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發佈單位(人):
蔚龍藝術有限公司
台南市北區公園路321巷38號
活動主旨: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公共藝術創作徵件競賽-平面創作組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台中市西屯區惠來路二段101號
活動日期:2016年05月19日~2016年06月6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一、宗旨:

臺中是音樂的城市,無論是一年中熱鬧的爵士音樂節、搖滾音樂 節,甚至於草悟道、秋紅谷等公園綠地皆可欣賞街頭藝人的演出, 於城市散步遊走感染藝術氛圍,已成為市民生活的一部分。 大都會歌劇院的落成有其指標性意義,尤其做為綜合型的表演空 間,音樂、戲劇、舞蹈匯聚於此。「歌劇院城市美學生活日」便是 期望將建築物、藝術品、開幕活動結合表演等形式,透過跨領域 與創意的對話表現,邀請民眾前來認識歌劇院與欣賞藝術作品。 使民眾於歌劇院散步休憩的同時,亦可在多元的藝術薰陶中,認 識歌劇院,體驗屬於臺中市民的一日美學生活。為配合歌劇院城 市美學生活日,特別辦理攝影競賽,讓臺中歌劇院在鏡頭下呈現 不一樣的美學氛圍。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二) 主辦單位:蔚龍藝術有限公司

三、 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具之人士皆可參加。

四、 攝影主題:

臺中歌劇院建築主體、周邊景觀為主題,冀盼透過攝影鏡 頭的詮釋,捕捉臺中歌劇院之美,留下永恆記憶,作品拍攝期間即日起 至 2016 年 6 月 6 日截止。

五、 作品規則

(一) 參賽作品為數位格式,檔案大小為 1200 萬畫素以上,解析 3000 *2400 pixel 以上,格式為 JPG、PNG 或 TIFF 檔(如低於 1200 萬畫 素,視為作品格式不符合規定;若作品為傳統底片相機拍攝之正片、負片 或照片者,需掃瞄為 120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檔)。

(二) 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 EXIF 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 或傳統相機 120 以上之彩色正片規格,並將作品沖洗成 8*12 吋之光面 彩色照片,且黏貼於「作品表」一起檢附參賽,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資格。 

(三) 作品拍攝以傳統相機、數位相機或行動裝置(如平板電腦、手機)皆可, 不限攝影器材種類或品牌,數位檔案勿縮小。作品必須以單張呈現,不得 組合、連作、格放、疊片、翻拍拷貝、電腦合成、畫線、彩繪、加框、落 款、加註文字等,並備份燒錄成光碟。 (四) 參賽者投稿作品數量限 5 件。


六、 評選辦法及標準

(一) 評選方式: 1.初審:由主辦單位進行資格審查。2.決審:邀請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評審,綜合評選優秀作品, 得獎名單將於臺中歌劇院公共藝術專屬網站中公佈。

(二) 評分標準: 1.初審:採資格審,資料不齊或未依徵選規格投件者則不備決審資格。 2.決選:主題內容 40%、創意及情境表現 30%、攝影技術 20%、原創及 理念 10%。 

七、 收件方式

(一) 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2016年6月6日(一)17時截止(以郵戳為憑; 親自送件者以本公司收件章戳為憑)

(二) 收件地址:參賽者請將作品(沖洗並黏貼於作品表之照片及光碟)、 附件 1、附件 2、附件 3 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交:蔚龍藝術有限 公司 (臺南市北區公園路 321 巷 38 號) (信封須註明臺中大都會歌劇院 創作徵件競賽」攝影組)。

(三) 收件內容: 1. 參賽作品沖洗成 8*12 吋之光面彩色照片,且黏貼於「作品表」。 2. 作品原始電子檔光碟。檔名為: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副檔名。光碟 片上應以油性筆註明「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 3. 報名表及作品授權同意書。

 

八、比賽時程

比賽時程 內容說明 活動日期
收件 進行參賽者作品收件 2016.5.13(五)- 6.06(一)
初審

主辦單位依據比賽辦法,審查

參賽者資格及繳交參賽文件

是否符合規定。

2016.6.06(一)-6.07(二)
複審

由委員針對進入決審作品進

行評審作業,依委員會綜合評

審結果,確定最後得獎名次。

2016.6.08(三)-6.09(四)
獲獎公告

獲獎名單公告於臺中歌劇院

公共藝術專屬網站,並以電

話、郵件通知獲獎人。

2016.6.10(五)

臺中大都會歌劇院

創作徵件競賽展

臺中市政府 惠中樓中庭 2016.6.16(四)-6.17(五)

臺中大都會歌劇院

百人創作展

臺中市政府 惠中樓中庭 2016.7.11(一)-7/15(五)

 

九、 獎勵辦法

(一) 獎項:

金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壹萬元,獎狀乙紙。

銀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捌仟元,獎狀乙紙。

銅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伍仟元,獎狀乙紙。

佳作 17 名:獎金新臺幣 壹仟元,獎狀乙紙。

(評審得視參賽作品決定從缺或增加獎項)

(二) 獲選名單將公布於臺中歌劇院公共藝術官網 (http://www.bluedragonart.com.tw/bluedragon/TCTheater/inde x.php)之最新消息,並由主辦或承辦單位發函得獎者。

(三)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情況評定獎項是否增額錄取佳作作品, 增額錄取名額以不超過 20 名為限。 (四)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情況評定獎項是否評定獎項從缺。

(五) 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逕行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六) 各項獎金皆於作品展覽結束後發放,並均依相關稅法規定扣繳。

十、 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獲獎人需自行輸出攝影作品(A3 尺寸) 供主辦單位展出,輸 出成品需於 2016.6.13(一)17 時前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交:蔚龍藝術有限 公司(臺南市北區公園路 321 巷 38 號) (信封須註明臺中大都會歌劇院 創 作徵件競賽」攝影組展出作品),每件作品將獲補助輸出費新台幣 500 元 (含稅)。

(二)於上述期限內繳交作品,並於本案展覽完成展出者,始得支領獎金 及輸出費。

(三)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填寫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繳齊規定之文件及資 料。若因資料填寫不完整或未符合本館規定及缺件者,視同放棄本次 比 賽資格。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含實體相片及數位 圖檔光碟)。

(四)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本簡章規範,且不得違反善良風俗等事, 未曾公開發表或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五)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冒名頂替、抄襲、仿冒或濫用等 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經發現為抄襲,盜用他人作品、重複參 賽、軟體修改或合成、違反著作權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等之情事者,將予 以取消參賽資格。若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或認定有上開情事,本單位 有權立即取消參賽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或獎狀(獎位不予遞補)。本 單位對於前述權力之爭議與判定,參賽者無異議權。若因涉及法律責任由 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本單位無關。

(六)本單位因使用參賽者參賽作品遭第三人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 何法律上之權力,而受有損害(包含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商譽 損失等),參賽者需對本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 

(七)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或抽換(含實體相片及數位圖檔光碟)。請妥善 保護並以掛號郵寄交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生損失,本單位 不負賠償責任。

(八)本次參賽作品恕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得 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所有,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有公 開展示、重製、刊登之權利,並得授權第三人,做為公開展示及宣傳使 用,不另致酬。

(九)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可使用參賽者所提供之資料進行本活動相關事 項(如:通知、辨識、聯絡、紀錄及申報稅款等)。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 為準;指導、主辦單位對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十一、 洽詢方式: 
活動洽詢電話:02-77308830#2022 毛瑞馨小姐、陳祐菁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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