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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旨:行政院文建會「表演藝術類」補助申請5月1日起收件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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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2009年05月18日~2009年06月1日
主題類別:補助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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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為提升表演藝術展演水準,鼓勵民間藝文團體培育優秀人才,有關「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表演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本年度第二期收件自5月1日起,6月1日截止,歡迎合於補助要件之團體提出申請。   

  本項補助要點自去(97)年11月5日發布實施,係針對國內辦理之表演藝術活動予以審查補助,凡於國內辦理並符合下列項目之一者,得提出申請補助。

(一)整合性表演藝術活動:計畫內包含五個以上團隊之五項以上製作,或計畫內包含十五場以上演出。
(二)有助於培育表演藝術專業人才、促進表演藝術國際交流發展,在國內地區辦理之國際研討會或國際性表演活動。

  本項要點有關申請時程之規定,每年分二期申請。第一期:申請1月至6月所辦理之活動,於前一年度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收件。第二期:申請7月至12月所辦理之活動,於當年度5月1日至5月30日止收件。收件期間如有變動,本會將另行公告。

  本(98)年7至12月所辦理之活動,收件期間自本(98)年5月1日起,截止期間因適逢周末,延長至6月1日星期一截止。凡經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文化社團、演藝團隊及大專院校相關藝術系所等團體或組織,於98年下半年辦理之活動符合所訂補助項目者,皆可提出申請,相關資料可查詢文建會網站(http://www.cca.gov.tw/)下載區╱申請表格,洽詢專線:(02) 3343-6323。


新聞聯絡人:文建會第三處 曾逸珍  電話 : 02- 3343-6323
      文建會媒體公關組  李曉嵐 電話 : 02-2343-4052
 

附加檔案:表演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

相關連結:http://www.cc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