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發佈單位(人):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花蓮縣分局
活動主旨:國稅局花蓮縣分局辦 公廳舍新建工程公共藝術案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04月28日~2009年04月28日
主題類別:公共藝術
推薦活動:
相關網址:
活動內容:

國稅局花蓮縣分局辦 公廳舍新建工程公共藝術案

壹、主辦單位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花蓮縣分局

貳、規劃依據
(一)、中華民國「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二章第九條規定,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環境。

(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施行細則第八條。

(三)、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參、公共藝術設置理念
 一、基本主題設定:「蓮蓮有餘,歲歲平安」

  對於本分局而言,「提升簡政便民效率、營造優質服務環境、建立課稅公平正義、創造富足稅收榮景。」是業務上推展的願景,也是目標。因此,在公共藝術的主題設定上,以「蓮蓮有餘,歲歲平安」為主題即將呈現以下幾個意義:

(一)「蓮蓮有餘」,取一般成語「年年有餘」之諧音,其意義不僅希望民眾年年荷包滿滿,歡心滿意地盡納稅義務,同時也希望花蓮地區的經濟繁榮昌盛,增加地方稅收與國家財政。這代表花蓮縣市的發展是豐富滿溢,人民生活富庶,社會安定,幸福指數提昇,縣市財源豐沛,市政建設上軌道,整體社會處於對未來充滿信心的狀態。

(二)「歲歲平安」,是比喻北區國稅局花蓮縣分局之工作業務年年「稅稅平安」。就本分局多半定居花蓮縣市之工作同仁來說,不僅希望花蓮地區民眾年年收入增加,同時也希望國稅局所徵收的每一分金錢皆是人民平安取得的收入。這是做一位稅務人員所衷心希望的平安,既要人民經濟富裕,也要百姓幸福、美滿、平安。所以,綜合上述兩個意義,不難理解「蓮蓮有餘,歲歲平安」的主題,可進一步點出本分局的公共藝術視野。

首先是強調本案「公共藝術」的「藝術」主體「花蓮」,並點出本分局與「民眾」的關係,以及關心「花蓮產業、經濟」之情的流露,並進而呈現出本分局的服務社會大眾定位。

由於本分局目前所收取之稅入約59億元,這些稅收來源全是來自花蓮地區的民眾與企業商家,基於取之社會用之社會之原則思考,此次「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花蓮縣分局『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公共藝術之設置,最重要的就在於以「回饋」社會大眾的心情來辦理。所以,本案公共藝術的適地性,作品要能承載當地的人文內涵,創造使用者的共同記憶與情感,建立本分局成為一個具社會、文化意義容器的公共場所。

此外,以本案公共藝術作為公共場所的一部分來看,理當透過適當的規劃來活化空間,在人、空間的交流之中,醞釀出新的空間精神;因此,創作者應透過本案指定的設置區與本身作品性質的搭配,使得環境工程不只是個美麗的環境規劃,而是具有「藝術文化特質」、「共同記憶」與「地方特色」的現代生活空間。

  另外,我們也期待能善用這1,200,000元整之公共藝術設置費用,並在當地藝文事務上,扶植地方產業上,以及提供藝術家創作機會的面向上,挹注適當可行的協助,希望能創造出與其他機關公共藝術設置上有不同的特色,與地方發展共存共榮。

 

二、設置區
基本上,公共藝術作品需具備「適地性」的特質,因此設置地點的空間特性與人文特質將決定藝術家製作公共藝術形式的選擇。就以本案北區國稅局花蓮縣分局「辦公廳舍新建工程」的空間規畫和功能而言,公共藝術之設置點當以具備人潮往來、視覺聚焦之同時,又不會阻礙人潮行進動線的地點為主,而不論出入空間或是每日在此活動的使用者之需求,也是本案公共藝術地點選擇時必須思考的要件。因此,依本案建築師所提供之圖面資料,擬定B.設置區為公開徵選公共藝術作品之設置場所,其空間概述如下:

B.設置區:戶外入口意象(臨三民街之後側入口前之花圃綠地)

後側入口前之花圃綠地位於大樓後門之主動線上,適合設置戶外型的公共藝術,因此壯偉氣勢或是色彩鮮豔、活潑亮麗兼具地方人文情懷之詩意作品,或是互動性高具地標意義的作品皆極適合,唯獨作品風格的選擇應兼具融入建築景觀、地方人文特色、國稅局主體精神……等,以產生地標式的象徵意義作品為主。

http://www.deo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