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發佈單位(人):
台灣國展委員會.中華民國文化資產發展協會
活動主旨:台灣國展-墾丁鑽石天鵝湖Villa攝影比賽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8年04月1日~2009年08月31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台灣國展-墾丁鑽石天鵝湖Villa攝影比賽

 
活動目的:
為鼓勵攝影風潮,以鑲嵌在墾丁的鑽石-天鵝湖湖畔別墅Villa Resort為題,舉辦攝影比賽,歡迎國內外攝影愛好者參賽,搶奪首奬奬值20萬元的奬金及奬品.


主辦單位:台灣國展委員會.中華民國文化資產發展協會

承辦單位:墾丁天鵝湖湖畔別墅Villa高雄漢王洲際飯店

協辦單位:屏東縣議會.高雄榮民總醫院.元和雅醫學美容聯合診所.漢鄉畫廊.高雄玩美攝影器材有限公司.幸運草服飾企業有限公司.高雄建國寢具公司.苗栗泰安錦水溫水飯店 

攝影主題:能展現墾丁天鵝湖湖畔別墅Villa獨特之美的作品.

(1)內景:

各類型房間內,可自行佈置拍照內容,力求舒適與美,亦即以天鵝湖房間內為景,可任您佈置擺設增加配件,燈光,寢具等,但務必能表現該房間的光影與柔美.

(2)外景:

天鵝湖園區內,含客房陽台,力求浪漫與美,亦即以天鵝湖房間以外的景點或設施為景,可不分晝夜自由搭設主題或人物,但務必能表現該場景之浪漫與美麗.

活動日期: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止.(依照本委員會11月5日會議決議修訂辦理)
 
參賽資格:凡活動期間入住墾丁天鵝湖Villa之國內外攝影愛好者
         (須有本人於活動期間住宿記錄,方能參加比賽,參賽者務需註明住宿與拍攝日期).
 
作品規定:
(1)以相紙沖印之照片(傳統或600萬畫素以上之照片),尺寸規格為長邊不得短於10吋,短邊不限,每人每房以一組為限.(說明:亦即每住一次房間,不管多少人住宿,僅能繳交一組作品.)
 
(2)每組參賽作品,需內景六張,外景四張,共十張一組,每次限繳一組.(不限參賽次數,亦即住二晚者則可繳交二組作品參賽,以此類推.)請於照片背後貼妥作品資料表,未備者不可評審.
 
(3)參賽作品須是墾丁天鵝湖Villa內拍攝之照片,允許適當編修,但真實度不可失真.
 
收件方式:

參賽作品每組需內含內景六張與外景四張,並請附上退費收執聯正本,自即日起至2009年9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參賽作品以親送或郵寄掛號至高雄市鹽埕區七賢三路98號(高雄漢王洲際飯店),註明:台灣國展 墾丁天鵝湖Villa攝影比賽收.
 
評審時間:

2009年9月15日(二)上午十時,主辦單位邀請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團在高雄漢王洲際飯店舉行公開評審,歡迎參賽者及各界人士隔線參觀.
 
入圍公告:

2009年9月18日公佈於台灣國展網站www.taiwanart.org.tw及墾丁天鵝湖網站www.swanlake.com.tw並另行通知入圍者,入圍作品需於接到通知七日內,繳交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光碟片(電子檔限600萬畫素FINE以上之TIF檔或JPG檔)送達主辦單位審核並確認住宿資料確實為本人入宿,原稿底片及光碟片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底片楖不退還,請得奬者自行備份),若經審核(或未繳交者)為非原稿底片或檔案,取消入圍資格,並不遞補.
 
奬項公告:
入圍作品原稿底片與數位檔案光碟片彙集完成並經審核無誤後,於2009年9月28日公佈名次於台灣國展網站http://www.taiwanart.org.tw//及墾丁天鵝湖網站http://www.swanlake.com.tw/,並專函通知得奬者.
 
奬勵方式:
金牌奬 一名:奬金新台幣拾萬元,台灣國展奬狀乙紙,天鵝湖Villa總統套房住宿券乙張,苗栗泰安錦水溫泉飯店總統套房住宿券乙張(住宿券均限本人使用),高級進口床組乙套值10,500元,奬品續增中.
 
