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發佈單位(人):
亞設計王設計有限公司
活動主旨:-【遇見2010,My Story!】設計徵件活動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10月9日~2010年10月16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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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設計比賽-【遇見2010,My Story!】設計徵件活動


活動緣起與目的
新近,與創意、美學、設計、緊密相關的品牌與新商品開發策略,已成為最低成本、高報酬的感性「說故事」行銷! 「說故事」大賽的目標,就是以台灣在地的設計,透過完整的研究加值、創意加值、品牌加值等程序,期望以台灣在地的設計能力、文化創意,反攻歐美大陸和日韓,不再讓國外大公司專美於前,這也就是行銷之「說故事」大賽的由來。

設計主題
【遇見2010,My Story!!!】設計徵件活動
2009年,一次「體驗經濟的說故事」徵idea活動,在校學生、年輕設計師或素人&鄉民們盡情描繪與分享各種異想天開的創意,促成亞設王成為第一家「說故事」的創意工廠。
2009年,亞設王設計不再只是設計公司,從多元創意出發,連結生活體驗、時尚設計、Kuso趣味、在宅文化、表演藝術及網路世界。
遇見2010年未來的亞設王,充滿無限可能!
大家一起說故事大賽
亞設王起飛,期待你我集體夢想交織。
徵件主題:遇見2010,My Story!!!

範例提示:
史蒂芬•加:「如果,2010年未來,iPhone也有2k以上照像功能就太棒了!」
索昵:「預見2010年未來,如果PS3也可以像享受3D立體電影一般就酷斃了! 」
朱洺與朱儁: 「如果汽車可以訂製工藝、就如同換手機殼或者換輕鬆皮套……」

比賽辦法
公開徵選:凡具創意商品設計之專長與興趣者皆歡迎參加。參加者不論團體或個人,參加比賽作品無件數限制。

參賽資格:
(1)設計相關科系師生或社會賢達不拘皆宜
(2)具台灣戶籍國民,對台灣有所熱愛人士

截件日期
2009 年10 月16 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得獎公告於2009/11/20公布。

收件單位
亞設王策略行銷處
郵寄地址:22175台北縣汐止市新台五路一段159號13F-3
聯絡電話:(02)2648-2324 謝小姐
eMail報名:mystory@asiaone.biz

參賽諮詢
亞設王設計有限公司 說故事大賽比賽小組

比賽相關規定
比賽報名:填寫個人資料報名。(包含報名表)
比賽作品收件:請於2009 年10 月16 日(星期五)下午5:00 前,將比賽繳交資料送達收件處:亞設王設計有限公司 說故事大賽小組。(請自行斟酌郵寄時間,逾期不受理。)郵寄地址:22175台北縣汐止市新台五路一段159號13F-3
比賽繳交資料:
A. 創作形式:不拘,可以是文字、音樂、圖像、影像以及表演或裝置等。影音作品,請提供光碟片;表演與裝置作品,請提供紙本或是光碟片。

B. 報名表: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相關報名表,填寫作品主要之設計概念與特 色,並黏貼於裱板背面。

C. 裱板一至三張,請使用每張尺寸為420mm X 297mm(A3),3mm 厚之紙板。裱板內容請自由發揮,但必須包含下列內容:主要概念與特色平面圖、含尺寸及配置平面圖與附外觀彩現圖文字說明、中文說明1000 字以內,內容應包括設計理念與策略,材料說明、使用場合、對象與創作特點等。 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文字(姓名請註明於裱板背面)。

D. 作品光碟ㄧ張(含該設計比賽之相關報名資料、高解析圖檔300dpi JPG 檔)。 (作品不符合競賽辦法內容者,主辦單位將不予收件。) E.比賽入選通知:2009 年11 月下旬以網站方式通知評審獲獎者 (活動網頁:http://tw.myblog.yahoo.com/mystory ) 。比賽作品一律不退還,請參賽者自行留底稿,活動結束後主辦單位一併處理參賽作品,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備註:
1. 作品送件包裝:寄送作品時,請參賽者妥善包裝,徵件單位不負作品維修之責,作品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傷,以致於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2. 作品收件確認:請參賽者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作品送達,或逕行向徵件單位洽詢。
評審標準
本比賽評審方式,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遴選國內設計專業人士與產業專家擔任評審。另本活動評審項目與比重如下:

評 分 項 目 比重
故事性外觀造型 (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學及細節處理等) 30%
創意力設計創意 (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30%
趣味度操作功能性 (考量人因工程、操作、心理、介面等) 20%
未來感設計理念與策略 (考量市場、社會、人文、環保等) 10%
產品可行性 (設計量產可行性,除技術外,尚須考慮成本等因素) 10%
獎勵辦法
比賽評審各獎次如下表:
(備註:獎狀、獎品由亞設王設計有限公司提供。)

獎項 名額 獎金
金獎 1名 新台幣參萬元等質獎品。獎狀一幀。
銀獎 1名 新台幣壹萬元等質獎品。獎狀一幀。
銅獎 1名 新台幣六千等質獎品。獎狀一幀。
佳作 5名 流行時尚雜誌刊物一年份6期 (或等質獎品)。獎狀一幀。
頒獎活動
另期公布在網站上,同時會以e-mail通知入選參賽者頒獎時間及地點。
備註:
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扣稅,需扣除總獎金之15%。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有異議。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獲獎作品之新式樣所有權屬於參賽者,主辦單位保有最優先權利與得獎者協議有價取得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相關贈品。 *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
得獎名單
將於2009/11/20公布於網站上,並以eMail通知得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