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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部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部
活動主旨:國立臺中大學 書法師資培訓二學分初階班第二期簡章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8年09月21日~2008年11月2日
主題類別:研習訊息
活動內容:
國立臺中大學 書法師資培訓二學分初階班第二期簡章
一、招生對象:凡年滿18歲,高中畢業,對書法教學有興趣,有志成為書法才藝教師者。預計招生40人,額滿為止;若未達20人則不開班,無息退還報名費。
二、上課時間:
三、上課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部
四、學 費:費用4, 000元(含授課講義)。
五、報名費:300元
六、報名截止日:97年9月20日(六)
七、課程內容:
本課
日期 |
課程內容 |
任課教師 |
教師簡歷 |
09/21 |
趙之謙之書藝成就及其篆書技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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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文藝獎書法類得主之書法名家 |
09/28 |
吳昌碩之書藝成就及其石鼓文技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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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展篆刻類、書法類得獎之書法名家 |
10/05 |
鄧石如之書藝成就及其隸書技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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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展永久免審查之書法名家 |
10/19 |
史晨碑之書寫技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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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樓書會指導/專業書法教學研究 |
10/26 |
歐陽詢之書藝成就及其楷書技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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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教育大學講師 |
11/02 |
褚遂良之書藝成就及其楷書技法 |
劉 瑩老師 |
臺中教育大學語教系教授 |
八、注意事項:
- 個人基本資料請正確填寫,以備聯絡及頒發結業證書(或學分證明書)。
- 報名人數未達開班人數時不予開班,所繳費用於開課後一個月內無息轉帳退還。
- 本校(含附小)教職員工(及眷屬)、退休員工、本校學生、校友、實習輔導教師報名非學分班(需於第一次上課時繳驗證明文件,資格不符者屆時須補繳差額)學費九折優待(未滿100元以100計),報名費部份恕不優待。
- 推廣教育學分班及非學分班旨在提供進修相關專業知能,不授予學位證書,如欲取得學位,須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 本校核發之學分證明,依教育部規定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教育學分採計之用。
- 退費與注意事項:
- 凡已報名者,請按時上課,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資格﹔如因故未能上課,應依教育部「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畫審查要點」之退費標準退費:「第十一條……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退學者,應依下列標準退費: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學員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
- 報名人數未達開班標準時,本校將無息退還所繳費用至學員所提供之郵局(銀行)帳號。
※本部辦理帳號退費所需時間:約2~3週。 - 各班次書籍費與材料費等另須由學員自行負擔,不包含於學費中。
- 報名前請詳閱本部優惠方式,經受理報名後,學員不得要求變更所選優惠方案,或
申請退還未享優惠之差額。 - 本部在特殊情況下,得適當調整師資及課程時間。
- 本簡章未規定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本資訊如有錯誤或未規定事項,以本校正式公告或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