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發佈單位(人):
高雄文化局
活動主旨:「藝術介入空間計畫」補助作業申請開始囉!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05月18日~2009年07月15日
主題類別:公共藝術
推薦活動:
相關網址:
活動內容:

「藝術介入空間計畫」補助作業

一、計畫理念:

1. 促進民眾對生活美學的重視及期待,達到藝術生活化、生活藝術化的理想。
2. 深耕藝術環境,提昇大眾對於空間美學的認識與參與,促進觀光產業發展。

二、 申請對象: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美術館、基金會、文化中心、法人、大專院校、社團等民間團體或組織。

三、 補助條件:

(一) 執行地點必須以縣市鄉鎮之大區域公共空間為主(含其週邊可被觀賞之私領域),以配合景觀路線,美化或整頓重要觀光景點之周邊區塊者為優先考量。
(二) 申請單位應邀請相關景觀、建築、空間設計專家、藝術工作者(含影像、聲音、文字、網路、繪畫、雕塑、裝置、新媒體、表演、教育劇場等領域)參與,永久性或暫時性設置(應說明暫時性之必要)均可。
(三) 創作理念及計畫內涵須與當地土地、環境有關,並強調民眾參與及交流(不含依法設置中之公共藝術)。
(四) 執行內容有助提昇整體公共空間視覺景觀或公共設施美感特質,促進觀光產業發展,包括地方藝文的推廣、美化環境、營造藝術場域、藝術展演、出版專輯、刊物、DM、特色商品開發等。

四、 辦理期程:核定日起12個月止。

五、 補助經費:

(一) 補助計畫所需之部分經費,如藝術品創作及設置費、規劃設計費、材料費、工程製作費及其他資本性之支出或相關活動之經常性支出等,但不包含受補助單位之人事及行政管理費。
(二) 每一申請案補助金額以500萬元為上限。

六、申請程序:有意申請單位請擬具計畫書一式7份,向本局提出申請參與初審,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98年7月15日止。通過後再參與文建會複審。

*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補助作業要點。
*如有問題,請洽本案聯絡人07-2288817陳小姐

檔案下載:
藝術介入空間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藝術介入空間計畫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