銀牌奬 一名:奬金新台幣參萬元,台灣國展奬狀乙紙,天鵝湖Villa總統套房住宿券乙張,苗栗泰安錦水溫泉飯店總統套房住宿券乙張(住宿券均限本人使用),玩美Porsa180W雙燈組值10,800元,高級進口床組乙套值10,500元,奬品續增中.
 
牌奬 一名:奬金新台幣貳萬元,台灣國展奬狀乙紙,天鵝湖Villa總統套房住宿券乙張,苗栗泰安錦水溫泉飯店總統套房住宿券乙張(住宿券均限本人使用),玩美ASL持續燈雙燈組值7,800元,高級進口床組乙套值10,500元,奬品續增中.
 
優選奬 五名:奬金新台幣壹萬元,台灣國展奬狀乙紙,天鵝湖湖畔親子Villa住宿券乙張(限本人使用),高級進口床組乙套值10,500元,奬品續增中.
 
佳作奬 若干名:奬金新台幣參仟元,台灣國展奬狀乙紙,天鵝湖湖畔蜜月Villa住宿券乙張(限本人使用),奬品續增中.
 
入選奬 二十名: 台灣國展奬狀乙紙,天鵝湖湖畔蜜月Villa住宿券乙張(限本人使用),入選(含)以上得奬者均贈天鵝湖攝影比賽紀念衫乙件,奬品續增中.
 
參加奬:凡繳費住宿,包含天鵝湖推出的任何特惠或優惠之專案均屬之,且符合本比賽簡章規定之參賽者,於活動期間內繳件參賽立即奬助住宿費現金500元,但持住宿券入住之參賽者則不再退費.請檢附退費收執聯正本,則每房每夜退$500元,作為參賽者住宿之優惠;請於住宿時向櫃枱人員索取攝影比賽退費收執聯,藉資退費作業.
 
奬勵附註:奬品續增中,
墾丁天鵝湖Villa詳細資訊請閱http://www.swanlake.com.tw/
 
頒奬事宜:
(1)優選奬(含)以上每人限得一奬,以參賽者及登記入宿者相符為準,得奬金額應稅,並擇期與2009台灣國展油畫比賽頒奬典禮併同舉行隆重表揚.
 
(2)頒奬當日若得奬者不克前來,請委託親友攜帶證明文件上台代理受奬,否則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亦不另行補發;如為外國人或僑居地華僑,請聲明後,奬金和奬品等由主辦單位函寄之.
 
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不論得奬與否,恕不退件,請自行備份留存.
 
(2)參賽者及參賽作品必須是活動期間(2008.04.01~2009.09.30)內,有親自蒞宿墾丁天鵝湖Villa,並在園區及房間內拍攝.(說明:參賽者為求參賽作品完美,歡迎自行佈置現場含寢具,人物等,主辦單位同時在天鵝湖提供:寢具,咖啡杯組,香檳杯組,桌巾,花器,掛圖,照燈等,請逕洽天鵝湖櫃枱;如需借用請於訂房時事先告知,以便作業.
 
(3)得奬作品(含入選奬)之版權歸主辦及承辦單位所有,可供任何活動及需求,設計文宣廣告,作為公開使用,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4)參賽作品如郵寄途中或遇人力無法抗拒造成損壞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5)凡參加本活動者,視認同願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在本網站修正公佈之,並以該網站最新公告規定為優先.
 
附註:
(1)請參賽者為確認墾丁天鵝湖Villa現場天氣狀況,可隨時點閱http://www.swanlake.com.tw/查閱,或來電詢問(08)8891234.
(2)本簡章依台灣國展委員會2008年4月1日台國展攝字第0970401號函;同年11月5日國展委員會會議決議修訂公告.
 
聯絡方式:
 墾丁天鵝湖湖畔別墅Villa
 電話:(08)889-1234   傳真:(08)889-8800
 地址:屏東縣墾丁恆春鎮南灣路500號
 網址:http://www.swanlake.com.tw/
 
 台灣國展委員會
 電話:(07)521-2345   傳真:(07)521-2345
 地址:高雄市鹽埕區七賢三路98號
 網址:http://www.taiwanart.org.tw//
 E-mail:photo@taiwanart.org.tw


 
台灣國展-墾丁天鵝湖villa攝影比賽作品資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