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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旨:2009運動科技創新設計獎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03月16日~2009年07月31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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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2009運動科技創新設計獎  
競賽主旨
舉辦此比賽活動的宗旨,希望激發更多結合運動休閒與科技創意之產品設計,發掘運動休閒產品設計新秀,並協助建立設計人才資料庫與廠商產品開發之合作機制,結合理論與科技應用發展創新運動產品。

設計主題
本競賽以運動產品為主題之設計方向,如以下8大類~
(1)球拍及其附屬產品 Sports Rackets & Accessories
(2)高爾夫球配備及其他附屬產品 Golf Equipment & Accessories
(3)健身器材及其他附屬產品 Fitness Equipment &Accessories
(4)野外休閒及一般運動裝備 Sports Wear & Outdoor Sports
(5)各種球類及運動網 Sports Balls and Sports Nets
(6)水上及潛水產品 Water Sports Equipment
(7)溜冰鞋及冬季運動用品 Winter Sports & Skates
(8)其他一般運動用品及設備 Indoor Sports & Accessories

獎項
(初審) 優選獎:15名-獎狀壹紙
(決審) 特優創新科技獎:至少5名(視贊助廠商多寡而增加)
(1)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
(2)獎狀壹紙
特優創新科技獎得獎作品,將安排於2010年台北國際體育用品展創新設計專區展示並於2010年台北國際體育用品展開幕當天頒獎。本協會綱站/雙月刊及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網站及相關合作單位媒宣及網站露出。

參賽資格
國內大專院校對此項比賽有興趣之團體或個人,惟團體組隊參加每組以4人為限。
說明:
(1)實際評選出之結果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作品經評核未達獲選標準資格,該獎項將「從缺」,參賽者不得異議。
(2)台灣地區參賽者須扣除10%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20%所得稅,參賽者不得異議。
(3)各項獎金、獎狀及獎座於頒獎典禮當天頒發,執行單位將發函通知得獎者參與盛會,其餘參賽者將不再個別通知,歡迎所有參賽者參加頒獎典禮。

比賽方式
(1)報名及繳件後方可參加,採初審及決審二階段審查方式訂定名次。
(報名表格載於附錄)
(2)初審:評審將由參賽作品中評定出15件優選獎作品。
決審:主辦單位將通知優選獎得獎者準備簡報,作創作說明,選出至少5名特優創新科技獎作品。

作品認養
著作發明權仍屬參賽者,認養之權利義務由設計者和認養廠商協議成立後,若認養廠商認為該產品具量產可行,則由該認養廠商優先打樣試作並於隔年體育用品展展出。

比賽時程
(1)報名截止日期: 即日起~2009/7/31
(2)繳件截止日期: 2009/7/31
(3)初審日期: 2009/9,評選15名優選獎。
(4)決審日期: 2009/10,優選獎得獎者需準備簡報,作創作說明,選出「**(公司名)運動科技創新設計獎」至少5名。
註:本比賽完全免費參加,參賽者僅需繳交設計圖,不需打樣。

評審標準
(1)創新性(40%):具體之創新構想理念、機構/結構、使用情境之設計。
(2)可行性(30%):製造技術和量產可行,且設計符合安全要求與經濟效益。
(3)整體性(40%):運動科技、環保、人體工學、圖面、實品等表達。


作品繳交規定
(1)初審:
所有初賽參賽作品必須於2009年7月15日前送抵收件處。
a.繳交報名表格(附錄)。
b.繳交A3(420mm*297mm)設計圖稿至少3張,並浮貼於黑色裱版(440mm*330mm)或線上上傳作品http://tsta.bestmotion.com/ 或www.junglenet.com。
1.作品說明圖:至少1張,設計主題、運動原理、設計構想及創作特點說明(總字數150~300字)。
2.結構設計圖:至少1張,展現作品中特殊之結構設計。
3.整體設計表現圖:至少1張作品整體表現圖,並加註中英文作品名稱及目標市場等說明(總字數150~300字)。
(2)決審:
經評定為優選獎得獎者,將另行通知準備簡報,於決審評選時作創作說明,再由當中選出「特優創新**(公司名)科技獎」至少5名。
※說明:
1.報名表請詳填所有欄位,若為團體報名,須推選一負責聯絡之代表。
2.報名件數不限制,惟每一系列作品需填寫一次報名表格。

報名方式
(1)請將報名表回傳到04-23504037或
線上報名
(a) http://tsta.bestmotion.com/
(b) http://www.junglenet.com.tw/
(2)聯絡人及電話:
台灣運動科技發展協會 04-23590112
分機616許小姐或分機634彭小姐
(3)收件地址:407台中市工業區八路11號 運動休閒組

參賽聲明:
本人若繳交報名表及作品,即保證已確實瞭解本比賽規則,並同意遵守各項規定參與競賽,且證明繳交之資料正確無誤,以及參賽作品係本人之原創設計,且不曾對外公開發表。

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且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2)參賽品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主辦單位。
(3)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4)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文字說明、圖面…等)之正面除標示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則取消參賽資格。
(5)執行單位將公告結果於網站http://www.bestmotion.com/http://www.junglenet.com.tw/,並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亦可逕自洽詢主辦單位。
(6)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7)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8)參賽作品之原創者需經主辦單位同意後,始可發表其作品於各種媒體。
(9)參賽作品一概不予以退件,並保存於執行單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
(10)主辦單位基於宣傳及研究等需要,對參賽作品有攝影、出版、著作、展覽及 其它圖版揭載等權利,各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11)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12)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主辦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協辦單位。
(13)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不再個別通知。[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