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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人):
acer宏碁基金會
活動主旨:第五屆宏碁數位創作獎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03月16日~2009年03月31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相關網址:
活動內容:

主辦單位:acer宏碁基金會 
承辦單位:教育部電子計算機中心 
報名截止:2009-03-31 
相關網址: http://digiaward.nctu.edu.tw/index.php
轉貼內容:活動宗旨
宏碁基金會希望透過「宏碁數位創作獎」的籌設,激發出屬於數位時代創作的新定義、新模式與新作品。

隨著數位時代的來臨,各界雖然對於數位創作的接受度大大提高,但是目前仍面臨兩道鴻溝,一方面認為只要把傳統媒材創作之作品加以數位化,就是數位創作作品;另一方面,對數位時代具有新體認與高度狂熱的創作者,在成長學習創作的過程中,卻經常不經意的受到傳統媒材思維的束縛,無法大大開展全新創作。

國內中學生的成長學習過程中已大量網路化與數位化,對於「數位」的思考比較沒有束縛而更能天馬行空,因此宏碁基金會希望藉由舉辦本競賽,以鼓勵中學生投入「數位創作」,進而讓「數位創作」能在此階段紮根,也希望藉此為台灣培育更多優秀的數位創作人才。

在創作素材上,本競賽鼓勵以文字、聲音、圖像、動畫、影片及其它可能元素單一表現或複合運用,以創作出參賽作品;在創作過程中,並鼓勵使用各種數位設備(如數位相機、數位攝影機、數位錄音筆等等)以及各類與創作有關軟體,並強調「網路」流通的重要性,期望能重新定義屬於數位時代的創作。



活動主題
第五屆宏碁數位創作獎,除鼓勵中學生投入數位創作外,同時也鼓勵中學生重視節能與環保議題。為此,本屆競賽主題設定為「節能減碳‧地球永續」,期望中學生在數位創作過程中,培養其節能與環保意識,並善用數位化環境及網路無遠弗屆的影響力,來關心當前全球均十分重視的議題。



參加對象

國內公私立高中職生與國中在校學生,以個人或團體2至5人組隊。

參加辦法

1. 報名日期
98年2月16日上午9時起,至98年3月31日下午11時59分止
2.報名方式
(1)本活動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活動網址:http://digiaward.nctu.edu.tw/
(2)參賽者如未確實填寫報名表,以致影響其參賽資格時,不得對主辦單位主張其參賽權利。
3.競賽組別
參賽者須於報名時,於報名表上圈選參賽組別,且不得越級報名,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本屆競賽共分為下列五類:
(1)國中組
(2)高中職普通組:包括動畫類與非動畫類
(3)高中(美術班、科、組)專業組:包括動畫類與非動畫類

4.作品格式
(1)以文字、聲音、圖像、動畫、影片及其它可能元素單一表現或複合運用,作品表達方式不限。
(2)為方便評選與分享,須以WINDOWS作業系統內建程式即能開啟為原則。
A. 文字副檔名為txt或製作成html者,請以圖片jpg、gif型式呈現。
B. 圖片副檔名為jpg。
C. 影音3D動畫請輸出為mpg、wmv檔
D. flash及shockwave動畫請轉檔輸出為mpg、wmv檔。
(3)作品檔案大小需在50MB以內、播放時間五分鐘為限,並附上作品簡述及創作理念(300字內)以利評審評分。
(4)若有特殊需求得另提出申請。


5.送件方式
一律採網路上傳交件。如作品上傳有任何問題,請洽活動承辦單位聯繫窗口:聯合報 歐彥廷:(02)27681234 # 2263‧0960595296
活動網址:http://digiaward.nctu.edu.tw/

6.收件日期 98年2月16日上午9時起,至98年4月16日下午11時59分止。


評審辦法

1. 評審委員
數位創作競賽初、決選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委由承辦單位邀請組成,並依競賽分組進行評選。

