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忠英工作室
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161巷57號4樓
第一屆臺灣美術獎簡章
一、主旨:社團法人臺灣美術協會於2011年,正式在內政部成立,以提升全臺文化藝術涵養,培
養臺灣藝術人才及文物美術之保存、收藏、維護、承傳與宣揚,促進文化交流,以淨化
人心服務社會公益為宗旨。
二、說明:
(一)「臺灣美術獎」項目類別及推薦對象:
1.尊爵獎- 60歲以上,創作不懈,成就非凡,大師風範足為藝壇表率,台灣之光。
2.新銳獎- 40歲以下,創意新穎,佳作連連,值得期待鼓勵,未來之星。
3.終身成就獎- 會員80歲以上者。
4.特殊貢獻獎-鼓勵勇於創新,藝術行動、藝術創作….使人耳目一新,藝壇之光。
(二)推薦方式:
1. 由會員和社會人事推薦具有前述傑出才藝及成就者向本會推薦之。
2. 推薦資料請101年12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
地址:台北市八德路4段768巷1弄20號7樓之1
第一屆「臺灣美術獎」郭豔雅 收
連絡人:秘書長郭豔雅0910-385 370 傳真:(02) 2788 5728
e-mail: bonnie.kuo@continental-worldwide.com或 tas.tw@msa.hinet.net
(三)評審辦法:
由本會理事、監事組成評審團經複審、決審後共同投票甄選之。
(四)當選者公佈:
由本會擇期召開記者會,透過大眾傳播媒體(電視台、報社、廣播電台、國際網際網路)向社
會各界公佈當選人名單並介紹得獎事蹟。
(五)獎勵辦法:
凡入選第一屆「臺灣美術獎」者,將於102年1月13日(星期日)下午2點,假中正紀念堂采
玉廳舉行第一屆「臺灣美術獎」頒獎典禮,同時頒發當選證書及獎座。
(六)其他:
1.報名表格計有:候選人簡歷表、候選人具體事實摘要、候選人推薦書正本一份。請詳細填寫推薦單位、參選項目及候選人姓名,並浮貼彩色照片1張及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連同三份表格(候選人簡歷表、候選人具體事實摘要、候選人推薦書)並附相關作品之照片、簡介、錄影帶、錄音帶、著作、曾獲獎項資料等詳細完整之說明附件寄交選拔委員會,供評審委員會作審核之依據。
2.參選人以參選1項為原則,推薦人以1位為原則,超出者不予受理。
3.報名者之資料及附件概不退回。各類表格如不敷使用,可自行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