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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鞋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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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旨:2009第八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05月18日~2009年06月15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活動內容:
標題: | 2009第八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98.06.15截止)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工業局 |
承辦單位: | 財團法人鞋技中心 |
報名截止: | 2009-06-15 |
相關網址: | 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
轉貼內容: | 壹、競賽主旨 本設計競賽旨在發掘、培育具潛力與志趣於手提包設計之新秀,並鼓勵國人積極參與創新設計,而提供設計從業者技術交流機會與競技的舞台,以發揚台灣本土設計,進而發展出具體可行之創新產品成果,成為獨特的商品並呈現於國際市場。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贊助單位:錦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台灣區手提包輸出業同業公會 參、評審委員 陳中興先生 / 台灣 / 錦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林宏明先生 / 台灣 / 錦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國內部副總經理 吳芳瑱小姐 / 台灣 / 錦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創意開發部經理 蔡慧貞小姐 / 台灣 / 知本形象廣告有限公司 / 總經理兼創意總監 馬 修先生 / 台灣 / DFUN設計風尚誌 / 總編輯 黃嘉祥先生 / 台灣 / 傑仕伯設計有限公司 / 設計師 肆、競賽主題 自然沈靜(nature & silence):以自然休閒為元素,在時尚中混合簡潔靈魂,運用重複排列的組合來演繹靈活的時尚細胞。以時尚簡約與自然高雅的輪廓,展現出沉著、寧靜和舒適的氛圍;在細微差別的色調中尋找純淨無瑕的完美。 伍、競賽範圍 依競賽主題及品牌精神,進行系列休閒包款的設計。作品需符合主題概念、品牌精神及創新元素,一系列需具備三種款式: 品牌相關資訊請參考: http://www.22partake.com/ 品牌介紹請參閱競賽網站「下載區」: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陸、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免費參加,惟團體組隊參加者,每組以三人為限。 二、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柒、獎項 (一)金獎:一組,新台幣十二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二)銀獎:一組,新台幣九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三)銅獎:一組,新台幣六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四)優選獎:三組,每組各得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五)創意獎:六組,每組各得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六)入圍獎:八組,每組各得獎狀乙只 ※獎金:金、銀、銅獎金均須扣繳15%所得稅 捌、參賽程序 (一)線上報名:於報名期限內至競賽網站設定一組帳號密碼,由系統以電子郵件回覆『線上報名完成通知信函』,始 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團體報名參賽者,請指定一位代表進行報名 ※每人/組報名件數不限,惟每次報名均需設定不同帳號且繳交不同參賽作品。 (二)初賽階段:截至初賽收件截止日期前,參賽者可隨時至競賽網站進行初賽作品繳交或更新。凡上傳作品成功者, 系統皆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上傳成功信函』。 ※初賽階段將評選出20組作品進入決賽,並備取數名。 (三)決賽階段:入圍決賽者需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參賽保證金,並完成參賽作品打樣,始得以 參加決賽評選。決賽分二階段:靜態評分(70%)及動態評選(30%),決賽總成績為決賽二階段分數比例加總。 (四)頒獎典禮:於決賽動態評選當天公佈,並隆重舉行頒獎典禮。 玖、競賽時程 (下列時間以執行單位所在地台北時間為準) 報 名 日 期 :98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五點前 初賽收件截止:98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五點前 公佈初賽結果:98年6月29日(星期一) 決賽資格確認:98年7月10日(星期五) 決賽收件截止:98年10月5日(星期一) 頒 奬 典 禮 :預定98年10月中旬或11月初 拾、作品繳交方式 一、初賽 (一)初賽作品: 三張彩色設計圖稿,每圖稿表現一包款設計,包括: A.中、英文之設計理念 B.正面圖、背面圖、45º立體示意圖 C.清楚的標示作品尺寸 D.圖檔規格:寬800 ×高600像素、解析度72dpi、jpeg檔、RGB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250kb E.圖檔限制: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二)作品繳交作業:於98年6月15日下午五點前,至競賽網站上傳符上述規定之「三張彩色圖稿」。由系統發送 「作品上傳成功信函」,即完成上傳作業。 二、決賽 (一)決賽參賽資格:決賽入圍者,需於98年7月10日(星期五)前。將「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 書」,及「參賽保證金(NT5,000)」,一併寄至執行單位。未依規定繳交者,視同放棄決賽參賽者,由執行 單位通知取消其參賽資格,並通知備取組別進行遞補。 (二)決賽參賽作品:決賽參賽者需完成決賽作品之打樣並負決賽作品打樣之全責,執行單位僅適時提供打樣資 訊,不得代為打樣。完成決賽作品打樣之參賽者得以申請打樣補助費用,每組補助金額以新台幣壹萬元整 為限。由參賽者於繳交決賽作品一週內,填據打樣費補助申請表,向執行單位提出申請。 (三)作品繳交作業:於98年10月5日(星期一)前,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將參賽作品繳交至執行單位。 拾壹、評審標準 (一) 初賽評審標準 a.創新性 35% b.市場可行性 35% c.設計整體性 30% (二) 決賽評審評準 (A) 靜態評分 a. 創新性 30% b. 成品完整度 20% c. 成品與原創意差異度 20% (B) 動態評選 設計整體性 30% 詳細活動簡章、品牌介紹、設計細節相關圖片,請參閱:競賽網站之「下載區/簡章下載」 聯 絡 人:許雅雰、張月惠 電 話:886-4-23590112 ext 855、829 傳 真:886-4-23580624 收件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8路11號 競賽網站: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E – mail :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