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藉由藝術徵選方式,鼓勵藝術工作者共同參與文化藝術活動,並刺激藝
術創作風氣,提升藝術創作水準,豐富社會大眾之文化生活,落實文化
建設的意義。
二、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中縣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縣文化局。
承辦單位:臺中縣立文化中心。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臺中縣文化建設基金會、臺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臺中縣立屯區藝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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