2. 評審方式
(1)數位創作競賽共區分為初選、決選兩階段。
(2)初選入圍之作品件數,各組別依評審標準評選出二十件為初選入圍作品。
(3)初選評選方式,由評審委員進行線上評選並填寫評分表後(依參賽件數多寡,每組至少規劃三至五名評審評分),交由聯合報宏碁數創獎小組統計,再依分數之高低順序,於初選會議中,擇優取其入圍作品。
(4)數位創作競賽決選之評定,由全體評審委員共同參與,依各分組入圍作品進行評分,以評選出各組別評審團創意首獎、優等獎、佳作獎,並由分組首獎作品中,選出最佳作品頒發宏碁數創獎年度評審團超級大獎。
(5)決選獲獎者除頒發獎金與獎座或獎狀之外,獲獎之參賽隊伍每人皆單獨發予個人獲獎證書一紙,並有機會受邀參加「宏碁數位創意營」。(由於營隊參加人數有限,主辦單位將視情況邀請)
3.評審標準
(1) 競賽初選評分標準依創意性(35%)、表現方式(25%)、內涵與內容豐富性(25%)、技術性(15%)之評分比例標準評選之。
(2) 競賽決選評分標準依創意性(35%)、表現方式(25%)、內涵與內容豐富性(25%)、技術性(15%)之評分比例標準評選之。
(3) 評審團超級大獎評分標準依創意性(50%)、表現方式(20%)、內涵與內容豐富性(20%)、技術性(10%)。
4.初選入圍名單公布
98年5月4日於活動官方網站公佈。
5.決選名單公佈
98年5月18日於活動官方網站公佈。
最終獲獎結果於宏碁數位創作獎頒獎典禮中公佈,同時進行頒獎。

頒發獎項

1. 評審團超級大獎
自各分組首獎中挑選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整與獎座一座。
2. 評審團創意首獎
高中普通組動畫類、高中普通組非動畫類、高中專業組動畫類、高中專業組非動畫類、國中組每組各一名,共五名,每隊頒發獎金新台幣拾萬元整與獎座一座。
3. 優等獎
高中普通組動畫類、高中普通組非動畫類、高中專業組動畫類、高中專業組非動畫類每組各兩名,國中組四名,共十二名,每隊頒發獎金新台幣五萬元整與獎座一座。
4. 佳作獎
高中普通組動畫類、高中普通組非動畫類每組各四名,高中專業組動畫類、高中專業組非動畫類每組三名,國中組六名,共二十名,每隊頒發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與獎座一座。
5. 指導老師榮譽獎
決選獲獎者參賽隊伍之指導老師獲獎證書一紙。
6. 如遇同分情況,主辦單位得增額錄取。獎金由同分之隊伍共同平分,但依然頒發每人獲獎證書一紙。
7.各組之參賽作品如未達評審之獲獎評選標準,各組設立之獎項得以從缺。該從缺之獎項及獎金授權評審得視其他組別參賽作品水準,彈性於本屆或下屆增額頒發其他組別之獎項及獎金。


競賽相關規則

1. 參賽者每人或每隊以一件作品為限。
2. 作品需為原創並首次公開參賽,如具有下列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1)作品係委託創作。
(2)作品曾以任何形式出版。
(3)假藉他人名義投稿參賽。
如賽後發現得獎作品有上列情事者,經查證屬實者,參賽者除應負擔法律責任外,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及獎座。
3. 所有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創作之圖片、音樂或文字等,須註明來源出處,並取得合法之授權。若非法竊取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經檢舉查證屬實,將喪失參賽與得獎資格,同時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4.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著作人所有;財團法人宏碁基金會擁有得獎作品之公開發表、宣傳展示、出版發行及各項非營利性之無償永久使用權,得獎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所有參賽作品經送件後,不論是否符合參賽資格,一律不予退件,參賽者如欲保存其創作作品,請於送件前,自行預留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