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樂活台中」 親子育教娛樂系列活動 :
兒童彩繪比賽辦法
- 1.目的:
以「樂活台中」為主題,鼓勵親子活動與城市環境的結合,提升學童美術能力,提倡大眾對美術認知,培養國民美術教育之藝術素養及增進學童對家庭、社會、環境的認識,並孕育未來的藝術人才,特舉辦本項比賽。 - 2.組織:
主辦單位:台中市政府、錦江堂文教基金會
承辦單位:全球華人藝術網
協辦單位:台中市政府 社會處 教育處、台中市書畫美術人員職業公會、台中 市文教基金會、裕民汽車、水筆仔畫室、neo幼兒園音樂教學系列、彌森特音樂教學中心、迷火佛拉明哥舞團、芳姿肚皮舞團、沙漠玫瑰肚皮舞團
活動地點:台中經國綠園道 勤美誠品店旁
- 3.比賽辦法:
全國之公、私立國小就學之學童均可參加;免報名費。
比賽分組: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六年級、國小五年級)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四年級、國小三年級)
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二年級、國小一年級)
報名可採個人及團體報名;團體報名請以學校為單位為主,亦歡迎繪畫班、補習班等,但個人及團體二者不同重覆報名參賽。團體報名單位請將各組參加學童之名單於12月31日前交寄至承辦單位(並請將電子檔寄至承辦單位電子信箱);活動現場亦受理報名(09:00~11:00)。 - 4.受理報名單位:
全球華人藝術網
地 址:403台中市英才路633號3樓
電 話:04-23753250
傳 真:04-23756812
電子信箱:gct@mail.aerlib.net.tw.
網路報名:www.artlib.net.tw - 5.主題:
- 樂活台中(學童自由發揮,就比賽地點自行取景,描繪親子互動及台中之美)
- 6.比賽方式:
‧比賽地點:台中市經國園道
‧比賽日期:99年1月2日上午9時至12時 國小高、中年級組
99年1月3日上午9時至12時 國小低年級組‧比賽收件:
09:00~09:30 報到 (領取繪畫紙)
09:30~12:30 現場自由取景繪畫
12:30~13:30 比賽結束(繳交現場完成作品)
13:30~17:30 公開評選- ‧畫具顏料:圖紙(4k)由主辦單位統一供應,請各校指導老師統一領取供參加學生使用,並在畫紙背面方格內填妥各項應填項目(指導老師限指定一人),使用顏料不拘、不限媒彩,繪具自備。
- ‧優勝及獎勵:
- 各組作品:各組評選取第一名(一名)、第二名(一名)、第三名(一名)及佳作(佳作名額由評選委員視件數決定)。
- 各組第一名:臺中市政府獎狀乙張,獎金三仟元。
各組第二名:臺中市政府獎狀乙張,獎金二仟元。
各組第三名:臺中市政府獎狀乙張,獎金一仟元。
各組佳 作:臺中市政府獎狀乙張。 - 各組前三名及佳作學童預訂於比賽當天下午五點半至六點半間,由台中市政府教育處指導於活動舞台區公開頒獎表揚。
- 7.評選:
- 由主、承辦單位分別聘請相關學者專家負責評選工作,評選優勝作品。
- 8.注意事項:
各區分組之優勝者,應同意將作品提供主辦單位公開展覽活動(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參賽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有權以影像、印刷、數位圖檔等方式複製(含優勝作品),供主辦、承辦單位製作專輯供欣賞或展覽用。
所有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於官網刊登其作品、作者、指導老師、就讀學校等以為紀念。
請領隊老師及家長照顧學童安全;為美化環境,敬請參加者共同維護場地清潔。
本舉辦單位保有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