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書畫美術人員職業工會
書法初級檢定考試執行辨法
一、主旨:台中市政府與台中市書畫美術人員職業工會共同主辦的書法分
級檢定,是肯定您現在的能力與實力,並透過分級檢定給予
證明並安排師資培訓課程,以因應日後國中、國小上課所需之
書法師資。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市政府、臺中市書畫美術人員職業工會
四、承辦單位: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
五、檢定對象:1目前任職於臺中縣市國中、國小教師。 2凡年滿八歲以上,對書法有濃厚興趣,並希望透過 檢定自我認可者,均可報名參加書法初級(12級)檢定考試。 3凡領有本會所頒發書法類檢定合格證書者均可參加晉級檢定。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四月三十日前截止收件(已郵戳為憑);
七、考試地點:臺中市忠信國小大禮堂
八、檢定評審團名單:內聘兩位外聘三至五位
林榮森老師、簡銘山老師、蕭世瓊老師、莊永固老師
吳啟禎老師、周良敦老師、鹿鶴松老師、陳錫盈老師、
陳志聲老師、施永華老師、吳肇昌老師、林國山老師、
李憲專老師、張穆希老師。
九、檢定方式:
(一)、報名費用:為鼓勵教師參加免收。
(二)、參加辦法:1、初試採徵件方式,作品字體不拘,四開紙,以28字詩詞為主,
連同報名表及2吋照片3張,
附25元回郵信封寄至「臺中市書畫美術人員職業工會」。
地址:台中市西區403英才路633號3樓
電 話:04-23753250 傳真:04-23756812
線上報名即簡章下載:網址 http://888.org.tw/
2、複試採現場筆試方式,現場分發指定用紙2張並當場公布題目,請自備書法用具,考試時間50分鐘。
(三)、證書費用:600元(各級合格證書費)。
十、檢定合格:經評審團審核通過者將頒發本會之書法類各級合格證書以茲證
明,並透過分級安排至各師資培訓課程培訓,以因應日後國中
、國小上課所需之書法師資。
十一、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請郵寄或親送報名表、2吋照片3張含報名表附25元回郵信封寄至「臺中 市書畫美術人員職業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