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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人):
時際創意傳媒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6樓
活動主旨:2018「史前國寶文創設計獎」競賽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台北市萬華區
活動日期:2018年04月13日~2018年10月1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2018「史前國寶文創設計獎」競賽簡章

一、競賽宗旨

以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之館藏國寶文物為主題,透過眾創精神,讓遙遠的史前文物穿越時空,衍生出更為普及化與生活化的文創產品、藝術圖像與詞曲。從史前文物中汲取菁華再創新,重新認識史前文化,重視國寶文物歷史的價值,與當代生活美學相互融合,賦予國寶文物新生命。

敬邀文創人士、品牌行銷及詞曲創作等不同領域的人士共同參與,結合設計、生產、行銷的精神,再現臺灣史前文物的美麗風華。

二、參賽資格

1.可選擇採個人或團隊報名。

2.若以團隊方式報名,必須2至6人為一組,不接受7人(含)以上報名。

3.團隊報名時須填寫一位指定代表人,當主辦單位發送通知及獎金費用時,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團隊繳交報名表後,即不得更換團隊成員。

4.決選(個人/團隊)將簽署著作權讓與書供史前館使用。並補助決選(個人/團隊)1位之來回火車交通費,蒞臨頒獎記者會。

5.未滿18歲之參賽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並附上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否則將視為資格不符。

三、參賽組別

參賽組別

組別說明

創意商品組

舉凡生活、辦公事務之作品設計,其創作不限於任何形式、材質,如:服飾、配件、飾品、3C配件、辦公用品、生活用具等,單一或系列產品皆可,須以2D或3D設計圖呈現。

插畫創作組

舉凡Line貼圖、插畫、酷卡、吉祥物等類型,不限風格及媒材,可為電腦繪圖或手繪創作,以平面圖呈現,單一或系列插畫皆可。

詞曲創作組

詞曲類型風格不拘,詞曲長度以150-180秒內,需整首歌原創作詞+作曲(含演唱及伴奏Demo帶),繳交MP3檔(5mb內)。

四、活動時程

時程內容

活動時程

說明

徵件起迄

4月13日(五)00:00至

10月1日(一) 23:59止

每位參賽者不限組別,上傳至共創競賽平台線上繳交總件數2件為限,完成報名需確認報名資料內容是否符合資格。

第一階段線上初選-入圍公告

10月12日(五)

公告進入初選之每組選出前30名優秀參賽者。

第二階段線上決選-入圍公告

10月19日(五)

公告進入線上決選之每組選出前5名優秀參賽者。

簡報決選收件

10月23日(二)17:00止

每組前5名參賽者至共創競賽平台線上繳交簡報檔。

第三階段簡報決選-簡報

10月26日(五)

決選現場評選簡報、作品打樣展示,地點: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頒獎典禮暨記者會

11月9日(五)

決選得獎名單於典禮公佈,地點: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決選成果展示

11月9日(五)

決選參賽者作品展示,地點: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註:系列件作品視為一件。如有變動請依照競賽官方網站最新公佈資料為主。

