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發佈單位(人):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活動主旨:恆春國際民謠音樂節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09月5日~2009年09月16日
主題類別:活動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2009『恆春國際民謠音樂節』將呈現台灣多元族群的歌謠音樂及隨著文化融合和時代變遷所現成的新音樂風貌,讓「恆春」成為台灣族群融合與和諧共生的代名詞。「民謠音樂」含蓋「歌」與「樂」(歌謠與器樂音樂),每年可以不同的主題來呈現台灣與世界歌謠音樂,由傳統到現代,由在地到國際,在輕鬆愉悅的歌樂聲中體驗歌謠音樂的生活趣味性,聆聽不同民族對家鄉和土地的情感表達,欣賞在地與世界歌謠的同質與異性。讓「恆春」成為台灣的「歌謠之都」,更是台灣歌謠音樂與世界文化交流和對話的平台和發聲之境。

一、活動期200995(六)~9月12六)

二、活動地點:恆春半島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交通部觀光局、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外交部、行政院新聞局、行政院蒙藏委員會

四、合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財團法人屏東縣文化基金會

五、承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六、協辦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林務局屏東林區

管理處、恆春鎮公所、滿州鄉公所、車城鄉公所、牡丹鄉

公所、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國

立台南藝術大學、恆春區各國中小學、國際民間藝術組織

台灣分會、玉山銀行、永豐金控永豐信用卡、大大樹影音

公司、風潮唱片、台灣音樂文化國際交流協會、玉山金融

控股公司、本府教育處、警察局

七、社區團體:屏東縣屏南區社區大學、社團法人屏東縣瓊麻園城鄉文教

發展協會、恆春思想起民謠促進會、恆春古城發展促進會、

屏東縣滿州鄉民謠協進會、拓真學會、滿州鄉文化教育發

展協會、恆春半島地區各大飯店

 

八、計畫執行策略

()執行時間:98.9.1~98.12.31

()內容說明:

1.透過文化藝術活動,推廣在地觀光休閒產業,業者配合2009「恆

春國際民謠音樂節」活動推出折價優惠專案活動;商家列入活

動文宣宣傳。

2.提供優惠方案之業者,需提供優惠券於本活動配合之網站供民

眾免費下載列印使用。

        3.經審查後,列為集章點之商家,將有較大版面介紹。

方案一:民謠“樂”半島方案 (渡假村、民宿等住宿飯店)

             ◎執行方式:

          推出2009「恆春國際民謠音樂節」專案優惠活動,即列

為本次集點活動之集章點,納入活動手冊設計製作。

方案二:悅音“樂”逍遙方案(餐飲、伴手禮等特色商家)

◎執行方式:(執行方式可擇一或複選)

(1)提供滿額即享超值優惠折扣,報名商家經審查後,即

另行通知是否列為本活動之集章點,並納入活動手冊

設計製作

(2)提供滿額『加贈招牌餐點』乙份,即納入活動手冊設

計製作(不列入集章點)

(3)推出套裝優惠專案,優惠方式由商家自行訂定,報名

商家經審查後,即另行通知是否列為本活動之集章點

,並納入活動手冊設計製作

()廣宣計畫

凡經審查通過成為本次活動共同行銷之商家,免費享有2009「恆

春國際民謠音樂節」活動期間手冊、海報、平面媒體、電子媒

體、記者會、活動網站暨網路行銷平台等多元宣傳。

九、報名時間與方式

即日起至98715止,如截止日前已招商額滿,承辦單位

將停止本招商活動。請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下載報名表或來電索

取報名表,填妥後併同檢附文件,以傳真方式報名。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http://www.cultural.pthg.gov.tw

聯絡人:紀映竹 小姐

聯絡電話:(087360330~3分機2102  傳真電話:(087352274

e-mailbaby@cultural.pthg.gov.tw a280103@oa.pthg.gov.tw

報名需檢付資料

1.報名表

2.商家商品DM或相關資料

3.證明文件(依廠商身份出具下列之一證明文件)。

®一般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公益團體--團體立案證書。

十一、資格取得:

()主辦單位將採先報名先受理方式,於報名截止後一週內,審核資

格及贊助方式,審核完成後,以專函或電話通知參與單位。

()另協同恆春國際民謠音樂節辦理集章活動,請商家儘量呈現店內

獨特風格、產品吸睛特色,商家特色及優惠方式,將為審核主要

項目,列為集章點可增強商家買氣,促進休閒觀光的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