收退件地點:
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 台北展示中心
00台北市南海路20號 0樓
電話:(02)2 6 880 傳真:(02)2 6 882
. 退件方式:書面資料不予退件。實物原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至送件
地點取回,逾期未領回作品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
十二、評選作業程序:
. 書面審查:由本所就報名書面資料進行資格審查,未符規定者喪失比賽資
格。
2. 初  選:依據相片及作品介紹資料為主;評審委員會得視需要,要求參
賽者提供進一步說明資料。通過初選者,將另行通知送件,參加複選。
. 複  選:實物審查;通過複選即獲入選資格,將頒發入選証書及公開展
出。
. 決  選:實物審查;將選出各類獎項,頒發獎金及獎狀。
註:參賽作品之評定,由主辦單位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依評選
要則評審之。前項所稱評審委員會之組成及評選則由主辦單位另訂之。
評審委員對評選作品發生疑義時,得請創作人另提供相關作品供參考,
或於複審或決審前推派評審委員實地訪視。
十三、展覽及推廣:
(一)入選以上作品由主辦單位辦理展覽公開展出。
(二) 藉由文化創意產業--工藝創意產業計畫視機持續為得獎者推廣介紹作
品至國內外展售、協助行銷。
(三)入選以上之作品將編印專輯予以介紹,並贈予作者一本。
十四、注意事項:
.本競賽作品最高保險價格為20萬元,超過此限請作者自行加保。作品估價
會議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及主辦單位相關人員組成之。
2. 作品如獲主辦單位典藏者,作者需提供作品原作保證書。
. 由主辦單位永久典藏作品,其獎金均含收藏材料費,所有權、著作財產權
讓與主辦單位所有及使用,主辦單位對典藏作品有權永久保存及無償使
用,對入選以上作品之影像,可行使複製、數位化、永久發行出版之權
利。
. 主辦單位對作者資料及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出版、宣傳及登載網頁等
權利,作者不得異議。
. 參加者請自行辦理作品之專利申請,俾保護權益。
6. 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7. 如有抄襲、仿冒、借用他人作品情形,經人檢證舉發、評審團認定屬實,
即取消獲獎資格,收回獎狀及獎金,並禁止參加本所舉辦之各類競賽三
年。
8. 如有未盡事宜,評選委員會得視情況調整之。
9. 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編號: 【附表 】初審用
(請勾選一項參賽組別)
傳統工藝組
創新設計組
參賽者資料表
個人團體
作 者
男
女
團體( 公司)
名稱
職 業生日民國 年 月 日代表人
男
女
身份證
字號
職   業生日民國 年 月 日
身份證字號
地 址
電 話E-mail
行動
電話
傳 真
是否曾獲本所競賽入選以上獎勵?□是 □否。 獎項:            
創作經歷:(含主要學、經歷、得獎紀錄及現職請條列,刊印時主辦單位有節略權)
簽名: (蓋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註: .如作者報名兩件作品,本表填一張即可。 2.每一欄請確實填寫,打*號者不必填寫。
2008 台灣工藝競賽 簡章

*編 號: 【附表 2- 】初審用
傳統工藝組
創新設計組
作品資料表
作品
名稱
規 格長  寬    高  (cm)
保險
價格
新台幣         元件 數一組共含 件
材質(請詳
述) 類 別
主要技法/技術:(含特殊技法或特殊製程之描述)
製作參考說明:(作品如有參考或臨摹名家作品之圖騰、技法、創作風格等請詳細填寫)
非創作者製作之配件說明:(如有配件是購買或其他方式取得,非作者親自製作者,請詳加註明)
使用場合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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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台灣工藝競賽 簡章

*編 號: 【附表 2-2】初審用
傳統工藝組
創新設計組
作品資料表
創作構想:
外觀描述:
特色:
註: .本表限填一件,不足者請自行影印應用。2.每一欄請確實填寫,打*號者不必填寫。 . 刊印時
主辦單位有節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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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台灣工藝競賽 簡章

*編 號: 【附表 2- 】初審用
傳統工藝組
創新設計組
作品照片黏貼處:( ×6/2~ 張/正貼或浮貼)
作品照片請勿超出線外,若黏貼不下,請酌予縮小或裁剪,請勿重疊黏貼
8
2008 台灣工藝競賽 簡章
*編 號: 【附表 2- 】初審用
傳統工藝組
創新設計組
作品照片黏貼處:( ×6/2~ 張/正貼或浮貼)
作品照片請勿超出線外,若黏貼不下,請酌予縮小或裁剪,請勿重疊黏貼
9
2008 台灣工藝競賽 簡章
*編 號: 【附表 】複審用
傳統工藝組
創新設計組
作者
姓名
作品
名稱
規格/cm 長  寬  高
通訊
地址
電 話
行動
電話
傳 真
切結書
一、茲同意遵守「台灣工藝競賽」簡章及報名表之各項規定。保證本人提供之作品確係本
人之創作,及報名表資料正確無誤,如有違反或失誤,願負一切法律責任。並遵守
評選結果,絕無異議。
二、獲一、二、三等獎及特別獎得獎作品由提供獎金單位永久典藏,其獎金均含收藏材料
補助費,所有權、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所有及使用,主辦單位對典藏作品有權
永久保存及無償使用之權利。
三、入選以上作品之影像得由主辦單位行使複製、數位化、永久發行出版之權利或授權第
三者使用,以宣傳推廣工藝。
作者簽名: 〈蓋章〉
中華民國 月 日
※收件
 地點
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 台北展示中心
台北市南海路20號 0樓
TEL:02-2 6- 880-2 8
經手人※
時 間※  年  月  日
備註:一、本表不需於初審報名繳交,請保留至主辦單位通知送件時,詳填後繳交收件人。
二、※記號部分勿填寫外,其餘務必正楷清晰填寫。
*編 號: 【附表 】複審用送件收據
傳統工藝組 參選者自留
創新設計組
作者
姓名
作品名稱
※收件
 地點
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 台北展示中心
台北市南海路20號 0樓
TEL:02-2 6- 880-2 8
經手人※
時 間※  年  月  日
備註:一、本表連同【附表 】繳交,繳件後由作者自存。
二、※記號部分勿填寫外,其餘務必正楷清晰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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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台灣工藝競賽 簡章

*編 號: 【附表 】複審用
傳統工藝組
創新設計組
作者
姓名
作品
名稱
規格長  寬    高  (cm)
主要
材質 件數一組共含 件
作品照片黏貼處
備註:本表請黏貼於作品包裝正上方。
【附表 6】複審用
台灣工藝競賽
編  號※
作  者
作品名稱
主要材質
備註:本表請黏貼於作品包裝正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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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台灣工藝競賽 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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