五、評選標準

1.創意商品組與插畫創作組

評分項目

內容

比重

文化藝術

作品與文物的關聯性,以及是否充分體現文物背後的文化意涵。

35%

設計創意

具原創性、獨特性、視覺美感(配色、構圖、造型)及技法運用。

30%

商業價值

市場接受度、可銷售性、異業合作潛力與可行性。

20%

作品概念

概念與設計呈現的契合度、概念陳述是否清晰明確。

15%

2.詞曲創作組

評分項目

內容

比重

歌詞意境

作品與文物的關聯性,以及是否充分體現文物背後的文化意涵。

30%

歌曲音樂、

傳頌性

具原創性、獨特性及技巧運用。

30%

編曲意境

民眾接受度、普及性。

30%

創意

概念與整體呈現的契合度。

10%

六、獎項內容

參賽組別

獎項

名額

獎金

獎勵內容

創意商品組

金玉獎

1

50,000 元整

獎金及獎狀乙面

銀陶獎

1

20,000 元整

獎金及獎狀乙面

銅石獎

1

10,000 元整

獎金及獎狀乙面

優創獎

2

-

獎品及獎狀乙面

插畫創作組

金玉獎

1

50,000 元整

獎金及獎狀乙面

銀陶獎

1

20,000 元整

獎金及獎狀乙面

銅石獎

1

10,000 元整

獎金及獎狀乙面

優創獎

2

-

獎品及獎狀乙面

詞曲創作組

金玉獎

1

50,000 元整

獎金及獎狀乙面

銀陶獎

1

20,000 元整

獎金及獎狀乙面

銅石獎

1

10,000 元整

獎金及獎狀乙面

優創獎

2

-

獎品及獎狀乙面

1.獎項獎金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

2.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七、報名方式與流程

1.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cc.nmp.gov.tw。

2.報名流程:(請依序完成以下步驟)

選擇報名組別→填寫基本資料→上傳掃描檔案→填寫作品資料與上傳作品→完成報名

 

八、初選評選方式

1.創意商品組規格

(1)2D平面圖(.dwg)須能詳細載明三視圖之細部規格與尺寸。

(2)3D原始圖(.rvt、.3ds、obj等)並說明使用材質、概念說明及設計重點。

(3)作品彩圖,尺寸規格橫A4,解析度300dpi。

(4)繳交檔案須為可編輯之商品製作檔。

2.插畫創作組規格

(1)Illustrator原始檔(.ai)或PhotoShop(.psd)檔案內皆須註明作品尺寸規格,psd檔規格不得小於橫A4,解析度300dpi。

(2)手繪或電腦繪圖作品皆須繳交電子化圖片檔,尺寸規格不得小於橫A4,解析度300dpi。

(3)繳交檔案須為可編輯之商品製作檔。

3.詞曲創作組規格

(1)詞曲創作概念,尺寸規格橫A4說明文件。

(2)詞曲長度以150-180秒內,需整首歌原創作詞+作曲(含演唱及伴奏Demo帶),繳交MP3檔(5mb內)。

九、線上初選內容

1.執行單位於收件截止日後,進行檢視參賽者繳交之資格文件、上傳之檔案、圖片、文字(進入決選者需繳交著作財產權讓與書)文件等有無缺漏。

2.確認創作是否使用本次競賽提供的素材,並由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委員會,依本簡章評選標準進行評選,選出30件入圍初選。

十、決選送件

1.創意商品組規格

(1)2D平面圖(.dwg)須能詳細載明三視圖之細部規格與尺寸。

(2)3D原始圖(.rvt、.3ds、obj等) 並說明使用材質、概念說明及設計重點。

(3)作品彩圖,尺寸規格橫A4,解析度300dpi。

2.插畫創作組規格

(1)Illustrator原始檔(.ai)或PhotoShop(.psd)檔案內皆須註明作品尺寸規格,psd檔規格不得小於橫A4,解析度300dpi

(2)手繪或電腦繪圖作品皆須繳交電子化圖片檔,尺寸規格不得小於橫A4,解析度300dpi。

3.詞曲創作組規格

(1)詞曲創作概念,尺寸規格橫A4說明文件。

(2)詞曲長度以150-180秒內,需整首歌原創作詞+作曲(含演唱及伴奏Demo帶),繳交MP3檔(5mb內)。

4.決選參賽者不分組別皆須提供建議開發商品打樣,尺寸限20x20x20立方公分內(超出請製作比例模型,服裝不在此限),並須以光碟繳交原始設計檔案,繳交完成將給予材料補助費4,000 元整(系列作品亦同)。

5.參賽者建議開發商品須實際打樣,並須自行負擔決選作品運輸至現場之完整性及費用,主辦及協辦單位對遞交的作品不負擔運輸及保管責任。

6.線上決選

由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委員會,依本簡章評選標準要點進行評選,選出5組進入決選簡報。

十一、簡報決選

1.依競賽評選標準及決選參賽者現場簡報選出各類組名次,進入決選之參賽者須於評選簡報收件截止前,上傳繳交簡報原始檔。

2.進入決選之參賽者須進行作品打樣展示,並且於指定日期及地點進行評選簡報,每組至少要有1人代表。若未能親自到場簡報之組別,將採書面審查方式評分,缺席者不得對評分結果有任何異議。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者,將另行公告決選簡報日期。

