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發佈單位(人):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活動主旨:「2009宜蘭國際蘭雨節街頭藝人」進駐實施計畫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05月19日~2009年05月1日
主題類別:補助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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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1. 活動期間:98年7月11日至8月23日
  2. 活動時間:每天上午9點至下午6點(展演時間為上午10點至下午6點)
  3. 活動地點:武荖坑園區(宜蘭縣蘇澳鎮新城南路61號)
  4.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5. 承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6. 招募對象及效益:凡具有展演才藝且領有縣(市)級以上街頭藝人證照者,均可報名參加,以使在地街頭藝人與各縣市街頭藝人互相交流,並使參觀民觀能欣賞各式各樣的街頭技藝,達到炒熱園區各景點並提昇園區活動藝術之氣息。
  7. 進駐內容:
    (一)進駐時段:於活動營運期間,街頭藝人應主動展演,以吸引遊客參與,達到互動娛樂之效,每日上午10點前報到,駐園展演時間至少4小時,展演時段及長度由展演者自行視內容調配之,每人(組)進駐時間以週為單位,兩週為限(主辦單位可視情況調整天數)。
    (二)進駐資源:主辦單位免費提供展演場地、工作證、午餐、礦泉水,不提供展演費用;展演期間交通、住宿、保險、展演器材及電力設備等由展演者自理。
    (三)展演打賞:活動展演期間,街頭藝人須於現場表演或創作示範教學,接受觀眾打賞,並得展售本人之創作品,所得金額全數為展演者所有,以上於現場展售之創作品皆須經主辦單位同意後始得展售。
    (四)展演區域及進駐規範:於進駐候選名單公告後,另行召開「進駐說明會」表列展演區域及相關注意事項,並辦理簽約相關作業;進駐期間,如有缺勤狀況或違反主辦單位規定者,取消進駐資格。

2009蘭雨節街頭藝人進駐實施計畫.doc 
2009宜蘭國際蘭雨節街頭藝人合約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