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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人):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
活動主旨:休閒旅遊文宣物品創意構想比賽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09月16日~2009年10月9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活動簡章】
一、活動名稱:休閒尬(ㄍㄚˋ)創意(part1) --休閒旅遊文宣物品創意構想比賽

二、主辦單位: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

三、承辦單位:休閒遊憩與創意產業管理研究所
              休閒事業經營系

五、活動目的:
(一)現今的社會走向休閒產業,而休閒旅遊是個十分熱門的市場,所以可藉此構想設計相關文宣物品,鼓勵學生發揮創意。
(二)將創意加入休閒及觀光旅遊產業之中,協助台灣或各地方縣市的尋找有創意而且實用的文宣品:一方面既是實用的日常或旅遊用,另一方面同時具有幫地方觀光代言的功能,提升縣市或觀光景點的知名度,讓「休閒加創意」發揮「1+1>2」的魔力價值。

六、參賽對象資格:
(一)全國大學及技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含博士生)
(二)符合以上標準者,以個人或組為單位參加,每組人數以三人為上限

七、競賽方式:
(一)競賽主題說明:
1.二種功能的結合:將地方觀光文宣與行銷加入實用(常用)的休閒或旅遊用品中。
2. 競賽作品類型:可針對一般常見、實用(常用)之「休閒遊樂物品」(例如撲克牌、童玩、拚圖、大富翁遊戲等)或「旅遊用品」(例如、背包、盥洗用具、地圖、雨具等)。
3.創意者可利用加減法、連結法等各種創意方法,提升原物之功能性、趣味性,甚至改變原有的樣式等,將觀光景點的行銷與文宣融入其中,但必須同時保有原物之原使用功能。
4.本競賽目標以創意構想為主,樣式設計與包裝之精美度等非本競賽之重點;需繳交之參賽作品實體(或模型)僅為輔助說明參賽者之創意構想,讓人更清楚明白設計出的物品樣式。
(二)參賽作品要求條件說明:
1. 參賽作品以「參賽者(組)」為一個單位,意即「同一參賽者(組)」的作品可以包含多項物品,但只列為同一參賽作品,亦最多僅能獲得一個獎項。
2. 參賽作品包含三部分:
a.作品介紹與構想說明書(報名時同時繳交,參見附件)
b.實品或模型(於競賽當日攜帶至會場陳列展示)
b.介紹作品之說明文宣或DM(可以摺頁或海報等各種方式呈現,於競賽當日與實品或模型同時陳列展示)。
(三)參賽者作品須知
參賽者須就日常休閒或旅遊中可使用的用品,不管是實用性或娛樂性,以創意的構想,設計出屬於自己的作品:
   以構想為主軸,設計出新產品模型,或以現有產品去做結合、變化。
   現有產品或已發表過(含校內)之作品,不得參賽。
   須為原創性之作品,若有抄襲或侵犯他人創意著作者,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追回所有獎勵),並自行負擔任何法律責任。
   作品規格不限,但以攜帶方便為主。

八、活動程序:
(一)於九十八年十月九日(星期五) 17:00前,參賽者將參賽資料以郵寄方式寄出,或送至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屏東市900民生東路51號 休閒事業經營系收」,屆時將以郵戳為憑 。
      參賽資料須包含活動報名表、學生證黏貼頁及參賽者聲明書各一式,共四頁(如附件一、二、三),寄送內容缺一或資料填寫不完整則不予錄取。(請於信封正面註明:參加「休閒尬(ㄍㄚˋ)創意(part1) --休閒旅遊物品創意文宣構想比賽」)
      報名方式採郵寄或親自送達均可,恕不接受電子文件及傳真報名。
  (二)於九十八年十月十二日(星期一)將參賽者競爭當天之組別及資料公布於網站(http://blog.yam.com/competition),請參賽者自行上網查詢,若有疑問請儘快來電詢問,08-7238700轉3351。
  (三)於九十八年十月二十日(星期二),於「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活動中心進行現場評分,參賽者須於當日帶著設計作品之模型至比賽會場參加競賽,若未到者則視為棄權。當日評審以各個攤位的創意構想說明介紹進行評選,並公告競賽成績及頒獎。
    當日現場備有展示桌,參賽者應於現場作介紹,並自行布置桌面。
      若參賽作品不便複賽當日攜帶,須於事前計送至會場,請先請通知主辦單位,並將作品做好保護措施,以免寄送時不慎損壞,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若有損壞請自行負責。

九、評審及成績比重:
 專業評審老師:佔總成績85%。
 現場觀眾投票:現場觀眾五十人評分,佔總成績15%

十、專業之老師評分標準:
   創意性 40%
   可行性 30%
   文宣性 20%
   其它附加價值 10%

十一、獎勵方法: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三千元整、獎狀乙紙
   最佳實用獎 獎金新台幣一千五百元整、獎狀乙紙
   最佳創意獎 獎金新台幣一千五百元整、獎狀乙紙
   最佳特色獎 獎金新台幣一千五百元整、獎狀乙紙
   最佳宣傳獎 獎金新台幣一千五百元整、獎狀乙紙
   經評審評分,若資格不符,則名次從缺。
   其他 凡參加此競賽者皆可獲得參加證書一張
   參賽作品之創作(團隊)仍保有著作權,若其創意作品為相關單位未來直接或參仿應用於地方產業之推動發展時,會先經由創作人同意,並視情況得聘為活動顧問或貴賓,優先參與活動策劃或給予其它禮遇或優待獎勵。
          1.若為得獎作品,則作品及周邊文宣品須無條件歸主辦單位所有。
          2.若為未得獎作品,則須將作品及周邊文宣品借予主辦單位用於成果展示活動之用。
           (展示作品結束後,創作者得要求返還作品)。

十二、活動網址:http://blog.yam.com/competition或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休閒事業經營系網頁

十三、執行單位連絡方式:
連絡人: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休閒事業經營系 歐珮君 同學
電話:0928-405162         E-mail:x9213440@yahoo.com.tw
連絡人: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 休閒事業經營系 計畫專任助理 曾俐瑜(Mandy)
電話:08-7238700轉3353  E-mail:9697ip@gmal.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