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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旨:2007台灣文學獎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7年09月13日~2007年09月15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主辦單位: 國家台灣文學館籌備處 
承辦單位:  
報名截止: 2007-09-15 
相關網址:  http://www.nmtl.gov.tw/03_news/news_J_2.asp?bull_id=676
轉貼內容: 壹、宗旨:本獎在於鼓勵文學創作同時兼具推動台灣文學出版,激勵、活化台灣文壇之生態,以國家級文學館之機能,推動、彰顯台灣文學,進而與世界文壇永續接軌。

貳、徵選類別:
推薦圖書類(包括長篇小說、新詩兩類)
劇本創作類

參、 參賽者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肆、獎名/獎額
一、推薦圖書類:
1.長篇小說金典獎,獎金100萬,獎座一只
新詩金典獎,獎金30萬,獎座一只
2.進入決審者,入圍證書一只。
備註:獎金及獎座、證書皆為著作者所有。
二、劇本創作類:
劇本創作獎一名,獎金50萬,獎座一只

伍、作品徵選辦法
  一、推薦圖書類
(一)作品必須為台灣出版社之出版品(含自費出版,需有國家圖書館預行編目及國際書碼(ISBN)),限出版日期為2002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30日
(二)必須由一個作者完成,並以印刷形式呈現之華文或其他母語寫作之作品(不含兩位作者以上共同出版之合集、短篇作品集、選集、電子書、翻譯作品)。
二、劇本創作類
(一)主題不限,惟需是現代舞台劇劇本(含兒童劇本、傳統戲曲),且符合實際舞台演出條件。演出時間以100分鐘為原則。
(二)每一參賽者限投一部作品。
(三)參賽作品以華文或母語書寫為原則。惟母語書寫者,請於作品最前頁註明「母語別」。書寫方式以「漢羅」為原則,若以「台羅」書寫者,需附上漢譯對照。關於母語書寫方式之範式,以教育部所公佈之要點為準,參考網站如下:
1.福佬語(Holo):台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
http://www.edu.tw/EDU_WEB/EDU_MGT/MANDR/EDU6300001/rules/151609.pdf?FILEID=149485&UNITID=131&CAPTION
2.客語:
http://www.edu.tw/EDU_WEB/EDU_MGT/MANDR/EDU6300001/hakka/hakka.htm?FILEID=53215&open
3.原住民語:
http://www.edu.tw/EDU_WEB/EDU_MGT/MANDR/EDU6300001/bbs/1-4-4.htm?FILEID=52939&open

陸、報名方法
一、依照本處提供之各類報名表格及相關規範逐項填寫報名。
二、一律採通信報名。參賽者可至本處網頁http://www.nmtl.gov.tw下載報名簡章。
三、參加「推薦圖書類」之每一件參賽作品,均需填寫一份推薦表。

柒、收件
一、收件日期:
2007年6月18日至9月15日(六)止(以郵戳為憑)。
二、收件地點:
郵件務必以掛號寄出,並於信封上註明投稿「2007台灣文學獎 (另註明類別)」。
投稿作品請寄:「700台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國家台灣文學館研究組收」。
三、繳交資料:
(一)推薦圖書類
1.每一本參賽作品10本(預備提供審查委員使用)
2.申請表一式(內含報名表、推薦表、聲明書、同意書各一份)
(二)劇本創作類
1.投稿作品一式10份。
2.報名表一份(內含聲明書及同意書)
3.電子檔一份(請以Word格式儲存在光碟或磁碟片)。

捌、 評審
一、 評審作業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初審由本處就其格式、資格作初步審查。複審及決審由本處聘請專家學者、作家、評論人等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查工作。評審委員之聘任,另參見「台灣文學獎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
二、應徵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過半之決審委員決議獎項從缺。
三、本處保留獎項更動之權利。惟獎項之更動須由評審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後為之。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創作類的參賽作品須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含網路)發表過之作品。
二、創作類得獎名單公佈之前,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文學補助申請案,若經發現,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三、參賽者所送作品格式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會合議認定之。
四、為擴大文藝推廣成效,創作類之獲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需授權本處得以任何形式無償使用於各項非營利之研究、展示及推廣教育。惟參賽者保有著作人格權,但於本活動進行中,得獎者不得對本處行使著作人格權。
五、進入決審之推薦圖書,出版社需在報章媒體上配合宣傳;另各類得獎者亦需配合本處進行相關推廣活動。
六、推薦圖書類參賽作品,一經得獎後,圖書封面需加上「本書榮獲2007台灣文學金典獎」等字樣(可以貼紙、書腰帶等形式,字樣及圖樣由本處提供),俾利推廣宣傳。

拾、迴避原則
一、各類之評審委員擔任評審委員期間,均不得參賽。
二、圖書推薦類的評審過程,評審委員如遇自身推薦之作品,應全程迴避該作品之討論與評審過程,以示公允。
其他備註: 作品徵選辦法請務必參照國家台灣文學館網站: http://www.nmtl.gov.tw →「最新消息」或是「訊息快報」→「徵稿訊息(文學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