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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人):
臺中市文化局
活動主旨:2009全國古蹟日「台灣,大家的文化資產,讓我們共創歷史」9/14止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09月7日~2010年09月14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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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2009全國古蹟日「台灣,大家的文化資產,讓我們共創歷史」

臺中市古蹟歷史建築繪畫比賽

1. 作品主題:

以臺中市古蹟或歷史建築(臺中火車站、臺中公園湖心亭、柳原教會、樂成宮、林氏宗祠、臺中州廳、臺中市役所、臺中放送局、積善樓、文昌廟、張廖家廟、萬和宮、張家祖廟等)為主題,擇一創作。

2. 參賽資格:臺中市國小學童。

3. 參賽組別:

v       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v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v       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

4. 作品規格:

A. 採八開(約27×39公分)圖畫紙繪製,畫紙請自備八開空白圖畫紙,繪圖完成後繳件,並上網下載報名表,以正楷書寫後,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B. 彩繪媒材不拘,可自由選用色筆、色鉛筆、蠟筆或水彩等顏料著色,參賽作品限每人一件。

5. 收件方式:即日起至914中午12時止,至臺中市文化局服務台繳交。

6. 獎勵辦法:

v       第一名(各組取1名)

   每名頒發獎牌、圖書禮券3,000元。

v       第二名(各組取1名)

   每名頒發獎牌、圖書禮券2,500元。

v       第三名(各組取1名)

   每名頒發獎牌、圖書禮券2,000元。

v       佳作獎(各組取1名)

   每名頒發獎牌、圖書禮券1,000元。

(所有得獎者於宣導品製作完成時,皆可獲得宣導品一份

7. 評選方式:將委請美術及文史專家予以評選,預定9月下旬公佈得獎名單於臺中市文化局網站。

8. 展覽日期:得獎作品預定919日 至1019日 於臺中市文化局網站展出。

9. 頒獎典禮:前三名及佳作獎,預定9月下旬公佈得獎名單後舉辦頒獎典禮。

10.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每人限以一幅參加,發現重複者由主辦單位刪除,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

(2)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參賽作品獲獎後,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即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除保有刪改、修飾權外,並有印刷、出版、宣傳等一切著作權相關使用權利,主辦單位將不另致酬或支付任何權利金,但仍需註明原作者姓名及學校名稱。

(3)得獎者請於98930日 前,檢附本人或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配合完成各項獎項領取,逾期者視為棄權。

(4)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11. 辦理單位

(1)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臺中市文化局

   洽詢電話:(04)23727311分機504余小姐

(2)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12. 附件(報名表)


2009全國古蹟日「台灣,大家的文化資產,讓我們共創歷史」

臺中市古蹟歷史建築繪畫比賽報名表

參賽者姓名

學校

年級

           國小
      
      

參賽組別

國小      年級組

出生日期

           

身分證字號

作品名稱

連絡電話

手機

連絡地址

E-MAIL

主題介紹

(100字以內)

(請張貼於圖畫紙背面右下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