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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人):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活動主旨:『第三屆表演藝術追求卓越專案』補助辦法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05月19日~2009年05月19日
主題類別:補助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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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一、緣起:為協助國內優秀的表演團隊與創作者,跨越資金、時間與創意的侷限,挑戰自我並以提升製作品質與成效為目標,公開徵選優質並具有潛力的製作計畫,藉由及早規劃與提前獲得高額的製作經費,得以具備充裕的經濟支援與製作時間,期望不僅能夠達成演出預定的規模與水平,並能獲致最佳的發表管道與成效,以出色的成果與效益帶動表演藝術整體性的提升。

二、目標:
1.激發藝文團體的創作力及提昇製作品質的企圖心。
2.鼓勵藝術領域的向上提升或是跨界合作。
3.提升國內表演藝術的國際競爭力。

三、徵選項目:
1.公開徵選國內卓越的製作發表計畫,依據其計畫品質及製作能力給予一年至二年製作期。申請者可提出未來二年(99年7月~100年12月)的製作計畫,惟製作的首演時間需在99年7月1日以後。
2.本計畫內容須以國人為主之創新作品,其中:
 (1)舞蹈為主之製作,編舞必須為國人原創
 (2)戲劇為主之製作,劇本需為國人原創
 (3)音樂為主之製作,演出曲目需為國人原創
3.本專案必須含括一位專業製作人,製作人必須具備至少三個以上之製作經驗。
4.徵選將透過計畫品質評比及製作能力檢視,對於計畫內容及演出規模補助經費,另外,評審得視其計畫及需求,徵詢團體意願後,與團體協商,針對計畫執行做適度調整。

申請與審核時間
1.收件起止日:98年7月1日~7月31日
2.審查時間:第一階段:98年9月10.11日 
      第二階段:98年11月19.20日
3.公告揭曉: 98年12月21日

作業說明
申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