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發佈單位(人):
CarLife 品牌事業部
文華路二段1189-8號
活動主旨:【I LOVE carlife高隔熱膜】 微電影創作比賽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http://www.carlife.tw/products/info.php?id=158
活動日期: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2月31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  主辦者: CarLife 品牌事業部
     
  •  主題: 【I LOVE carlife高隔熱膜】 
     
  •  傳播/行銷目的

品牌願景:carlife相信世界會更美好,如果每段旅程都是一種清涼享受。
核心精神:隔熱紙不僅僅是一項產品,除了隔熱外更能守護乘客的安全,在行車旅途 中也能給家人朋友一個舒適不剌眼的夏日車內空間,維繫彼此的情感。

  •  傳播目的:開發年輕人和家庭為主的新客群,透過隔熱紙推廣, 享受那種裝貼後清涼的快感,深植人心的「國民品牌」形象。
     
  • 環境概況:由於台灣夏日日照強烈,一般午時日照強度都介於5-15級,也就是中量級至危險級之間,只要在陽光下曝曬超過15-30分鐘,便會對人體產生傷害,因此消費者對於汽車隔熱紙的接受度相對提高,汽車加裝隔熱紙的普及率更高達90%以上。
     
  •  傳播對象: 20歲~55歲, 有車子的任何族群
     
  •  必要列入事項:

1. 企業Logo
2. 主題文字: 隔熱的事就交給我們!
      Carlife相信世界會更美好,如果每段旅程都是一種清涼享受!
3. 聯絡資訊: 諮詢專線0800-600-878/網址/QR code/「CarLife」搜尋Bar等 

 



  •  影片內容: 主題不限,但需符合CarLife品牌核心價值,並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之保護級,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作品結束後須加入兩秒"企業LOGO,主題文字"畫面。
     
  •  參賽資格:為鼓勵民眾參與創作,不分國內外人士均可參加,參與者以個人或組對報名參加皆可。
     
  • 活動時程:
   第一階段:完成報名參賽表格及上傳檔案       104/10/15~104/12/31   
   第二階段:作品審查                                         105/1/16~105/1/31   
   第三階段:公佈得獎名單(活動官網)                105/2/28前  
 
  •  繳交方式:
    1.上傳影片至youtube ,其名稱須掛有2016 I LOVE carlife---影片名稱
    2.影片格式:解析度需1280X720以上,以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的檔案格式為
       主(含avi/mov/mpeg....等)
    3.影片長度限定為2鐘以上,3分鐘以內
    4.參賽影片之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字幕,非中文發音的部份須附上翻譯, 
      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
    5.將簡章附件報名表共3頁,寄至台南市仁德區文華路二段1189-8號,
      Carlife品牌事業部 ,完成報名。
     
  • 評審方式與原則:
    *資格審
        為避免參賽影片渉及色情、暴力等違反公序良俗內容,參賽影片成功上傳
        後,執行單位有權針對影片內容是否符合本次徵選主題及參注意事項等先
        行資格賽,通過資格賽之影片始得進入決選階段。
    *決賽
        由執行單位邀集微電影專家3名,carlife高隔熱膜代表2名組成評審團進行
        決選,以作品主題適切度(40%),情境張力及表現度(30%),影片拍攝技巧及
        後製技巧(30%)為評審標準。
     
    依決選結果擇首選獎一名、優勝獎一名、佳作獎一名,實際得獎名額將由評審團於決選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惟每人限獲獎一次。
     
  •  活動獎金:

    獎項   獎金 名額
    首選獎 新台幣5萬元 1名
     優勝獎 新台幣2萬元 1名
     佳作獎 新台幣1萬元 1名
 

 

I LOVE carlife高隔熱膜微電影微選活動 簡章報名表(doc)下載

 

 

得獎名單將於105年2月28日前,在本活動網頁公布
並以電子郵件和電話通知

 


●凡入選獲獎者,得獎者及其作品須參carlife品牌事業部相關活動,不願配合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及第3條規定,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萬元及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以規定扣繳20%稅率。此外,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壹幣1仟元,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

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團隊成員每位均頒發獎狀乙紙,獎金由所有得獎人自行決分配。

●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違害公序良俗,或違反參賽者注意事項者,主辦單之或執行單位有權得取消參賽者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或相關其它單位受有損害時,參賽者需自負一切法律及相關賠償責任。

●參賽者須保證作品及內容係為原創,並無侵害他人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也不得為曾經得獎或正在參與其他比賽之作品,如有任何第三人主張侵權,參賽者須負責出面處理,並以自己名義承受一切法律上責任或承擔訴訟;其因此致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受有損害者,參賽者須負賠償責任。另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入選或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並得收回獎金。

●參賽者需保留mp4格式之原始檔案,並於得獎名單公布後3個工作天內提供mp4原始檔案給主辦單位(聯絡方式將於得獎後以Email方式另行通知),以供後續進行宣傳、活動等使用。

●所有參賽作品皆不退稿,參賽者自行製作備份存檔。所有參賽資料將予以保密,除有法律規定或其他正當理由,不對外公開參賽者名單。

●參賽者之作品獲選為得獎作品時,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具有進行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說、播送、傳輸、出版、錄製成DVD影片、作活動結案及宣傳之用途、內容與方法使用等權利,均不另了通知及致酬,若參賽者對得獎作品有其它用途(如出版紙本繪本書等)需經主辦位同意。另參賽者應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第三人。為評審或內部使用目的,得不限時間、方式、地域、次數利用參賽作品。

●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參賽者,惟參賽者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參賽者為未滿20歲之未成人,參賽前須先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獲獎須請法定代理人簽署參賽同意書。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者,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於知悉後,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或得獎資格。

●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基於參賽者管理、報名管理、活動期間身份確認、活動聯繫、競賽活動相關訊息聯繫及相關行政作業之目的,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或其成員之個人資料。不同意利用其個人資料者,執行單位或主辦單位得取消該參賽者入選或得獎資格。

●主辦單位對本次活動內容保有最終解釋權,並有權更動相闗活動規定。
 
 

如有其他疑問請來信洽詢 carlife@carlife.tw


活動海報

手機導航:
http://www.carlife.tw/products/info.php?id=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