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發佈單位(人):
電子治理研究中心
活動主旨:「我要我的E政府」創意好點子 徵選活動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10月9日~2010年10月15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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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我要我的E政府」創意好點子 徵選活動


你認為「我的E政府」網站可新增什麼便民服務呢?
能夠省時省力、在網路上解決日常生活大小事…
歡迎使用以下方法,提出您的創意想法:

A. 動態 (短片攝影、Flash動畫…等)

B. 靜態 (300字文章、四格漫畫、圖片說明…等)

參加活動就有機會獲得 Eee PC、iPod、數位相框等獎項
徵件截止日期:98/10/15



【活動期間】

投稿參賽: 98.7.15~98.10.15

開放投票: 98.10.15~98.10.25

【活動內容】

☆傳作品─先加入「我的E政府」(http://www.gov.tw)會員,登入會員後,至活動網頁上傳參賽作品。

☆來票選─至活動網頁票選出你喜歡或認同的參賽作品。


【參加資格】

投稿參賽或是來投票,都必須具有 「我的E政府」會員身份


【評選辦法】

☆本中心邀請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評選標準包括:參賽作品之創意與內容佔70%、網友票選結果佔30%,選出動態和靜態兩組的「E生活創意菁英」、「E生活創意達人」、「E生活創意公民」各1名,總共6名。

☆所有參賽者和參加票選者皆有機會參加「E生活關心獎」抽獎。

☆本中心將於11月5日於網站公告得獎作品及名單。


【活動獎項】

E生活創意菁英:2名,可獲得Eee PC乙台。

E生活創意達人:2名,可獲得iPod乙台。

E生活創意公民:2名,可獲得數位相框乙台。

E生活關心獎:10名,可獲得跨時區時鐘手電筒乙台。


【注意事項】

☆本活動得獎人應同意無償授與執行單位不限地域、時間、方式,公開陳列及展示得獎作品內容之權利。

☆抽獎資格需為「我的E政府」網站會員,依流程加入會員後,繼續參與活動。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 獎價值,須自行給付稅額20%始得領獎。

☆得獎人請確實填寫獎品之送達資料,獎品若因資料錯誤而無法送達,將不再另行補寄。參加活動者保證提出之資料為正確之個人資料,並與活動登入之個人資料相符。若有冒用、盜用他人資料或詐欺之情事時,將被取消參加得獎資格。若涉及法律責任,參加活動者應自行負擔。

☆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若得獎人之通訊地址不包含於上述四地時,需另行自付交遞費用。


指導單位: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主辦單位:電子治理研究中心、政府入口網--我的E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