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發佈單位(人):
點石成金文創志業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266號16樓之1
活動主旨:【徵稿】角落發現愛──照片徵選比賽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台北市
活動日期:2014年09月19日~2014年11月19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角落發現愛

 

 

如果,動盪不安的2014年替這城市刷上一層疲乏圖層、縮放一個憂鬱色塊;

如果,蠢蠢欲動的悲傷情懷貿然闖入新聞媒體、投入情緒震撼彈;

愛和美好,要怎麼被挖掘?

暖流和善意,要如何注入生活?

 

現在,請透過你/妳的雙眼,找到角落裡的那道光,讓愛傳遞出來。

 

點石成金希望藉由照片徵選活動,開啟人們對生活美好的求知;藉由觀景窗替素顏的角落上妝,喚起那些不被重視的晦暗,進而將作品裝訂成冊,分享給社會大眾,注入一絲暖流。

 

 

我們將於參賽作品中,選出三件作品,頒發: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圓 +《再一次怦然》公益專書 乙本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圓 +《再一次怦然》公益專書 乙本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圓 +《再一次怦然》公益專書 乙本

 

另頒發,「人氣入圍,網路讚讚獎」:

 

參賽作品將公佈在「點石成金文創志業粉絲團」比賽相簿,

並於投票期間內統計每件作品的得讚數,

選出人氣最高的十七件作品,

每件得獎作品贈送《再一次怦然》公益專書三本。

 

共二十件得獎作品,會收錄在《再一次怦然:寫給台灣的批信》公益專書中。

本書將進行名人邀稿,

並將首刷2000本圖書之版稅30%,

全數捐給世界和平會「貧童圓夢」計畫,

將這份愛擴大到未來的希望,協助偏鄉孩子有追尋夢想的機會。

 

讓我們一起將這片島嶼上充滿愛的小光點聚集,

成為一盞燈。

 

 

 

 

 

 

 

角落發現愛──照片徵選比賽

 

主辦單位:點石成金文創志業

 

活動日期:103年9月19日(五)─11月19日(三)

 

徵稿時間:即日起─103年11月9日(日)

 

投票時間:103年11月10日(一)中午12點─11月19日(三)中午12點

 

拍攝主題:充滿愛的台灣角落(以台灣「角落之美」帶出善意的暖流)

 

參賽資格:對攝影有興趣的朋友皆可參加

 

 

照片格式:

 

1.  作品不限相機品牌及類型,唯以傳統底片拍攝者,需提供600萬畫素以上之數位檔案

 

2.  數位作品原始檔案需符合下列規定:

A.  600萬畫素以上

B.  檔案格式為JPG格式,其餘不受理

C.  檔案限制在5MB-10MB

D.  每人最多2張照片為限

 

 

作品規定:

 

1.  參賽作品後製規定:僅可適度調整銳利化、提高飽和度、適當調整亮度對比之後製技巧

2.  不得經電腦合成、修除、翻拍或無中生有,作品不得加字、畫線、彩繪

 

 

報名辦法:

 

加入「點石成金文創志業粉絲團」方可投稿

 

複製以下格式,將拍攝作品一併以數位檔案,E-mail至east4year@gmail.com

------------------以下需複製填上

姓名:

電話:

地址:

照片名稱:

------------------以上需複製填上

主旨請註明『參加點石成金四周年-角落發現愛-照片徵選---王小明』

收到稿件後活動小組將E-mail通知參賽者已收到照片。

 

 

評分標準:主題契合30%、創意展現30%、畫面表現40%

 

 

獎勵辦法:

 

l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圓 +《再一次怦然》公益專書 乙本

l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圓 +《再一次怦然》公益專書 乙本

l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圓 +《再一次怦然》公益專書 乙本

 

l   人氣入圍,網路讚讚獎

於投票期間內得讚數最高之十七張照片,當選人氣讚讚獎,

贈送《再一次怦然》公益專書三本/件作品

 

參賽作品會放置「點石成金文創志業粉絲團」比賽相簿,得獎作品將收錄於《再一次怦然:寫給台灣的批信》公益專書。

 

 

投票辦法:

 

1.  參賽作品將於11月10日(一)中午12點,統一公佈於「點石成金文創志業粉絲團」比賽相簿

2.  投票期間內,至點石成金粉絲團的比賽相簿中,給參賽作品一個讚,該作品即得一票

3.  點石成金粉絲團的比賽相簿中,每件作品顯示的得讚數,即為該作品的得票數

 

 

 詳細活動辦法:【點石成金四周年】愛不釋書  http://east4year.pixnet.net/blog/post/202370356

 

 

 

注意事項:

 

*得獎者均應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遵守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之內容,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資格。

 

*得獎者擔保投稿作品無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隱私權、肖像權與其他權利之情事,若違反致生法律責任,概由參加者自行負責,與 主辦單位無涉,並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之損失以及律師費、訴訟費等相關費用。

 

*凡參賽與領獎辦法需依主辦單位之規定,經投稿之參賽者,即視同同意主辦單位簡章所有比賽各項規定及願意配合活動章程,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訂之刪改,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請密切注意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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