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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人):
台灣國際設計大賽
活動主旨:2009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開始報名囉!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02月25日~2009年04月20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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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2009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簡介活動目的:
鼓勵國際創意設計交流,發掘創意設計人才,展現台灣重視創意設計之國際形象,建立台灣之國際設計地位。

主題說明:
復甦 Restore
隱喻生活在危機下的心理狀態,期待事物有所轉機。
復甦是回復甦醒,是對重回繁榮生活的期待。
讓設計成為一種回復美好生活的動作和措施,藉由創意再造新機會。

│參賽資格
專業組:不限年齡之學生及國內外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老師及自由創作者
學生組:限定在學學生(以網路截止報名時間為準,須為民國72年5月1日之後出生,年齡26歲以內)
│參賽類別
專業組:產品設計類1類
學生組:分成產品設計類、視覺設計類、數位動畫設計3類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參賽,參賽件數不限,但同一作品不得重複參加各分組之比賽。

參賽作品:
能表達競賽主題「復甦」之創意設計。

參賽時間表:
活動時間:
報名截止:2009年4月20日(星期一)24:00 (台北GMT 08:00)
初選作品送件截止:2009年5月4日(星期一)17:00 (台北GMT 08:00),以郵戳為憑
初選:2009年6月2日(星期二)
產品設計類:
入圍者模型送件截止:2009年8月3日(星期一)17:00 (台北GMT 08:00)
決選:2009年8月15日(星期六)
頒獎典禮與展覽:2009年10月03日至10月17日

報名費用:
免繳報名費。

參賽程序:
網路報名:
1.報名時間
自2009年2月20日(星期五)至 4月20日(星期一),台北時間23:59 (GMT 08:00),逾期不受理。

2.報名方式
(1)欲報名者,請至2009第8屆「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專屬網站填寫 線上報名表
(2)完成報名手續後,系統會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及參賽編號至報名者之E-mail 信箱。

初選:送交作品程序
決選:送交作品程序

1.評選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
a.第一階段初選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原作或裱版為依據,由評選委員會選出30件作品晉級決選。
b.第二階段決選,專業組及學生組產品設計類採作品模型及光碟作品評選;學生組之視覺設計類及數位動畫類則依原作進行決選。

2.評審標準:
專業組 以創意出發,突破現有產品造型,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產品設計。
創意50% 美感20% 設計完整性20% 圖面表達10%

學生組 以創意出發,力求突破,切合主題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設計。
A.產品設計組 創意50% 美感20% 設計完整性20% 圖面表達10%
B.視覺設計組 創意50% 構圖、美感、嚴謹度、完整性30% 技巧20%
C.數位動畫組 創意50% 美感20% 完整性20% 技術性10%

3.執行單位邀請國內外不同領域專家組成初、決選評審團進行評選。

專業組:
1.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五十萬元,獎狀一紙。
2.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獎狀一紙。
3.銅獎1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狀一紙。
4.佳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一紙。

學生組:
1.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四十萬元,獎狀一紙。
2.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獎狀一紙。
3.銅獎1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狀一紙。
4.佳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一紙。

*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及國際媒體上,以提供台灣廠商
進行設計合作案時洽詢。

關於參賽者: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2.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在相關設計競賽獲獎。
3.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4.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申請專利。
5.寄件模型為參賽作品,為避免進入台灣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時間;參賽者於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50美元,且自行負責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有費用。
6.獲前三名得獎者須親至頒獎典禮受獎;若未到場之得獎者所獲該獎項之獎(含稅),將以7成支付。且得獎者,需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旅費。

關於得獎者:
1.在公告得獎一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2.得獎者須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課稅。(台灣地區參賽者扣除10%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扣除20%所得稅)
3.寄件模型均不退件,模型作品將作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及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文化創藝產學中心籌備處之典藏。
4.得獎金額超過10萬元之參賽作品,不另行補助模型費用。

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1.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2.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3.獲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大賽精神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4.同一作品重複參加專業組及學生組之競賽。

聯絡方式:
專業組:
2008年「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專業組)」工作小組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
TEL:886.2.2655.8199 ext. 163
FAX:886.2.2655.8299
E-mail:tidc2008@gmail.com
http://tidc.boco.com.tw

學生組:
2008年「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學生組)」工作小組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化創藝產學中心籌備處
106台北市大安區青田街5巷6號
TEL:886.2.2322-4929
FAX:886.2.2322-5042
E-mail:ccic.ntnu@gmail.com
http://tidc-student.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