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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人):
動腦雜誌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100號12樓
活動主旨:2014年「臺大之美」微電影暨攝影比賽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00號12樓
活動日期:2014年05月5日~2014年07月31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慶祝臺大創校86年校慶,邀您透過鏡頭說出臺大校園的美麗故事,盡情揮灑創意!

*一、微電影比賽

1.          創作主題與作品規格

   

說明

主題內容

影片內容符合「臺大之美」之主題,透過攝影鏡頭之詮釋,以臺大人、事、物、景色及特有文化之美好為素材。

製作規格

1.  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皆可,一組最多5人。參賽件數不限。

2.  於活動徵件時間上傳作品至YouTube並至官網完成作品連結及報名資料填寫。

3.  影片時間長度3-7分鐘,需有旁白字幕,檔案像素至少720(W)x480(H)的avi/mov/mpg…等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的檔案格式。

4.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及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

5.  入圍作品需於承辦單位通知之時間內繳交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未滿20歲者需請法定代理人簽名)及原始檔案光碟,親送或寄至承辦單位: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00號12樓《臺大之美 活動小組收》,如無法繳交上述物件,則將喪失得獎資格。

 

2.   活動獎項:

(1).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80,000元整,獎狀1只

(2).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40,000元整,獎狀1只

(3).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整,獎狀1只

(4).人氣獎:1名,獎金新台幣6,000元整,獎狀1只

(5).佳作獎:5名,每人各獲得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獎狀1只

(6).入選:  10名,每人各獲得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獎狀1只

3.   評分項目:

(1).主題適切度(40%)

(2).情境創意表現度(30%)

(3).影片之拍攝技巧,後製技術及感染力(30%)

*二、攝影比賽

1.   創作主題與作品規格:

   

說明

主題內容

照片內容符合「臺大之美」之主題,透過攝影鏡頭之詮釋,以臺大人、事、物、景色及特有文化之美好為素材。

製作規格

1.  以個人參賽,投件以組為標的,每組作品照片5張。每人投件組數不限。 

2.  於活動徵件時間至官網上傳作品並完成報名資料填寫。每張照片統一以數位影像檔jpeg上傳投稿,檔案不超過1M,並保留EXIF值。

3.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及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自2013年1月1日起至繳件期間拍攝之作品。

4.  作品後製規定:不得裝裱、相片不得留白邊,不得翻拍,人工加色或電腦合成。

5.  入圍作品需於承辦單位通知之時間內繳交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未滿20歲者需請法定代理人簽名)、5x7吋實體沖印照片及原始檔案光碟,畫素必須達300dpi以上,並保留EXIF值,檔案格式必須是JPG檔5M 以上,親送或寄至承辦單位: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00號12樓《臺大之美 活動小組收》,如無法繳交上述物件,則將喪失得獎資格。

 

2.   活動獎項:

(1).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整,獎狀1只

(2).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獎狀1只

(3).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6,000元整,獎狀1只

(4).人氣獎:1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獎狀1只

(5).佳作獎:20名,每人各獲得獎金新台幣1,500元整,獎狀1只

(6).入選:  20名,每人各獲得獎金新台幣800元整,獎狀1只

3.   評分項目:

(1).主題契合度(40%)

(2).情境創意表現度(30%)

(3).圖片之攝影技巧,影像構圖及感染力(30%)

 

*三、活動時程:

項目

時程

徵件期間

2014年5月12日~7月31日23:59截止

評審會-初選

2014年8月11日~8月27日

初選入圍通知:將由專人以電話/簡訊通知初選入圍名單,並公佈於活動網站,需於承辦單位通知之時間內繳交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及原始檔案光碟,攝影比賽加收5x7吋實體沖印照片。

網路票選

2014年9月01日~9月19日

評審會-決選

2014年9月22日~9月26日

得獎公告

2014年9月30日

 

 

 

 

 

 

 

 

 

 

 

*四、 提醒及聲明事項

(1).金、銀、銅牌獎,每名參賽者限得一獎;評定成績未達標準時,錄取名額得從缺或減之。

(2).報名資料需確實填寫該作品的主題名稱、創作心得、手機、E-mail,填寫不全,不另行通知,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3).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若經查明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位不遞補。   

(4).參賽者應擔保對其參賽作品擁有合法著作權利,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除應自負相關責任外,如有得獎,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如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之責任。

(5).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及再授權著作財產權歸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利用權,日後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得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改作、公開推廣或其他商業利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6).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凡參賽者即視同同意比賽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之。

(8).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總價值如超過20,000元,獎項須扣繳獎品總價值10%之稅額(外國人為20%),須由得獎者自行負擔,請得獎者檢附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利執行單位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

(9).於校園內進行拍照或錄影時,請遵守各場館之使用要求或規範。

服務專線:02-27132644*16 楊小姐/ E-mail:crystal.yang@brain.com.tw 

 

活動網站:http://ent.bhuntr.com/2014ntu/2014ntu.html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執行單位:動腦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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