3.簡報內容包含:作品名稱、設計者簡介、文物取材來源、設計概念、作品特色功能、市場價值、產銷行動計畫及建議開發商品等項目。若因故未能親自出席簡報之組別,作品須於公告時間前送達簡報地點,簡報格式限PPT或PDF檔案,簡報時間為每組10分鐘。

4..簡報決選工作項目

項目

內容

 

事前作業

  • 發放該組所有成績表給評審
  • 更換參賽者PPT檔案及打樣品
  • 確認後請參賽者入內進行簡報說明

簡報開始

  • 簡報時間10min,8min提醒一次,10min告知時間到

 

Q&A

  • 時間5min(參賽者開始說話起計),採統問統答
  • 時間到響鈴通知,參賽者離場

 

評審交流

  • 評審討論交流時間5min
  • 更換下一組作品資料文件
  • 請下一組參賽者進場

評審評分

  • 於一組別全數完成簡報後,由評審進行評分及討論
  • 收回評審成績表並進行計分及確認排名

十二、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1.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報名參賽。

2.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3.應擔保其入選或得獎之影音、短片、動畫、文字、簡報、圖片、作品,均無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或其他權利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

4.參賽提案須為原創,無任何抄襲、仿冒、涉及當代政黨政治、損及善良風俗及損害主辦單位名譽等情事,如有違反,經查證屬實,將喪失參賽資格,其已獲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及補助費用。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團隊應自負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5.參賽者對於本競賽所須提供之館藏品圖像資料等,恪遵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館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等規定,並絶對保守機密,不做任何未經授權之利用、影印、轉載、交付、改作或是以其他方式洩漏外流。如有違反以上約定,參賽者願負法律上責任,並賠償本館所受之一切損害。

6.為競賽業務所須與活動推廣等目的,執行單位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團隊可選擇是否同意執行單位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

7.得獎者同意獲獎後須繳交原始工作檔予本館,並配合進行商品後續產製手冊之撰寫,無故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追回頒發之獎金,不得異議。

8.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依法扣繳所得稅。

9.得獎者應至至少1人代表出席領獎,若未親自出席之得獎者,需事先告知,並提出說明不可抗力之因素,否則得獎獎金以公告金額之60%支付。史前館將補助決選(個人/團隊)1位之來回火車交通費,蒞臨頒獎記者會,並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書,供史前館使用。

10.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保留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若有任何異動,以本競賽活動官方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十三、評委與迴避事項

1.評審委員應秉持利益迴避原則,公正執行職務;評審委員於評審會議召開前,應簽署聲明書,聲明與參賽提案或參賽者無職務或其他利益牽涉,並同意對評審會議相關事項保密。

2.評審委員違反聲明事項者,本館得終止該委員之聘任;評審委員與參賽提案或參賽者有職務或其他利益牽涉,並經本館查證屬實者,本館得撒銷該報名參賽者得獎資格。

3.評審小組於決選之決議,應經全體評審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4.本次競賽,凡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及執行單位時際創意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均不得參與競賽活動。

十四、得獎作品量產與販售通路

從決選作品中挑選作品進行量產至少500件,建立販售機制(詞曲創作組除外)。由時藝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旗下相關實體與網路店面通路販售。 

十五、獎金發放

獲獎者需於3日內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簽收單、存摺帳戶等相關資料,待完稅資料齊全後,於15日內以匯款方式完成獎金發放。註:參賽者若為團體,承辦單位將統一匯入指定授權代表人所提供之帳戶(其他組員不得有異議)。

十六、作品展示與萬用手冊

進入決選(個人/團隊)之作品除了公佈於本館共創競賽平台、收錄於2019萬用手冊外,並展示於本館展示廳,且每人均可獲得1本萬用手冊。

十七、活動聯絡窗口

競賽網站|http://cc.nmp.gov.tw

服務窗口|范先生、楊小姐、戴先生

電話|02-23087111#6238#6221#6245

信箱|nmp089@ctia.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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