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慈德慈惠堂
台中慈德慈惠堂第三屆《金母盃》書法比賽簡章
一、主 旨:為慶祝本堂瑤池金母聖誕,並發揚國綷、提升文化素質、改善社會暴戾風氣、陶冶心性,特舉辦本項書法比賽。
二、指導單位:台中市政府、台中市議會、台中市西屯區公所、台中市稅捐處、中華民國道教總會、何南里辦公室。
三、主辦單位:台中慈德慈惠堂。
四、協辦單位: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宗教時報。
五、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中市慈德急難關懷協會、濟公活佛契子女會。
六、贊助單位:財團法人錦江堂文教基金會(邀請中)
七、參加對象:全國社會人士、各級公、私立學校學生。
八、比賽組別: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國中組、高中職組、社會組(含大學、大專)共六組。
九、比賽程序:分初賽、決賽二階段評審。
書寫內容:以聖賢格言嘉句、詩詞為範圍,自由選句,28字為限。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8年7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收件地點:407-59台中市西屯區大墩19街82號 慈德慈惠堂 收。信封請註明「書法」比賽作品,
電話:04-23251734。
初審評賽:聘請國內數名書法專家進行評審,入選決賽者,專函、電話通知。
(二)決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日 期:
時 間:當天上午9:00至下午5:00止。(各組別決賽時間,以決賽通知書為準。)
題 目:比賽當場抽籤決定。
評 審:聘請國內書法專家數名擔任評審,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有議。
地 點:慈德慈惠堂(台中市西屯區大墩19街82號電話:04-23251734)請詳閱附圖。
十、頒獎日期:九十八年九月六日(星期日)上午十點整。地點:台中慈德慈惠堂。
十一、獎 勵:每組擇優各錄取:第一名1位、第二名2位、第三名3位、優選5位、佳作100位。
1.各組第一名得獎者,頒發獎金、獎盃一座、獎品乙份。
2.各組第二、三名得獎者,頒發獎金、獎盃一座、獎品乙份。
3.優選得獎者,頒發獎金、獎狀一紙、獎品乙份。
4.佳作得獎者,頒發獎狀一紙、獎品乙份。
5.指導老師獎,各組入選作品指導老師同一人,學生超過三人得獎,該名指導老師頒發獎盃一座、獎品乙份。
6.佳作名額暫訂,視決賽交件人數,作品多寡增減之。
7.凡參加決賽繳交作品者,均贈送紀念品乙份。
各 組 獎 金 名 細 | ||||||
名 次 | 社會組 | 高中職組 | 國中組 | 國小高年級組 | 國小中年級組 | 國小低年級組 |
第一名 | 4000元 | 2000元 | 2000元 | 15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第二名 | 3000元 | 1500元 | 15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第三名 | 2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500元 |
優選 | 500元 | 300元 | 300元 | 300元 | 300元 | 300元 |
※ 本堂因應廣大學子家長建議,因本比賽成績在於學子基測能得加分作用,因此將獎金減少,改為增加受獎名額,敬請參賽
者多予體諒。
十二、注意事項:1.得獎優良作品於頒獎當日公開展覽,因場地有限,不包括佳作作品。
2.參加決賽者請自備相關書寫用具,但不能攜帶字帖、尺、有格子墊紙等物品,決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3.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其所有權及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4.得獎者請於頒獎日來本堂領獎,未能親自前來者,視為自動棄權。.比賽當日由主辦單位提供素食簡餐。
十三、初賽收件時間:即日起至98年7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洽詢電話:04-23251734、傳真:04-23233099
(報名表格請自行剪下影印或放大。)
十四、備註:此次書法比賽為慶祝瑤池金母於9月6日(星期日)聖誕而辦,因此於十時頒獎完畢,十一時舉行祝壽團拜大典,中午享用「母娘福宴」添福、添壽閤家平安。
參加組別 | | 姓 名 | | ||||||
連絡人 | 電話: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指導老師 | | ||||||
就讀學校 | | 就讀年級 | | ||||||
通訊地址 | | 郵遞區號 | | ||||||
連絡電話 | (宅) | (公) | (行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