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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國父紀念館
活動主旨:國立國父紀念館舉辦2009第36屆全國青年學生書畫比賽實施要點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02月25日~2009年03月1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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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國立國父紀念館舉辦200936屆全國青年學生書畫比賽實施要點

一、目  的:為紀念 國父逝世84週年,暨發揚中華文化,推廣藝文教育,希望全國青年透過藝術創作,以表達愛國情操與崇敬 國父之至誠。

二、作品主題:1‧國畫類-以能宏揚 國父偉大人格、學術思想、創建民國之偉績,或描繪台灣鄉土之美、風俗民情之實況為主題。

•書法類-紀念  國父相關之勵志性格言,或傳述我國歷史文化、先聖先賢之醒世格言。

三、比賽組別:1•社會青年組。2‧大專院校學生組(含五專四、五年級)。3‧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含五專一、二、三年級)。(以上3組年齡均限35歲以內,即民國63年以後出生者。)

四、比賽類別:1‧國畫。2‧書法兩類。

五、作品規格:1‧國畫-以不超過4尺宣紙全開(長140公分,寬70公分)為原則〈逾限拒收〉,請以立幅捲軸裝裱。

2‧書法-以不超過4尺宣紙全開(長140公分,寬70公分)為原則〈逾限拒收〉,整幅中堂或對聯均可(不收對聯以上多聯作品),請以立幅捲軸裝裱。

六、比賽辦法:1‧初賽-()學 生 組:請各大專院校及高級中等學校主持,各校自行評選每組、每類最優作品,大專組各4件、高級中等學校組各3件參加決賽。

()社會青年組:請將作品直接寄送台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文教組,不另行辦理初賽。凡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得使用筆名,經錄取查出者,取銷其資格,並不發給獎金及獎狀。

2‧決賽-由本館遴聘評審委員組成評審委員會,每組、每類以評選最優前3名為原則,如某類作品成績欠佳者,經評審委員會決定,得獎部分名次予以保留。

3‧曾榮獲本項比賽各屆各組第1名者,不得再行報名參加同組比賽。

4‧每人只能參加同類11件,不得再參加其他組別,如有參加同類2組者,取銷比賽資格,

不予評審。

七、收件日期:98227日至31日止,逾期恕不受理。(外埠以郵寄或托運之郵戳日期為憑,托運時請直接送達收件處。)

八、收件地點:台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郵遞區號110)。

九、獎  勵:每類每組錄取名次與獎金如左:

       第1名獎金20,000元整,錄取1名,另頒獎狀乙幀。

       第2名獎金15,000元整,錄取1名,另各頒獎狀乙幀。

       第3名獎金10,000元整,錄取1名,另各頒獎狀乙幀。

       另每類每組各錄取佳作若干名,頒給獎狀乙幀。

十、展出日期及地點:凡獲前3名及佳作作品,預定在本館展出(展出時間另訂)。

十一、參加決賽作品之處理:凡獲第123名之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而由本館妥為收藏,並可獲得定期展出之榮譽。其餘作品由本館直接寄送各學校轉發參加決賽作者,社會組直接寄送參賽者。

十二、本要點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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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號                  分號                         1

國立國父紀念館舉辦200936屆全國青年學生書畫比賽參加決賽作品登記表

姓名

中文:

英文:

民國

永久通訊處

地  址:

□□□□□

手  機:

電話號碼:

就讀學校或服務機關

中文(全名):

地址:

科系

年級

中文:

英文:

參加

組別

□ 大專院校學生組

□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

□ 社會青年組

參加

類別

□ 國  畫

□ 書  法

作品

規格

高     公分

寬     公分

作品

名稱

中文:

英文:

校長姓名

簽章

學校

經辦人

姓名

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收 件 處              簽章

說明(1)本表13聯,請參加者自填,第1聯自行黏貼於作品背面在上端,第2聯由收件單位保存,第3聯由收件單位簽章後,由送件人收執,憑此取回參加決賽作品。

(2)參加組別或類別請在□內劃ˇ號即可。

(3)社會青年組校長姓名  學校經辦人姓名欄不必填寫。

(4)參加者請將本表影印3份,第1聯貼在作品背面上端,第23聯登記表連同作品逕送(寄)本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