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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旨:第二屆中華兒童寫作分級檢定比賽暨親子創作活動辦法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10月26日~2010年10月26日
主題類別:補助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http://tw.myblog.yahoo.com/go-write/article?mid=476&prev=512&next=389

第二屆中華兒童寫作分級檢定比賽暨親子創作活動辦法

壹、   宗旨

本會為提升兒童寫作能力,激發想像和感知,促進思考、組織和表情達意,啟發多元智能和無限創意,並增加親子共學之樂趣,特辦理本項徵文活動。其中又參照教育部頒布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國語文分段能力指標,訂定分級檢定標準,將所有送交檢定作品據其參加級數加以評核,一則使參賽者可明確得知自我是否達到應有程度,一則使國語文課綱在寫作上得以落實。

貳、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內政部

主辦單位:中華青少兒童寫作教育協會

參、   活動時程

一、    收件時間:98121起至99425。(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    成績公布:98611公布於中華青少兒童寫作教育協會網站,並陸續寄發評核結果予參加者。(http://tw.myblog.yahoo.com/go-write

三、    頒獎典禮:99731以前。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布及通知。

肆、   參加對象

一、               個人組:國小一~六年級學童。

二、                親子組:幼稚園(托兒所)中班~大班之學齡前幼童及其家長。

伍、   徵文主題

一、    個人組:創意看圖寫作。請看所附4張圖片附件一,自行安排圖片的次序,自訂題目寫作,從題目及內容表現創意性,發揮觀察力、想像力與組織力以完成創作。

二、    親子組:創意畫寫故事。請看所附圖像附件二,由兒童自由畫出周圍景物,並講述畫中故事,由家長書寫下來,即親子一起發揮想像力、創造力,共同完成創作。

陸、   徵文細則

一、    報名

(一)    個人組:採分級制,一個年級為一級,一至六年級分為一~六級。可晉級報名,但不可降級報名。如:一年級可報一至六級,但二年級不得報第一級。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二)    親子組:採分組制,每組成員為一名幼童及一名家長。家長可為幼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其監護人。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二、    繳交資料

(一)    參加者應繳交以下資料:

1.         報名費繳交憑證(影本) :報名費每人200元,請利用匯款方式或以ATM轉帳繳交。本會金融帳戶資料如下:

行號:郵政儲金(汐止厚德郵局)

戶名:中華青少兒童寫作教育協會楊佳蓉

帳號:00114450076761

請於憑證背面註明參加者姓名,若為多人一起繳費則並列每人姓名;且將憑證黏貼於報名表下方。

2.         報名表附件三附件四

:應詳填各欄位資料,未完整填列者概不受理。

3.         作品

                                                      (1)  個人組:

A.       手寫稿打字稿,一式三份。

Ø手寫稿:列印本會個人組稿紙附件五書寫,字跡須工整。

Ø 打字稿:內文字型為新細明體14級,版面為A4直式橫書,  須註明圖片次序。

B.        不得以詩體書寫,各級數規定字數如下:

Ø 第一、二級(一、二年級):100~200字,可使用注音。

Ø 第二、三級(三、四年級):300~400字,不得使用注音。

Ø 第四、五級(五、六年級):500~600字,不得使用注音。

                                                      (2)  親子組:

A.       手畫寫稿手畫加打字稿作品ㄧ式三份。

Ø 手畫寫稿:列印本會親子組圖像稿紙(附件六-1)繪畫及寫作稿紙(附件六-2)書寫書寫字跡須工整。

Ø 手畫加打字稿:列印本會親子組圖像稿紙繪畫(附件六-1);打字稿內文字型為新細明體14級,版面為A4直式橫書。

B.        繪畫媒材:色鉛筆。

C.       故事數:300~400字。

三、    收件方式

以平信或限時信寄送至「22199 汐止郵局第5--12號信箱 中華青少兒童寫作教育協會」,並於信封右上角註明「第二屆中華兒童寫作分級檢定比賽暨親子創作活動」。然若郵件於寄送過程中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柒、   評審方式

一、    資格審查:主辦單位就報名內容做確認。

二、    作品審查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及資深老師進行審查評核。

三、    審查方法:

(一)    個人組:

1.         參照教育部頒布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國語文分段能力指標,引為兒童寫作分級檢定暨比賽之各級標準,並依照以下5點評量計分,總分達60分以上列為「合格」:

(1)      題目、主旨與思考20%

(2)      觀察、創意與情感20%

(3)      錯別字、文章格式、標點符號20%

(4)      結構組織20%

(5)      遣詞造句、修辭文法20%

2.         凡經審查評核符合所參加級數基準者列為「合格」;另從各級合格作品中分別評選出優勝1名及佳作10名敘獎,若未達水準則從缺。

         ()親子組:

             1. 依照以下5點評審計分

     (1)題目、主旨與思考20%
     
(2)觀察、創意與情感20%
     (
3)結構組織20%
     
(4)遣詞造句、修辭文法20%
     
(5)繪畫創作20%

     2. 從各組作品中評選出1組優勝及若干組佳作。若未達水準則從缺。

捌、   獎勵辦法

一、    個人組

(一)    凡經評審符合所參加級數基準而列為「合格」者,由主辦單位核發寄送「分級檢定合格證書」;並附個人評量計分表」,參加者可得知自己各項分數及全文總分;「檢定合格」即為一種肯定與榮譽。

(二)    各級評選1名優勝(6)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乙份;各級評選10名佳作(60),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乙份。並於公開場合進行頒獎。

(三)    優等、佳作或得「分級檢定合格」之作品若有指導老師(無則省略),可申請指導證書。每位老師於當屆僅限頒發ㄧ份指導證書(內含所指導學生全部明細)

二、    親子組

 評選1組優勝,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乙份;另評選若干組佳作,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乙份。並於公開場合進行頒獎。

    (以上獎品由 時代生活叢書贊助提供)

玖、 權責

合格與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擁有出版權,主辦單位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佈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不另支付稿費,但各作者仍享有其著作權。

注意事項

一、    參選資格如有偽造,則取消參選資格。

二、    參賽者應尊重本辦法,對主辦單位之議定內容及評審結果不得提出異議,成績公布前亦不受理有關評審之查詢。

三、    參選作品,限未發表、出版或獲獎,並不得抄襲或請人代寫,如有違者,一律取消參選或得獎資格,侵犯著作權部分,作者自負法律責任。

四、    參選作品概不退件,送件時請自留底稿。

五、    作品格式不符規定,或報名資料填寫不全者,不列入評選若有疑義,由主辦單位認定之。

六、    本辦法及相關表件可附回郵寄至中華青少兒童寫作教育協會(22199 汐止郵局第5--12號信箱)索取,或於本會網站http://tw.myblog.yahoo.com/go-write下載。

七、    本辦法經本會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