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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旨:行政院文建會「視覺藝術類」補助申請5月1日起收件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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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2009年05月18日~2009年06月1日
主題類別:補助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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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為健全視覺藝術生態,均衡各類藝術發展,建立台灣美術史料主體論述,培育當代藝術專業人才,特訂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視覺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本年度第二期收件自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歡迎合於補助要件之單位提出申請。 
  本項補助要點自去(97)年10月30日發布實施,係針對國內辦理之視覺藝術活動予以審查補助,凡於國內辦理並符合下列項目之一者,得提出申請補助。

(一)有助於健全各類視覺藝術發展,帶動多元藝術創作,增進國際當代文化交流之大型或國際性展覽、博覽會、雙年展、年會等。
(二)有助於建立台灣美術史料主體性,豐富國民生活美學知識之視覺藝術套書出版計畫、重要史料彙編、系列叢書、年鑑等(不含個案展覽之專輯)。
(三)有助於培育當代藝術專業人才,促進國人美學與創意視野國際化,推廣視覺藝術教育理念之重要美術競賽、國際研討會等。

本項要點有關申請時程之規定,每年分二期申請。第一期:申請1月至6月所辦理之活動,於前一年度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收件。第二期:申請7月至12月所辦理之活動,於當年度5月1日至5月30日止收件。收件期間如有變動,本會將另行公告。

本(98)年7至12月所辦理之活動,收件期間自本(98)年5月1日起,截止期間因適逢周末,延長至6月1日(星期一)截止。凡經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社團法人、相關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藝術村、出版機構等團體或組織。於98年下半年辦理之活動符合所訂補助項目者,皆可提出申請,相關資料可查詢文建會網站首頁(http://www.cca.gov.tw/)下載區╱申請表格。


新聞聯絡人:文建會第三處 周彥璋 電話:02-2343-4127
      文建會媒體公關組  李曉嵐  電話:02-2343-4052
 

相關連結:http://www.cc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